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林窈裴钰的其他类型小说《穿越各位面,万人迷体质实锤了后续+全文》,由网络作家“仲文”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我当是什么,不就是电风扇吗,回头我让志远给您买一个,志远说啦,我想要什么就跟他讲,对了,今天给您和爸都带了一套新衣服,回头您试试啊!”“哎哟,还是我闺女疼我,志远那孩子妈看着行,虽然年纪大了点,但是年纪大了才知道疼人,妈是过来人,你听妈的准没错!”“对了,你哥工作的事,跟志远说了吗,啥时候能去纺织厂上工啊?”林莉闻言神色微微一变,随即又变得不耐烦:“哪那么快呀,这好工作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志远说了,只要一有机会立即让哥补上。”“那成那成”,说完林大嫂喜滋滋去房间试新衣服,心里暗暗得意。哼,林窈那丫头长的再好看有什么用,还不是丫鬟的命!她闺女可是纺织厂厂长的儿媳妇!未来的厂长夫人!她林窈有什么,跟个知青搅和在一起,以后有她苦头吃的!...
《穿越各位面,万人迷体质实锤了后续+全文》精彩片段
“我当是什么,不就是电风扇吗,回头我让志远给您买一个,志远说啦,我想要什么就跟他讲,对了,今天给您和爸都带了一套新衣服,回头您试试啊!”
“哎哟,还是我闺女疼我,志远那孩子妈看着行,虽然年纪大了点,但是年纪大了才知道疼人,妈是过来人,你听妈的准没错!”
“对了,你哥工作的事,跟志远说了吗,啥时候能去纺织厂上工啊?”
林莉闻言神色微微一变,随即又变得不耐烦:“哪那么快呀,这好工作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志远说了,只要一有机会立即让哥补上。”
“那成那成”,说完林大嫂喜滋滋去房间试新衣服,心里暗暗得意。
哼,林窈那丫头长的再好看有什么用,还不是丫鬟的命!
她闺女可是纺织厂厂长的儿媳妇!
未来的厂长夫人!
她林窈有什么,跟个知青搅和在一起,以后有她苦头吃的!
打发了林大嫂,林莉揉揉额头,安慰自己,虽然哥哥的工作她暂时没敢跟志远提,但是她已经是他的人了,志远也说过会娶她。
等他们结了婚,安排个工作还不是勾勾手指的事。
想到这,她舒了一口气,总之,她林莉一定会过上好日子!
会比这大队里的所有女孩,不!是比这县城的所有女孩,都要风光!
等着瞧吧!
林家小院。
林母忙着收拾从医院带回来的东西,林父在院子里踱着步,感慨万千。
“还是家里好啊,在医院天天盼着早点出院,回来了感觉心都定下来了。”
“爸,您到屋里来,外面还有暑气,您身体刚好,还得注意着点。”林窈朝站在院子里的林父喊道。
“那行,小裴啊,咱去屋里下棋?晚上把小赵那孩子喊上,咱几个喝上一杯!”
裴钰笑道:“吃饭我肯定来,但是窈窈刚刚说了,您身体刚好,现在还不宜喝酒,等您大好了,只要您一声招呼,我随时陪您喝,成不?”
“哈哈哈,好好好,那今晚就吃个便饭,让你尝尝我家窈窈的手艺,不是叔我吹牛,保证了你吃了上顿想下顿。”
裴钰想了想唯二吃过的馒头和鸡蛋饼,认真点头附和;“那今晚我有口福了!”
