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王换粉苏的其他类型小说《诡骨王换粉苏全文》,由网络作家“龙飞有妖气”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王换看到两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隐约记得,这是苦田人的孩子。“是谁要找我?”“在那边。”小男孩伸手朝烟栏的方向指了指,他手中的麦芽糖吃完了,却仍意犹未尽,伸着指头,挨个在嘴里嗦了一遍。“好。”王换觉得,自己和苦田人是不是心有灵犀,他刚刚出生跟苦田人聊聊的念头,对方便主动找上门来了:“我一会儿得空就去。”“阿哥。”小男孩把十根手指嗦的比水洗了还要干净,咧着正在换牙的嘴巴笑道:“我和弟弟的糖都吃完了,阿哥赏个小钱,我们买糖吃。”王换笑了笑,随手丢了几个铜角子过去,小男孩捡了钱,高高兴兴走了。看着他们的背影,王换突然想起来,自己这么大的时候,是否也像两个小男孩那样容易知足,有几个小钱可以买糖吃,便高兴的忘记了自己叫什么。大概是吧,王换又想了...
《诡骨王换粉苏全文》精彩片段
王换看到两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隐约记得,这是苦田人的孩子。
“是谁要找我?”
“在那边。”小男孩伸手朝烟栏的方向指了指,他手中的麦芽糖吃完了,却仍意犹未尽,伸着指头,挨个在嘴里嗦了一遍。
“好。”王换觉得,自己和苦田人是不是心有灵犀,他刚刚出生跟苦田人聊聊的念头,对方便主动找上门来了:“我一会儿得空就去。”
“阿哥。”小男孩把十根手指嗦的比水洗了还要干净,咧着正在换牙的嘴巴笑道:“我和弟弟的糖都吃完了,阿哥赏个小钱,我们买糖吃。”
王换笑了笑,随手丢了几个铜角子过去,小男孩捡了钱,高高兴兴走了。看着他们的背影,王换突然想起来,自己这么大的时候,是否也像两个小男孩那样容易知足,有几个小钱可以买糖吃,便高兴的忘记了自己叫什么。
大概是吧,王换又想了想,小孩子的心,都还没长全。
卦摊的生意很冷清,王换又坐了许久,起身收了幌子。黑魁依旧抱着那只平时用来吃饭的桶,稀里呼噜的吃着放了许多辣椒的羊杂。
王换朝烟栏的方向走去,路过食坊时,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踱步到了小茶碗的凉茶摊子跟前。
“换哥,老样子?”小茶碗看到王换,眼睛似乎就会发光,她不等王换说话,便拿过一只空碗:“缅栀子茶,不加甘草水。”
“不,今天要加甘草水。”
“要加甘草水?”小茶碗楞了一下,却很快反应过来,清脆的应了一声:“缅栀子茶,加甘草水。”
缅栀子茶没有什么滋味,加了甘草水之后,便有一种在喝中药的感觉。王换捏着鼻子一口喝完,右手习惯的朝口袋摸去。
“不不不,换哥,不……”小茶碗知道王换要掏钱,急忙就去阻拦:“你每次来给的钱,都够连喝一个月的凉茶……”
“做生意,不是就要赚钱么?”王换把一块大洋丢在钱盒里,捏了捏小茶碗润润的脸蛋:“你不收钱,我真的不来了。”
