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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篇章历久弥新

林恒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完整版都市小说《历久弥新》,此文也受到了多方面的关注,可见网络热度颇高!主角有林恒林绪平,由作者“林恒”精心编写完成,简介如下:60岁的林恒意外回到了那个车马很慢,生活艰苦,但思想纯粹的80年代。重活一世,他没什么高远志向,只想弥补遗憾,带着老婆孩子过上幸福生活。而这一切,要从截胡一条大狼狗,拿上弓箭上山打猎开始说起。【年代文,日常、上山,打猎、种田、养殖、爱老婆,培养孩子,温馨,欢快,舒适】......

主角:林恒林绪平   更新:2024-07-26 08: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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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篇章历久弥新》精彩片段


“真是林恒打的,我亲眼所见,那野鸡血还没干呢。”

林绪平连忙替自己丈夫证明。

“看好了啊,我只展示一次!”

林恒说完,拿起弹弓,射向五米外墙上挂着的一个拳头大小的干葫芦。

砰的一声,葫芦四分五裂。

众人纷纷惊骇,父亲林绪安满脸的不可思议:“太阳真打西边出来了?”

“确定不是撞邪?”母亲鲁红梅也是一脸的震惊。

“哼,我以前只是不屑于赚这些小钱而已,我小时候可是苦练弹弓。”林恒哼了一声,就去杀松鼠和野鸡了。

林绪平双眼亮晶晶的,觉得丈夫今天真帅,太有气质了。

“二爹等等我,我给你帮忙!”大侄子林伟急忙忙的跑过步,在他眼里,二爹就是神人,这弹弓技术自己一定要学会。

小妹林彩云则走过去帮自己嫂子秀兰带娃。

“二爹,你怎么练的这么准,求你教教我吧。”林伟抱着林恒的手臂满脸的渴求。

他都不敢相信自己要是练会了这一手弹弓之术,在村里得有多威风。

到时候,那些其他小子还不都得跪地膜拜?村长家女儿都得主动把脸凑过来给自己亲吧?

林恒看了他一眼道:“我要烧水,没时间。”

“我来,二爹,我来!”林伟直接拿过水壶去生火烧水去了。

一天到晚调皮捣蛋的林伟不知道自己已经落入了干活的陷阱之中,还在美滋滋的幻想呢。

林恒将松鼠吊起来,拿了一把刀慢慢的剥皮,这一张皮可值三四块钱。不由得不小心。

“二爹,水烧开了。”只要有动力,熊孩子也有惊人的潜力,林伟十分钟就烧开了水。

“给我吧,我来汤鸡。”林父林绪安接过了水壶,倒在木桶里,兑了点冷水,汤鸡拔毛。

林伟也不敢打扰林恒,站在一旁看着他工作,等着林恒教他。

“爸,你这下相信了我了吧。”林恒看着父亲笑着问道。

林爸瞥了他一眼:“你要是能这样坚持一个月,我出钱给你买把猎枪。”

很显然,虽然林父态度有所转变,但仍旧不信林恒改过自新的鬼话。

他虽然没有打猎的本事,但也知道这东西十次有就此都空手而归,还要满大山的跑,觉得就算林恒弹弓技术好,他也吃不了这个苦。

“我不要猎枪,到时候您给我买把弓就行,可不要反悔啊。”林恒嘿嘿一笑,他觉得土猎枪太危险了,还是弓箭安全,自己也用的比枪好。

“反悔我是你儿子。”林父怒目圆瞪。

结束了这个话题,林父又道:“你说的人参能卖六七百靠不靠谱?”