没管林父的自卖自夸,林窈帮着母亲把东西归置好,就去厨房备菜,林母打下手。
晚上人不多,除了他们一家人,就多了裴钰和赵远之。
不过毕竟是请客吃饭,感谢他们这段时间的帮忙,菜品不能太简陋,不但不能简陋,还得想出点花样来。
林窈盘算了一下家里的菜,心里有了主意。
林窈准备做五菜一汤,红烧肉不能少,上次赵大哥就说想吃国营饭店的红烧肉,林窈自信手艺不比国营饭店的大厨差,这个主菜不能少。
另外,她准备做个水煮肉片,猪肉是今天特意买的。
新鲜的里脊肉泡出血水,切成薄片,加入料酒,盐,胡椒粉,鸡蛋,淀粉以及适量油抓拌均匀,放一边腌制半小时左右。
然后起锅烧油,放入她之前熬的酱料炒化,炒出红油后加入一碗水烧开,之后下入各种农家配菜,有青菜,洋葱,大白菜等等。
全部煮熟后捞出来铺在碗底,再一次下入腌好的肉片,肉片煮的时间不用太久,变色即可捞出,这样的肉片才能又滑又嫩,一点都不柴。
将肉片放在配菜上面,把准备好的蒜末、干辣椒段、花椒放在肉片上面,浇上滚烫的热油,激发出香味,最后撒上葱花香菜,一道麻辣鲜香的水煮肉片就完成了。
林母眼神带着心疼,说是这么说,哪个孩子能不想父母呢,何况还是那么小就失去双亲。
她现在将裴钰看成未来女婿,没想到看着体贴能干的裴钰,父母居然这么早就过世了,虽然只有短短几句话,可是联想到自己大伯的为人,她心里也有大致的猜测。
林父拍拍裴钰的肩膀:“过去的都过去了,现在你长成大小伙子了,你父母要是地下有灵肯定欣慰,人呀,有时候可能就是有缘无分,有时候虽然血浓于水,可能还不如近邻。”
他想到自己的大哥大嫂,生死门前走一遭,又有什么看不开的呢?
老伴在想什么,林母不用看也知道,她没说什么,只轻轻叹息一声。
家家有本年难念的经啊!
厨房洗碗的赵远之也听到了几人的谈话,想到自己母亲去世不到半年,父亲就娶了新人,之后更是跟变了个人一样,他自嘲一笑。
晚风徐徐吹拂在每个人的耳边鬓角,似是安慰似是呢喃。
晚上林窈洗了澡在窗户前有一下没一下擦着头发。
林母推开房门就闻到一股好闻的香气,暗黄的灯光下,穿着一件灰色短袖短裤的闺女,皮肤白嫩的就像剥了壳的鸡蛋似的,连望过来的眼神,也像那珠宝玉石,在闪闪发着光。
巴掌大的小脸,粉嫩如樱花的嘴唇,眉眼精致,扭身时更显纤细的腰肢。
她心里欢喜,闺女越长越好看,明明是几十年的旧房子,闺女这一回头,显得整个房间仿佛都亮堂了不少。
如果林母识字,就会知道有个成语叫蓬荜生辉。
此刻的林窈就像被拭掉表面灰尘的珍珠,光辉已经完全散发了出来。
林母接过毛巾,力道轻柔地给林窈擦着潮湿的长发。
“窈窈啊,你跟妈妈说实话,你跟小裴,你们两个,是不是在处对象?”
林窈仰着头方便母亲的动作,闻言默了默,然后才郑重点了点头。
“妈看得出来,小裴是个好的,怎么说也是几十年看过来了,不敢讲看人多准,但是接触下来,他的为人品行我是认可的,只是......”
“妈,我知道您担心什么,我不会离开您和爸”,林窈握住母亲的双手,一语双关:“我就是为了你们而来。”
“无论我和谁在一起,都不会离开你们!”
“傻孩子,妈不是非要把你栓在身边,只是人心易变,如果有一天你要是跟他回了首都,你受了委屈,爸妈都不知道,更帮不上忙。”
林窈摇头:“不会的,也许现在说这些还早,但是第一我相信他的人品,第二,如果真有那一天,他对我不好,辜负了我,我会跟他离婚。您别急着说我,也许女人提离婚在现在很少,可能老一辈的还会说离经叛道,不守妇道,可是为什么女人就不能提离婚呢,我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命运,自己的婚姻,我只想掌握在自己手里。”
看着女儿熠熠发光的双眸,林母笑了开来,是啊,她闺女可不是任人欺负的傻蛋,大不了也就是离婚,这世道,上个旱厕还有人淹死的呢?
与其想那些有的没的,不如多给闺女备点嫁妆,任何时候,有钱就是底气!
何况,不是她吹牛,就凭她闺女这长相,小裴要是不珍惜,那真是瞎了眼了!