王换离开凉茶摊子时,感觉心头舒爽了些。小茶碗的爹有病,药罐子似的,每日都要拿钱买药,熬好了朝肚子里填。她家里还有两个弟弟,都在念书。
来西头鬼市,已有两年多了,王换记不清楚究竟和多少人打过交道,他却记得,刚刚认识小茶碗时,自己想要盘两件货,差了四百多大洋,小茶碗专门过来送钱,送了十七个铜角子。
两年过去,那十七个铜角子,在王换心中愈发的沉重了。暗夜中的西头鬼市,宛如一个猎场,有人在这里捕猎,有人在这里受伤,见多了虎豹豺狼,小茶碗,十七个铜角子,才会显得那么珍贵。
烟栏,一如往昔,矮小密集的木板房,空气中弥漫着发焦的淡淡的烟土味。这是苦田人的地盘,他们不做大宗烟土生意,只供给散客在这里吸食。说起来,是小打小闹的买卖,但风险小,长年累月的做,也是一笔横财。对于贫瘠的苦田而言,苦田人一年能赚这么多钱,留守在苦田的家人,是要月月给祖坟烧香的。
烟栏第三排和第四排木屋之间,有一条狭窄的过道,两个光头汉子在过道口守着,用水煮的蚕豆下酒。看到王换时,两个光头报以微笑,并且让开了路。
顺着过道一路走到底,有间大些的木屋。王换推开门时,里头坐了十多个人,都在抽烟喝酒,烟气大的能把人熏死。
“阿弟,这里太脏,待不得客,平日很少请你,只是怕你嫌弃。”一个四十岁上下的男人坐在桌首,冲着王换笑。男人脸上,有一道从额头到下巴的刀疤,这条刀疤让男人破了相,不笑还好,一笑起来,脸庞便像是要顺着刀疤裂开,很是吓人。
王换认得这人,对方叫阿苦,是西头鬼市苦田人的首领。
“我也是乡下出来的,小的时候,总在烂泥塘里玩,这里比泥塘干净多了。”
一群人都在笑,有人手脚麻利的腾出位置,又用桌布将凳子仔仔细细的擦了一遍。
王换坐下之后,大部分人都退了出去,只留下阿苦,还有阿苦身边一个长着山羊胡子的男人。山羊胡子是阿苦本家的表哥,也是苦田人的师爷。苦田人一般都是胳膊粗,脑子小,需要有人来做用脑子的活儿。
王换来之前,阿苦和师爷在喝酒,老白干,还有水煮蚕豆。
“食坊那边有牛肉,选张福记那家,肉很烂,又入味。”王换捻了颗蚕豆,说道:“半斤牛肉一斤酒,吃完喝完,就是神仙。”
“我们苦田的地,只能种蚕豆,别的什么都不长,从小到大,吃的最多的,就是蚕豆,牛肉,我不吃,我怕吃惯了牛肉,以后再沦落到天天吃蚕豆时,便吃不下了。”阿苦推过来一杯酒,脸上的刀疤在灯火的映照下,隐隐闪着一缕金属般的光泽:“蚕豆下酒,是最好的,除了水煮,还可以油炸。”
王换喝了酒,最劣最便宜的老白干,喝下去的时候,像是一把刀子割着喉咙,吞到肚里,像是一把火在燃烧。
王换知道,苦田人能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于西头鬼市,自然有他们的长处。
每个苦田人,都极为自律,近乎苛刻般的自律。他们赚了钱,从不乱花,一年四季,无论生意好坏,无论进账多少,永远都只吃苦田产的蚕豆下酒,只吃最便宜的素面。他们没有娱乐,除了赚钱,就是睡觉。
“血鬼的事,我听说了。”阿苦喝了口酒,鼻子眼睛嘴巴,似乎都聚到了一起,皱着眉头说道:“那天,他去拆你盘之前,还来这里同我讲过,龙头要加奉例,加两成。”
“你肯加吗?”