“当然了,不行我们就去市里,准能卖到七百块。”林恒点头保证道。

“那就好。”林父点头,一边给鸡开肠破肚一边说:“今天我和你哥商量新房子该在哪儿的问题。

我们的意思是把外面那一亩多的菜园挖了盖房子,你们两个都一起,离得近,也好有个照应。”

“可以啊,我没意见。”林恒对这个无所谓,现在没钱,先随便盖一座住着,等以后有钱了再好好规划吧。

“砖房太贵了,咱们还是盖土房子,到时候屋里用石膏一粉刷,也不错。”林父又说道。

红转从镇上运到这里,最起码得三分钱一块砖,一座房子就算只用一万块砖,两座加起来只是砖钱都要六百。

但其实一座房子至少要用一万五到两万的红砖,还不包括其他材料,钱肯定是不够的。

而土墙就便宜了,只需要人工,黄土这里到处都是,建造起来还能有钱打一点家具,装饰一下室内。

“可以啊,反正是你出钱,你做决定就行。”林恒笑着说道。

此时松鼠皮已经剥下来了,他找竹子做了一个圆圈将松鼠皮绷起来,不这样晒干的过程中会缩成一堆。

“什么叫做钱我出,我决定就行?这可是你们住一辈子的地方。”林爸瞪了他一眼。

“我的意思是你做出的决定挺好的,具体的等开始盖了再说吧。”

林恒没说以后要自己盖的想法,因为他知道现阶段父亲只会嘲讽他,不会相信。

听到这话,林爸心情舒畅了一些,点头道:“那正好后天把人参卖了,我就去给村上说一声。”

这年头盖房子只需要通知一声,就可以随便盖,没有什么审批流程。

林恒点点头,将松鼠内脏掏了出来,这年头,不管是野鸡的内脏和松鼠的内脏都不会扔掉,处理干净了人吃。

对于这贫穷的山村农民而言,每一点肉都来之不易。

“肉都炒了吗?”拿到肉的林母问道,杀干净了还有两斤多的肉,让她感觉有点不真实。

“当然啊,这天气放明天早上就坏了。”林恒道。

林恒这么说了,林母就回去做,野鸡肉和酸辣子红葱一起炒,很快那种酸辣的味道伴随着油脂的香气就传了出来,一屋子的人都口舌生津,肚子咕咕叫。

大家至少一个月都没有沾荤腥了,馋的不行。

很快饭就做好了,松鼠肉是和酸萝卜一起炒的,野鸡肉炒的是酸辣子和红葱,还有一盘是两个动物的内脏一起炒的,也是用的酸萝卜。

农村炒菜就离不开酸坛子。

“林恒,要不要给你婆送一点过去?”林爸还是很孝顺的,有肉就想给老太太送一点,即便是其严重偏向自己大哥。

不过这肉是林恒的,他得问林恒。

“不送,我们自己还不够吃呢。”林恒直接拒绝,并不是所有老人都值得孝敬,他婆就是其中之一。

明明三个儿子,但什么都向着她大儿子,他家和他三爹家只要一有好东西,她就过来要回去就给她大儿子。

有时候不给了,那老太太就自己偷摸的过来拿。

却从来没给他和他三爹家拿过什么东西。

“二爹说的对,太太一点都不好。”大侄子林伟也附和道。

“你闭嘴。”大哥林岳训斥了一句儿子。

“那就不送。”林爸想了想,点头道,老太太确定让人失望。

“大家都开吃!”林恒首先夹了一大块子给自己老婆秀兰,然后笑着道。

他一动筷子,大家也都忍不住了,纷纷动筷子。

三盆肉十分钟不到就吃完了,大家都太久没吃了,根本忍不住。

林恒给自己媳妇夹了大半碗肉,就连一向喜欢计较的大嫂刘娟都没敢说一句话,因为这东西是林恒打的。

“太多了,你吃点。”林绪平夹了一些给林恒,她觉得今天是自己结婚以来最快乐的一天。

“你吃,你还要奶孩子还要干活,好好补补。”林恒夹了回去,不容置疑的说道。

林绪平有些给母亲夹一点,也被拒绝了:“你自己吃,看看都瘦成啥了。”

林母今天晚上没骂林恒,她觉得林恒终于有当丈夫的样子了,知道疼爱自己媳妇儿。

“太美味了,要是天天能吃到得多好啊。”林彩云舔了舔嘴唇回味道。

“是呀小姑,太好吃了。”

林伟说完,又看向林恒:“二爹,求求你教我怎么打弹弓吧,我也想给家里打猎物。”

“等有时间了。”林了伸了个懒腰,将女儿从老婆怀里抱过来。

其他人也都是满脸的笑容,看林恒的脸色都好了很多,感觉今天和过年似的。


“什么东西?”

