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发酵。
就在这时,网上有了一些不一样的声音,十分微小,却富有力量。
我点进去一看,原来是那天我救小女孩的事情被人拍到了。
一个只有几千粉丝的博主发出了这条视频,为我力证清白,他说那天他刚好在那条街上,证明直播的时候我正在街上见义勇为,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去直播。
“这样一个不顾自己性命见义勇为的人,我不相信她会拿天灾人祸来抖机灵。”
可是他的主页立刻被人冲了,大量的水军疯狂的在他的主页留言。
“博主,一条视频多少钱?带我一个。”
“哟,博主,这发财的门路怎么不照顾一下。”
“你该不会是那个女人的姘头吧?这么帮她。”
“笑死,这风雨那么大,随便指个人就是了?我也说那是我啊。”
我可以无视自己被谩骂被网暴,却绝对无法看着帮我的人被伤害而坐视不理。
不能再拖了。
我向街口鸭货店的老板要了直播那天店内的监控视频,老板十分豪爽的给了我。
“大妹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直说,那天要不是你去救那个小女孩,她都不知道会怎样。现在竟然有人这样说你,真是没天理。我绝不能眼睁睁看着好人被冤枉啊。”
谢过老板的好意后,我成功拿到了视频。
不仅如此,当天医院的医生也义愤填膺的录了个视频,还把当天我包扎伤口的监控视频也发了出来。
舆论的方向开始有了变化。
些许细微的声音冒了出来。
“说不定那天在街上救人的真的是林厌厌。”
“对啊,监控的时间都显示出来了,她根本没时间直播。”
“我看过那个博主直播,她的身材和林厌厌的根本不一样。”
可是却很快被人按了下来。
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其他的发言。
“视频这种东西用P就可以啊,谁不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