“你说呢?”阿苦咧嘴笑了笑:“我们苦田人,平时吃蚕豆还要一粒一粒数清楚,生了虫子的,闭着眼睛也得吃下去。每年多加两成奉例,多加的奉例若是买牛肉,我躺着吃一辈子也吃不完。”
“不加奉例的话,十三堂会赶你们走。”
“阿弟,我跟你讲一讲,我们苦田吧。”阿苦慢慢的嚼着蚕豆,摸了摸自己油光发亮的脑袋,说道:“其实,也没什么好讲的,终究一个字,穷。每年种了蚕豆,要死一大半苗,最后收豆子时,估摸着一亩地能收十斤左右,苦田人都靠蚕豆过活,拿出去卖了,换粮食,换布,换柴米油盐,可是不够,苦田人一年里,总有半年是饿肚子的。阿弟,我说了,你肯信吗?我十四岁时,我爹过世,留了条裤子给我,我平生第一次穿上裤子。二十五年前,我姐姐出嫁,对方送了两只鸡做聘礼,还说便宜了我们。那种日子,没有过过的人,是不会懂的。”
“我承认。”王换点了点头,他也是乡下出来的,只不过,他的家乡,远没有苦田那样贫瘠。
“我们好不容易在这里站稳了脚,若是有人赶我们走,那就是把苦田人朝死路逼,没得说,只能打。”阿苦继续摸着自己的光头,一只脚甩掉鞋子,踩在凳子上,笑道:“被四寸斧一斧砍死,总还算痛快,比回去继续受苦强得多。”
“十三堂不好惹,这是实话。十三堂的龙头要均衡手下的势力,有意放任十三堂内斗,可十三堂若是被迫拧成一股绳子,不是我小看苦田,你们斗不过他们。”王换顿了顿,接着说道:“黄三响,血鬼,麻皮,邵青衣,这些一等一的狠角色,你们大概都知道。”
“我知道,苦田人斗十三堂,或许难了些,因此,才请阿弟你来聊一聊。十三堂不止压着我们苦田,还压着你。”阿苦拿起一颗蚕豆,用手指碾碎了,又塞进嘴里,说道:“阿弟,你若瞧着十三堂把我们苦田斗下去,那我敢跟你打包票,斗完我,就轮到你了。要是不想死,那大伙就要把手拉起来。”
“你们苦田,有多少人?”
“苦田的精壮,都在西头鬼市了,六十多个。”
“六十多个人,要去斗十三堂?”
“就是觉得人少,势单力薄,这才找你。”
王换没有回答,他的确预感到了危机,预感到十三堂下一步或许会把矛头对准他。但跟十三堂翻脸,需要足够的把握,他吃不准跟苦田联手以后,会有几分胜算。
“阿弟。”坐在一旁的师爷始终没有说话,直到这时,他才抬起眼皮子,开口道:“给你看一些东西吧,若在平时,外人看到这些东西,我们不会让他活着离开。现在让你看了,跟不跟我们联手,你自己拿主意。”
师爷和阿苦站起身,从木板屋走出来,王换紧随其后,他们没有走大路,绕过烟栏,从鬼市的外栅栏翻了出去。栅栏外面有一辆马车,师爷和阿苦上了马车,王换又犹豫了一下,他突然预感到,阿苦带他看的东西,似乎有一股非常浓的血腥气。
那种血腥气,闻了会让人呕吐。
马车贴着西头鬼市的北沿,缓缓前行。等到驶出鬼市那一长排东倒西歪的栅栏后,马车便开始加速。
“你们的日子过的这么清苦,赚来的钱,到底有什么用?”王换坐在马车上,只觉得车子随时都会散架,车厢里头破旧不堪,到处都是灰尘,角落里居然还结着蛛网:“这辆马车,是从哪儿捡来的?”
“有个烟客,急着吃烟土,又没有钱,拿这辆马车换了烟土吃。”师爷摸了摸下巴上的山羊胡子,眯起眼睛笑道:“阿弟,你的日子,过得也不比我们宽绰多少,你不是也每日吃羊下水么?你莫跟我说,你喜欢羊下水那股膻味。”
“羊下水腥膻,总算是开荤,水煮蚕豆,挤不出油水的。”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师爷呲牙咧嘴的笑了笑,那笑容,宛如一只得道成精的老狐狸。
马车渐渐驶出了西头城,又沿着一条崎岖的路,向北而去。走了大约有十几里路,王换撩开车厢的帘子,朝外望了望。
“这是要去什么地方?西头城北边几十里,都没有什么人烟。”
“前面几里,有个村子,叫姚村。”
王换想了想,倒是想起来别人说过的姚村。那是个早已经荒废的村子,几十年前闹长毛,在这里狠打了几仗,人都死光了。前后又用了几十年时间,才慢慢聚拢起人烟,结果又碰到孙大帅跟人打仗,村里的人又死光了。人们觉得姚村这个地方不吉利,这几年都没人到姚村来住。
“阿弟,你除了那个叫黑魁的伙计,还有别的帮手么?”阿苦将手里最后一粒蚕豆吃下去,问道:“你跟我交个底。”
“别的帮手,有,却不多。”王换含糊其辞,西头鬼市的人,不可能轻易就把自己的家底露给别人。
“兵贵精不贵多。”师爷继续摸着颌下的山羊胡子:“阿弟,你手下都是精兵,虽不多,但顶用,否则,西头鬼市岂会有你的一席之地?”