林恒听到老婆的声音急急忙忙的赶了过来。

“你看,这难道不是好东西吗,这么大一堆桑树黄,一斤能卖八毛钱呢,这么多至少有四五斤。”

陈秀兰指着一棵倒地的野桑树说道,只见其不粗的树干上长满了金黄色的桑树黄。

桑黄是一种木质的菌子,和灵芝、树舌一样,摸起来有点像木头。

桑黄表面是金黄色,背部木质纹路,但药用价值很大,能在这里发现绝对是运气,一般都应该早就被人采光了。

“嘛……嘛嘛……”

女儿拿着一个刚采下来的桑黄摇摇晃晃的递给林恒。

她才刚刚能走路,根本走不稳,林恒连忙将她扶住,生怕摔着了。

谁知将一个桑黄递给林恒之后,她又跑过去拿第二个递过来,还呵呵的傻笑,鼻涕泡都冒出来了,还乐此不疲的。

“确实是好东西啊,这树上的估计能有五六斤,卖个四五块了,和我打的这只灰松鼠差不多了。”

林恒点点头,笑着将自己打的松鼠从背篓里拿出来晃了晃。

“你打到了灰松鼠?”陈秀兰张大了嘴巴,脸上写满了震惊:“怎么做到的?”

“当然是拿弹弓打的啊,本来应该是两只的,还有一只被晓霞吓跑了。”林恒一边说,一边将松鼠抬高,不让乱抓的女儿碰到。

“你弹弓打的这么准,以前怎么不打猎啊?”陈秀兰的目光有些崇拜了,不务正业的老公居然还有这手段。

这年头一般只有过节才能吃到一点肉,今天晚上却能吃到了,她有点流口水了。

“以前都想着挣大钱,看不上这些嘛,现在悔悟了。”林恒笑着道,其实他的技术主要是来自重生之前的弓箭俱乐部。

在后来系统的学习箭术之前,他的弹弓打的也不准。

看到老婆欣喜加崇拜的目光,林恒的心灵美滋滋的,感觉找到了生活的意义。

不是诗和远方,也不是钱财多少,而是老婆孩子的笑脸。

“那以后多打猎。”秀兰将采下来的桑黄放进背篓,走过来接过松鼠掂了掂,双眼放光。

林恒不由的伸手给她撩了一下撒乱的头发,感觉到了被需要的快乐。

陈秀兰一愣,似乎被林恒温柔的举动呆了一下,随即又笑了:“走吧,下山回家,天快黑了。”

看着没采多少东西,其实两人翻了两大面的山,来来回回走了不知道多少路。

“好!我来背晓霞,你背东西。”林恒点头。

“我背女儿,万一再遇到松鼠了你好打。”陈秀兰没同意,刚刚听到跑了一只松鼠心疼了半天,那可是四五块钱啊。

林恒也没争辩,下山很轻松,对老婆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了。

收拾好东西,两人一起下山,走了几步,陈秀兰就开口闲聊起来。

“孩子他爸……”

“换个称呼。”林恒摇头。

“嗯?”陈秀兰疑惑。

“叫老公!”林恒笑着道,

虽然现在老公这个称呼还没有流行起来,多是年轻男女之间会用,直到九十年代才渐渐流行推广,但他就是想听。

陈秀兰一愣,这个称呼她只听城里人叫过,想了想也没有拒绝,开口道:“老公。”

叫了之后,她感觉怪怪的,不过只要林恒和今天一样,让她叫什么她都愿意。

“哈哈,老婆,你叫的真好听,以后也这样叫。”林恒心满意足的笑了。

陈秀兰继续道:“老公,你对分家什么看法?”