不过这些都是最坏的打算,就看医院里小裴对她闺女的呵护劲儿,这以后还不定要怎么疼她呢!
男人的体力优势在生理上就决定了,到家的时候,林窈估摸着还不到九点,天空中月亮高悬,万籁俱寂。
只偶尔能听到一两声从远处传来的狗叫,裴钰和赵远之将林窈送到门口,刚准备道别,赵远之肚子就传来一长串的咕咕叫。
他捂着肚子,委屈看向裴钰,“肉包子消化完了。”
说完又是一阵咕咕叫。
裴钰:“......”
林窈:“我早上蒸了发糕还有剩,你们要是不嫌弃的话,我去拿。”
“不用了太晚了”
“不嫌弃不嫌弃”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夜色下赵远之收到裴钰的死亡凝视,刚想说打退堂鼓,就听林窈说道:“我也还没吃晚饭,只是太晚了不好留你们,而且我蒸了很多,不吃的话也放不久,现在天热,也许明天就坏了。”
“那样岂不是更可惜?”
女孩轻灵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裴钰借着月色看向站在门扉处的林窈,月光模糊,朦胧中更衬得女孩美的像是月下仙子,他在病房时想的没错,她确实不像农村养出来的。
“那就麻烦你了,我们在门口等你。”
“行。”
林窈去厨房拿油纸袋包了四块发糕,还剩一块,她自己留着当晚饭。
虽然冷了,但是一拿到手发糕的香气就扑面而来,米香在夜里尤其明显,红枣香则淡了很多。
她空间里还有面包,但是现在没有名目,不好贸然拿出来,面条也有,只是现在太晚了,大晚上请男人吃饭明显不合时宜,只能下次专门请他们吃饭感谢了。
将发糕给站在门外一动不动的两个男人,林窈就闩门回屋了。
这边赵远之早就迫不及待了,咬了一大口发糕,他含糊着连声夸赞:“好吃,裴哥,你快吃,这发糕真好吃。”
裴钰也饿了,只不过刚才怕麻烦人家,看赵远之吃的顾不上别的,他慢条斯理打开油纸袋吃了一口,眼神微微一变。
确实很好吃!
或者说,是出乎意料的好吃!
他虽然不重口腹之欲,但是从小到大吃到的好东西属实不少,不说自己出去吃的,就是老爷子,也隔三差五地给他带各种好吃的。
这发糕,爷爷肯定也会喜欢。
又软又香!
两个大男人一路走一路吃,不一会儿,就解决了。
摸摸肚子,打了个饱嗝,赵远之感叹:“裴哥,你说这林窈同志咋长的,又好看,做饭又好吃,这谁娶了她,那不得整天供着。”
裴钰:“你都说了要供着了,还舍得让人家做饭?”
“嘿嘿,我就随口一说。”
“什么时候你在背后不随口一说了,等回去后我就把你看中的那套战舰模型给你。”
“真的?”
“我骗过你?”
“那倒没有。”
“嗯。”
“裴哥,要不你还是把林窈妹子娶回来吧,我觉得她长得最好看,你俩长相上不相上下,最般配,而且她做饭好吃,偶尔我也可以饱饱口福......”
“......”
看来前面的话还是白说了!
这个呆子!
第二天,林窈早早起床,做了丝瓜炒蛋,素炒南瓜,白灼菜心,蒸了一碗蛋羹,面条容易坨没有做,她就蒸了馒头,又熬了一锅米粥,这次用的空间的大米,且把三滴花露全部放进去了。
希望爸爸吃了能早点康复!
仔细装进盆里,又放入林父编的篮子,背上又带了一些林母换洗的衣服,林窈换了一身浅蓝色的衬衫,米色长裤,踏上赶往县城的早班车。
知青点。
今天轮到郑红和吴倩做饭,两人蒸了馒头,煮了一锅山芋稀饭,水放少了,馒头蒸的有点硬,但是这已经算不错的伙食了,起码是白面馒头,不是高粱面馒头,那才是真正的噎死人不偿命。
王路王锋兄弟俩一边喝着稀饭,一边问旁边的赵远之。
“林二叔没事吧,昨天大队里都传遍了,说人差点没了。”
“没大事,医生说了,有点轻微脑震荡,估摸着十天半个月,应该能回来。”
听到回话,王路用手肘拐了拐王锋,王锋会意,压着嗓子问赵远之:“你见到林二叔女儿了吗,叫林窈的一个姑娘。”
赵远之拿馒头的手一顿,“你问这个干什么?”