三个人说着话,马车便又行出去几里。崎岖的荒路右侧,有一条已经快要分辨不出的小路,马车拐入小路,最多一里之后,远远的就能望到一片低矮的乡村农舍。
那就是姚村,先后死绝了两次人的姚村。天气渐渐热了,坐在不透风的车厢里,还需时时擦汗。可一接近姚村,王换便感觉到了一股森森的寒意。
就在这一瞬间,王换暗中看了看阿苦,又看看师爷。他们把自己带出来这么远,又带到这样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有没有别的意图?若是真出了事,黑魁和老断他们,估计连讯息也收不到。
这个念头有些吓人,片刻之后,王换自己便先将其否定了。苦田人不会白浪费力气,他们做事,就一定有自己的目的,而且有利可图。把自己做了,阿苦得不到任何好处。
三个人下了马车,步行朝姚村走去。走的越近,王换感觉寒气越重。空旷的姚村,早已经无人居住,可走着走着,他总觉得似乎有人在说话。
“这是你们的货仓?”
“我们有屁的货仓。”阿苦摸了摸光溜溜的脑袋,回道:“我们做的生意,与你们不同,不敢存货,一旦兄弟在鬼市外头被查了,会有大麻烦。”
三个人一直走到村子的深处,左右全是残垣断壁。这种荒了许久的乡下小村,其实非常渗人,虽然看不见什么妖魔鬼怪,可偶尔在院墙倒塌的院子里,看到一张落满灰尘的空椅子,一个被丢弃的孩子的小玩偶,便会让人毛骨悚然。
被流逝的时间所冲刷过的东西,才是最可怕的。
阿苦走在前面,拐到一个相对而言还算完整的小院,这是极普通的乡下民居,阿苦走进来之后,墙角的角落里,便闪出了两个苦田的汉子。
“开门。”
两个苦田汉子转身回到墙角,弯腰扫了扫地上的尘土,尘土下面,是一个木板隔出来的暗门,掀开木板,暗门显露,三尺方圆,刚够一个人钻进去。
“阿弟,来吧。”阿苦朝王换招了招手:“你要知道,我们把你当自家兄弟的,这个地方,就算我们苦田的兄弟,也没几个人知道。”
王换走到暗门处,朝下面看了看,下面很黑,一股腥味扑鼻而来。
尽管很黑,可王换的瞳孔却陡然收缩,他猛的回过头,望向阿苦:“你们在这儿养了什么东西?”
“看看就知道了,我们没有办法。”阿苦拍了拍王换的肩膀:“我们只是为了活着,活的好一点。”
师爷拿了一盏油灯,顺着暗门下的木梯走下去,阿苦和王换跟在后头。这下面,应该是挖出来的地窖,地窖不太大,有三个很巧妙的风口,人进来也不会被闷到里头。
当王换顺着梯子爬下去,一脚踩在地窖的地面上时,他的心,似乎被什么东西给紧紧的攥住了。
地窖的尽头,有一大块黑布,黑布遮挡着什么东西。油灯距离黑布还远,照的不甚清晰,王换隐隐约约看到,黑布后面,露出了一只铁笼子。
铁笼子是用很粗的铁条焊接出来的,每一根铁条上,都沾着一层已经干透了的黑红的血迹。
“阿弟,看看吧。”阿苦朝前指了指:“我们苦田六十多个兄弟,加上这些,你看够不够资格,跟你联手。”
“不看了。”王换停下脚步,从口袋里摸出一包老刀香烟,叼在嘴里一支:“我怕看了,会连着做一个月噩梦。”
“那你有什么章程,不妨说出来。”
“上去再说。”
三个人顺着梯子又爬了上来,两个苦田的伙计拖了一张桌子过来,撒上去一把水煮蚕豆。
“王换阿弟,我们苦田人,除了师爷,都是一根直肠子的人,今天只是第一次跟你聊这些,我阿苦把能说的全说了。”阿苦看了王换一眼,捏起一粒蚕豆慢慢的嚼着,说道:“你信不过苦田人,还是信不过我?”