分家不是简单的各自盖房子住那么简单,还有分土地,一些基本家具等等之类的,她想看看林恒的想法。

“这个我都想好了,咱家三十亩地,六百亩山林,不管爸怎么分,我都决定要村西边那个红枫山外加山下的土地。”林恒一边走一边说道。

“要那边的?为啥啊?”陈秀兰有些不理解,那地方的土地不怎么肥,红枫山也是杂木林,没有大树,不值钱。

林恒选这里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以后村路从这里过,八六年还有一条国道通车,距离那里不远,交通便捷。

第二点就是,红枫山山势很缓,坡度只有十几二十度,旁边还有一条一年四季都不会断流的山溪,距离远处的枫树河也不算远。

这是搞养殖场和果园的好地方。

第三点就是远离村子的人口聚集地,也不会影响到别人。

还有一点就是,其他地方的土地和山林都是一块一块的,这里几亩,那里几亩的。

但是红枫山以及山下的土地都是连在一起的,等以后可以直接围起来,不用担心其他人扯皮。

相对这些优点而言,林恒觉得土地贫瘠一点都是可以接受的。

“因为那里是一整片啊,还有水,搞养殖,建果园都很方便……”林恒解释了一下。

一听丈夫要搞养殖,建果园陈秀兰本能的觉得有些不靠谱。

但转念一想,总比他出去整天不见人影的好,也就点了点头:“那到时候你就选这里吧。”

“嘘!”

这时候,林恒突然嘘了一声,然后放下背篓,拿着弹弓朝着左前方猫去。

陈秀兰也变得紧张起来,顺着那个方向看去,只见一只野鸡正在十几米开外的树下觅食呢。

林恒走了五米就没办法前进了,前面有树枝挡住了,大动作跨过去必然惊动这只野鸡。

但是这相隔至少八九米,他也没把握打准,对手上弹弓的威力也没把握,手心里都不由的出汗了。

不过也没时间犹豫,从口袋找了一颗最好的石子,举起弹弓瞄准了五秒,深呼一口气,手一松,石子咻的一下飞了出去。

“嘎达嘎达……”

野鸡咻的一声惊起,就在林恒和陈秀兰都以为失败的时候,又扑腾一声掉了下去,四处乱窜。

“受伤了!!”

林恒顿时间明白了,拔腿就追。

一人一鸡展开了一场惊险的追逐战,林恒一边追,一边拿弹弓射。

远处林晓霞看的举起小手欢呼:“喔……喔……”

陈秀兰则充满了紧张,这可是一只鸡啊,家里虽然有,但是一年都不舍得杀一只,都留着下蛋呢。

眨眼间,林恒就追着野鸡跑远了,过了足足十几分钟,林恒才从林子里走出来。

陈秀兰一看老公双手啥也没有,失落又可惜:“跑丢了吗?”

“是的,我真没用。”林恒失落道。

“不怪你,弹弓不行,那树太挡路,说不定还有机会。”

陈秀兰没有责骂林恒,她觉得虽然可惜,但是一想有一个松鼠也可以了,老公已经很厉害了。

“骗你的,你老公我出手怎么可能失败,你看!”

林恒哈哈一笑,从后背拿出了一只灰色的大野鸡,一斤多接近两斤。

这就是他最喜欢陈秀兰的一个点,她不像村里其他女人一样动不动就骂老公没用,整天吵吵嚷嚷的撒泼骂街。

陈秀兰温柔善良,就算是林恒不务正业她也没撒泼辱骂,照常给他做饭,照常给他洗衣,劝说也是轻声细语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在她去世后,林恒自责愧疚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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