“害,没干啥,就是听说林二叔女儿长得特漂亮,这不,我没见过,好奇嘛!”
“这有什么好奇的,还不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的”,抬头对上裴钰看过来的警示眼神,赵远之不动声色道。
“不漂亮啊,我还以为多漂亮呢,上次我和王路去看......”
见到王路拼命朝他使眼色,王锋后知后觉自己差点说漏嘴,顿了下,没再继续问话。
楚晴和赵远之坐在一个方向,裴钰的眼神她也看到了,她轻轻问道:“林窈是谁?”
郑红歪头想了想,“好像是林莉的堂妹,不过没见过,估计平时不太出门。”
楚晴想到上次和郑红一起洗衣服碰到的林莉,心里松了一口气,既然是堂姐妹,估计长相也差不多。
林莉现在攀上了纺织厂厂长儿子,穿的用的都是城里的时髦货,不过在楚晴看来,农村人就是农村人,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五官倒是不错,但是皮肤气质都太差了,看人还鼻孔朝天的,一看就知道没家教。
这样的人,她还不屑跟她们比。
院子里,老知青袁立明眼神闪了闪。
林窈......
他微微低着头,舔了舔嘴唇,再抬起时嘴角还挂着似有若无的一丝微笑,仿佛是个完全融入集体的老好人,长相普通,家世普通,看着好像人畜无害,是值得人信赖的老大哥模样。
可是只有裴钰知道,这个知青点,最令人作呕的就是这个袁立明,因为他碰见过不止一次他偷偷闻女生晒在院子里的内衣裤。
只是这个人鸡贼,不会明目张胆地偷拿,只是行为上比较猥琐,被发现又一副老好人模样,说衣服掉了,再装模作样地给它晾起来。
以前裴钰只是警告他不要在他眼皮皮子底下作妖,但是现在,想到林窈晚上一个人在家里......
他眼皮微敛,搭在桌子上不停敲击的修长手指,泄露了主人内心的一丝不安。
她做了那么久的心理准备,可就在她表白的前夕,他却爱上了别人!
还是如此汹涌热烈的爱,就像莎翁笔下的爱情一样,浪漫,温柔,深情,甚至卑微!
她不甘心,也不愿相信这短短时间叫林窈的那个女生会有如她一般的真心。
想到这,楚晴挺直脊背,垂在身侧的双手握紧拳头,直视着裴钰的眼睛说:“裴钰,你和林窈不会有结果的,你平时上工下工对他们家不了解,林窈她堂姐林莉就是靠着未婚先孕上位的,现在村里都传遍了,男方是纺织厂厂长的儿子,是个主任,能为了利益不顾礼义廉耻不择手段的人,可想而知是什么样的人家,你千万不要被林窈骗了,她就是图你的钱......”
“够了!”裴钰脸色沉下来,低沉的嗓音压抑着怒气。
见面前的女人泫然欲泣,一副心痛不可置信的神情,裴钰毫无怜惜,冷冷道:“就算她只是图我的钱,我也心甘情愿,不需她开口,我自会双手奉上,我只怕她不要!”
事实上有一天裴钰已经送出过一次存折了,只是没送出去,林窈不收,让他自己留着,为此他还郁闷了好几天。
裴钰对着楚晴疾言厉色道:“至于你的捕风捉影,凭空污蔑,麻烦你自己吞进肚子里不要再跟第二个人说起,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说完他抬脚转身就走,只是走了几步,裴钰回头看向仍呆呆站在原地,好像傻了一样的女人,声音已经恢复了平静与漠然。
“看在同是知青的份上,我奉劝你一句,管好你自己的事,我的事与你无关,恕不奉陪!”
泪水沿着白皙的脸颊流了下来,楚晴紧紧捏着手指,指节泛白,细嫩的手心,指甲深深陷了进去,几乎掐出血来。
呵!管好她自己的事,与她无关!