“对付十三堂,是大事,不能有任何纰漏。阿苦,你要知道,十三堂败的起,我们败不起,他们败了,收拢人马,可以再来,我们败了,以后永远不要想再涉足西头鬼市。”
“那你就是信不过我。”阿苦突然丢下手里的蚕豆皮,从腰里抽出一把刀子,雪亮的刀,刃口比纸还薄,阿苦用刀,和用自己的手指一样灵活,一尺来长的刀子在他手中翻飞了几下,刀尖一转,冲着自己的大腿就捅了下去。
一股鲜血,从刀刃与皮肉间的间隙喷薄而出,溅了阿苦一脸。刀子捅到大腿有两寸深,刀尖被骨头给顶住了。
“若我们一直都在苦田种地,种蚕豆,从未见过外面的世界,那我们就认命了,种一辈子田,让自己的儿子十几岁才穿裤子。”阿苦面不改色,只是太阳穴上绷起几条青筋,黄豆大的冷汗顺着额头淌落下来,和脸上的血迹混到一处,他盯着王换,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可偏偏我们知道了,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再想让我们认命,那便不可能了。苦田人穷,所以小气,我给不了你见面礼,这一刀,只当给你封了个红包,如何?”
王换没有说话,默然望着阿苦。十三堂的人,一直把苦田人当做泥腿子,直至今日,王换才知道,把阿苦放在十三堂任何领堂面前,也不逊色。
阿苦,应该靠得住,不会临阵退缩。
“把伤口包了。”王换把刚拆封的香烟丢给阿苦:“几时有空,我们去找道人聊一聊,他应该也不愿给龙头加两成奉例。”
阿苦笑了,大腿上的刀口仍在流血,他却仿佛不觉得痛,拿起王换丢来的烟,抽了一支。那两个苦田汉子过来给阿苦上药,包扎。这处伤刀口不深却也不浅,多半要养一段日子伤。
“阿弟。”阿苦扭头朝地窖的暗门看了看,问道:“我是为了表诚意,给你露露苦田的家底,你为什么不看?”
“我知道那是什么。”王换轻轻皱了皱眉,他没看到铁笼子里的东西,可他知道,苦田养在铁笼子里的家底是什么:“除了自己的拳头,你不要相信家底管用,十三堂不是吃素的,若我猜的不错,你只要对十三堂露了家底,十三堂的温先生,多半能破了它。”
阿苦笑笑,没有说话,倒是身旁的师爷捋着稀疏的胡子,说道:“阿弟,我们,你们,是一环扣着一环的,温先生能破我们的家底,他就得由你去料理掉。老断,是不是在你手下吃饭?”
“你知道的不少。”
“三更阎王,勾魂老断,老断伏杀,有几人躲得过?”
“老断不是我的伙计,要做什么事,我说了不算,得他自己点头才行。”王换站起身,说道:“先找道人,跟道人谈妥之后,再同老断去讲。”
“阿弟,有个故事,你要不要听一听。”阿苦腿上的伤口被裹好了,他斜叼着烟,身躯动都不动:“和骨头有关的故事。”
王换受不了棺材里那股浓浓的又很怪异的气味,也看不得那具泡在血水中几乎快要烂光的骸骨。但抱着不能错过任何线索的念头,他依然看的很仔细。这一看,便看出了些许端倪。
换做任何人,看到这具骸骨时,都会觉得,这具骸骨快要烂光了,只剩下一点附着在骨头上的碎肉。可王换敏锐的察觉出,这只是一个错觉,这具骸骨,原本就烂的只剩下骨头,而那些附着在骨头上的碎肉,似乎是新长出来的。
这可能是王换半辈子所遇到过的最诡异,也最神奇的事,若是讲给别人听,人家多半会以为他失心疯了。可王换相信,只因为这具骸骨的小指骨,是一截黄金骨头,所以,王换相信,这截黄金骨头,能让这具骸骨长出新的血肉。
他想了想,那个在烟栏讨烟土吃的土龙说过,他跟宋阿三当初挖开老道士的坟时,只看到了一具已经腐烂殆尽的骨架,接着就被一团小影子给咬了。算算时间,过去了能有两年多,也就是这两年时间里,老道士烂的只剩骨头的骨架上,就长出了这些血肉,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这一瞬间,王换的心好像要从胸膛中蹦出,因为他原本也不敢完全肯定,黄金骨头是不是真如传说中那样神奇,只不过他没有别的选择,只能相信传说是真的。可今天亲眼看到这一切,王换大约能够确定,黄金骨头,必然和传说中的一模一样。