她眼神空洞,看着男人越走越远的身影,只觉眼前裴钰的背影是那样熟悉,又是那样模糊,那样陌生!
当天晚上楚晴就发起了高烧,迷迷糊糊的一直说着断断续续的梦话,原本姣好的面容,此时脸颊上泛起不正常的红晕,额头上也不停冒着汗,苍白的嘴唇起了一层壳。
另外几个老知青们只顾自己睡觉,郑红和吴倩忙着照顾她,折腾了一夜。
一边给楚晴换帕子,一边打哈欠的郑红疑惑道:“她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就发烧了?”
吴倩将被踢开的薄被子掖了掖,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我下工回来时她就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当时还以为只是心情不好,没敢打扰她。”
郑红撇撇嘴:“都是闲的,东想西想的,把人脑袋都想坏了!”
大小姐家里有钱,自从有一次早上出门回来后,后面几乎都不去上工了,她坚持不上工,看着也高傲不好说话的样子,大队队长说了几次也就不管了,反正工分不够过年她别想分到队里的粮食,虽然人家也不差那点粮食。
楚晴自己也不在意,天天躲在知青点足不出户,经常还问她皮肤有没有变白一点。
郑红心里隐隐知道她在跟林窈较劲,她也酸,但还不至于为了他们把自己搞生病。
裴钰的心明显就扒在林窈身上,拽都拽不下来,何苦来着!
这回好了,发烧了,不然大小姐有钱有闲吃好睡好它不香吗?
可能这就是穷人与有钱人的区别吧!
此时知青点,郑红捂着鼻子从旱厕出来。
呼!臭死了!
她使劲扇了扇面前的风,好像是想通过这个方式赶跑鼻腔前充斥的臭味。
老天爷,早知道农村这么可怕,她就是打死也不下乡。
走到院子里打了井水洗了手,刚站起身就看见推门进来的裴钰。
男人穿着一件半旧的短袖,灰色长裤,裤腿上沾着一大片泥点子。
由于个子太高,跨门槛的时候还稍稍弯了弯腰。
手上拎着一把镰刀,骨节分明的手指,微微贲起的小臂肌肉,走动时腰背挺直。
神色冷峻,五官分明,微微侧着头时,眉眼更显冷淡,只能看到高挺的鼻梁,以及微抿的薄唇。
见到郑红愣愣盯着他,裴钰微微点了点头,就掠过她走到旁边冲了冲脚,洗干净手才回房间。
直到门关上的声音响起,郑红才回过神,抬手摸摸有点发烫的脸。
这还是她第一次单独离裴钰这么近呢!
这次他们知青点一共来了七个人,三女四男,加上知青点原本的几个老知青,不大的院子一下子挤了十几个人,女生一间,男生一间,其中她和楚晴,裴钰,赵远之四人来自首都,另外一个女生叫吴倩,来自河北,剩下的两人是王路,王锋堂兄弟俩,来自山西。
郑红之前在首都没见过裴钰,但是不妨碍在火车上就对他芳心暗许,不止她,她知道楚晴肯定也喜欢裴钰。
她碰见过好几次楚晴偷看裴钰!
别以为她不知道,每次只要裴钰在,楚晴说话都是掐着嗓子的轻柔,他们大男人可能只是觉得声音小了点,细了点,但是女人懂的都懂。
暗地里她还听到原来的老知青吐槽她装纯!
也是,裴钰长得好,而且看他刚来时的穿着,家境肯定不错,可惜他这人话少,她虽然在火车上趁互相介绍时有意打听,不过还是没套出什么有用消息。
“回来啦,裴哥,”听到开门声躺在炕上的赵远之头翘起来。
“嗯,去给老铁头收了稻子。”裴钰说着将桌子上弄乱的东西归置好。
“这大热天,也就你去帮他。”
赵远之翘着二郎腿,“不过老铁头也可怜,腿瘸了耳朵也不好使,我听说十几年前他媳妇是跟一个货郎跑掉的,据说那货郎长得出挑得很,不过肯定比不上裴哥你......呃......”
见裴钰面无表情看着他,赵远之摸摸头嘿嘿一笑。
不过他也没说错,他裴哥是长得好,从小到大,光是找他打听消息,他收到的礼物都不知道有多少,可惜的是他裴哥白瞎了一副好相貌,跟他一样,到现在还是光蛋一个。
暴殄天物啊!这脸要是给他赵远之,那不得起飞!
现在好了,来到这穷乡僻壤,坐火车回首都都得三天兩夜,别说找对象了,连吃个肉都是奢侈。
这里除了田还是田,每天睁眼就是种地,闭眼还是种地。
才来这里大半年,他已经开始怀念去年的自己了。
顾影自怜了一会,赵远之又精神了起来,“今天还上山不,裴哥,昨天那个烤野鸡真香!”说着还滋溜了一下口水。
没办法,供销社的肉要票,他的票已经用完了,裴哥的肉票也大多进了他的肚子,没办法,馋啊!
国营饭店的红烧肉好吃,可是偶尔打个牙祭可以,天天去吃谁家的钱也不是烧的,裴哥已经很照顾他了。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每天干活干的缺油水,他就是格外馋,赵远之挠挠头,低头看到自己的体格又释怀了,他这身体想吃肉也是正常的。
赵远之虽然名字取得文雅,但是本人却是个五大三粗的性格,平生只对美食感兴趣。
当然,也跟他长得太凶找不到对象有关,年轻大小伙子,一直找不到对象,再不转移注意力吃点好的,憋都能给憋坏。
不过赵远之也习惯了,有他家裴哥在,就没几个女人能看到他,哪怕他块头大,肌肉多,人家也只会嫌他碍眼挡事儿。
“对了裴哥,那个郑红老找我打听你的事儿,我估计是看上你了,就是长得不太行,比之前大院里的丫头差远了,你可得离她远点!”
反正他赵远之第一个不同意,他裴哥这身板这模样,怎么着也得找个好看点的吧!
说着他摸摸下巴,“今天中午你不在院子吃饭,楚晴给你留了一碗中午烧的鱼,味道不咋地,不过聊胜于无,王锋想吃被拦下来了,嘿嘿,还是我裴哥魅力大,楚晴平时可是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不过人家长得美......”
话还没说完,赵远之就嗷嗷叫了起来,“裴哥我错了,我错了,我不说了。”
“以后在背后少说这些乱七八糟的”,裴钰拧着眉,“你因为这张嘴遭的罪还少了是吧,有这闲工夫滚去把地扫了。”
“这就扫,嘿嘿,这就扫。”赵远之抬手轻轻打了自己一巴掌,嬉皮笑脸的模样。
“滚回来,把你的毛巾拿去洗了,馊了自己闻不到吗?”
“得嘞。”说完还打了个千儿。
裴钰一脚踹到他屁/股上,笑骂道:“狗东西!”
赵远之龇牙咧嘴走到井边上,拿着自己的毛巾闻了闻,自言自语道,他怎么没闻到馊味,就他裴哥事多!
他就不懂了,怎么一个大男人这么爱干净,关键是他自己爱干净就算了,还见不得他脏。
虽然赵远之不想承认自己脏,但事实上,他确实挺邋遢的。
额......
可是转念一想,他就理直气壮,起码他最近都洗澡了。
而且赵远之委屈,自从下乡同住一个房间后,裴哥对他都不如以前亲昵了,以前他很少踹他的。
现在短短半年,他已经踹了他,一二三四五六七,哎呀,反正很多次了。
要是裴钰在这,肯定要再给他一脚,谁大夏天做农活回来澡都不洗的,说馊了都是委婉,其实都有点发臭了,偏偏赵远之啥都好,就是不喜欢搞卫生,尤其是个人卫生。
以前即便在一个大院儿,但是各自住各自的家,倒没有太大关系,现在天天同住一屋,见他下工回来,一身臭汗草屑就往床上倒,裴钰太阳穴都在跳。
更别说那熏人的臭脚,其实裴钰还收着脾气,要是搁前几年他当兵的时候,就赵远之这样的,他能连续一个月不带重样的操练,保准给他训服了。
包括这喜欢背后说八卦的习惯,都得慢慢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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