他的兴奋,他的喜悦,溢于言表,也就是这么一瞬间,他突然觉得,自己在西头鬼市所吃的苦,所受的累,都很值得,不仅如此,即便为了寻找完整的黄金骨头,耗费自己一生的时间,同样值得。
他继续划动着棺材里的血水,但没有看到其余的黄金骨,血水很难完全清理出去,王换用铲子讲棺材中的骸骨撬了起来,仔仔细细的找了两遍,确实没有黄金骨头,当初提供这条线索的土龙说的没错,骸骨上只有一截指骨。
王换很小心,每一块黄金骨头对他来说都是无价之宝。他慢慢的蹲下来,取出一把刀子,将黄金骨上的泥土和血污刮去。黄金骨露出了本色,王换不会看错,这是真正的黄金骨。
这截指骨,是镶嵌在骸骨右手上的,几乎和骸骨连为一体,王换用刀子撬了一会儿,然后捏住黄金骨,用力一掰。
喀吧一声,黄金骨被掰了下来,就在黄金骨被掰掉的那一瞬间,王换的余光看到浸泡在血水中的骸骨,似乎动了动。
就在这电光火石的刹那,一直懒洋洋趴在一旁的狐狸狗突然又动了。狐狸狗身上的狗毛脱落了不少,但跳跃之间,依然像是一团火红的光。
狐狸狗风驰电掣似的,直接扑上棺材,张口在骸骨的额头上一啃。这时,王换的目光已望向了这边,他隐隐约约看到,一团几乎辨认不出的极淡极淡的光,从骸骨的额头蹦脱出来,被狐狸狗一口吞了下去。
骸骨在血水中抖动了一下,随即,完整的骸骨宛若被一把无形的锤子砸中,咔啦咔啦的散成了一堆杂七杂八的乱骨。
狐狸狗站在棺材外沿上,眼睛瞪的很圆,使劲伸着脖子。那种感觉,就好像活生生吞下去一个煮鸡蛋,被卡在嗓子里噎住了一般。
王换感觉头上冒汗,狐狸狗若是死了,他会很愧疚,而且回去也无法跟道人交代,道人那个臭脾气,把狐狸狗看的比自己老婆都要紧,很可能会为了狐狸狗翻脸。
王换一把抱住狐狸狗,然后拔出洛阳铲,用它撑住身子,从坑底翻了上来。狐狸狗的模样似乎不太好,小小的身子来回抽搐几下,四条腿蹬的直挺挺的。等王换把它带上来时,狐狸狗的身躯仿佛已经开始僵硬。
王换将黄金骨收好,其余的东西全都丢下不要了,抱起狐狸狗就走。他不知道狐狸狗是怎么回事,现在只能尽力的朝回赶,看看能不能救活狐狸狗。
这一次,为了保住黄金骨,也为了救活狐狸狗,王换再也不管白天还是黑夜,立刻夤夜翻越那座极难翻过的山。因为走过一次,对路途熟悉,再加上想要尽早离开,王换拼尽全力,用了大半天时间,翻到了山的另一边。
在山脚下,王换觉得心慌,狐狸狗没有一点声息,身子彻底僵了。他感觉对不住道人,心里想着回去之后,该拿什么东西去尽力补偿给道人。
王换顺着原路,一直走到了和老船家分开的河岸,老船家很惬意,正在小船上打盹,王换上了船,老船家可能也想早点回家,马上起身开船。
狐狸狗被放到一旁,王换点了支烟,老船家回头看了看,又摇了摇头,说道:“这狗死的可惜。”
王换默不作声的抽烟,一口气抽了三四支,等他又拿起一支烟时,身旁僵硬的和木头一般的狐狸狗,一条腿突然颤了颤。
这一颤起来,狐狸狗仿佛被雷劈了似的,抖个不停,抖了好一会儿,它突然就翻身趴到地上,两只眼睛糊里糊涂的,和刚睡醒一样。
王换不知道这条狐狸狗命这么硬,看起来死的透透的,却还能活过来。他松了口气,这下总算能给道人个交代了。
“可惜,你的狗食都丢了,忍忍吧。”王换伸手摸了摸狐狸狗的脑袋,狐狸狗很疲惫,但性子依然和道人一样怪,把脑袋转到一旁。
小船顺着眉尖河北上,入夜之后,回到了西头城。王换带着狐狸狗,从木栅栏外绕了远路,来到道人的板屋。
板屋外,几个关中刀客依然躲在角落中打盹,板屋里面,道人的那张大桌子上依然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食物。
“狗还给你。”王换把狐狸狗放在桌上,自己端了只盘子吃牛肉。
道人小心翼翼抱起狐狸狗,只看了一眼,脸立刻就绿了。
“你把这条狗毁了。”道人一瞬间咬牙切齿,恨不得从王换身上咬下一块肉。
“这不是好好的?”
“好什么!”道人把狐狸狗抱到王换面前,直到此时,王换才看见狐狸狗的眼神。
狐狸狗的眼睛原本是很亮的,充满了灵性。可现在,狐狸狗的眼神黯淡无光,隐隐有一片灰扑扑的暗光,这片暗光充斥在眼眶中,让狐狸狗看起来无精打采。
王换端着盘子,顿时说不出话了,他突然想起来,狐狸狗在那具骸骨额头上吞下去一团几乎察觉不出的淡光。
到了这时候,王换才真正体会到,自己这条命,没准就是狐狸狗给救回来的。
道人咬牙切齿的盯着王换,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喘了口气,坐在桌前,倒了杯酒,一口气喝掉。
“老子和你说句话,你信不信。”道人摸了摸狐狸狗身上斑斑驳驳的赤红的毛,说道:“有时候,人会害你,狗却不会。”
“我信。”
“小狐狸若是真死了,老子以后便不再养狗了,伤不起这个心。”道人叹了口气,又盯住王换,说道:“你记住,你欠老子一个人情。”
王换点点头,无论是人,还是狗,既然有了恩,那是一定要记住的。
王换从道人的板屋出来,恰好又看到粉苏坐在花媚姐的板屋外头,小心的修着指甲。粉苏修的很用心,没看到王换,王换想起花媚姐那张如同天天被水牛奶泡过的脸,转头走了。
西头鬼市,仿佛一百年都没有改变过,变的只是这里的人。王换走的很快,连着几天奔波在外,他想尽快找到黑魁,三羊乡那几个土龙最近得手了一批货,要跟王换交易。货仓快要空了,不进些货,就会影响进项,这是眼下第一等大事,王换想交代黑魁,这几天要仔细些。
路过烟栏时,阿苦坐在外面晾腿,看到王换,阿苦亲热的喊了一声。王换不太喜欢烟栏这个地方,每每从烟栏经过,他都觉得,这好像是人间的地狱。
“阿弟,来,聊两句。”
王换走过去时,阿苦就撑着身子站起来,对王换使了个眼色。他们一起顺着两排板屋之间的过道走到最后,在苦田人平时聚集的大屋里,师爷和一个光头汉子正在喝酒。
“这是我弟弟,亲弟弟,我们都叫他小二。”阿苦指着那个光头,对王换说道:“我的腿这些日子一定恢复不了,小二正巧从福建那边回来,就喊他过来帮帮忙。”
小二对王换木讷的点点头,跟许多苦田人一样,小二似乎不太会说话。他的嘴唇很厚,整个人看上去愣愣的。
“王换阿弟。”阿苦撒了一把水煮蚕豆,又给王换倒了杯酒,说道:“有些风声露了出来,十三堂是不是冲你的货仓下手了?”
“手在他们身上长着,下不下手,我也拦不住。”
“我总觉得,不能始终叫他们压在我们头上。”阿苦摸了摸自己的光头,说道:“眼下,有个又能挣钱,有能替你解恨的门路,你要不要一起做?”
“什么门路?”
“你还记得不记得,当时在姚村让你看的那些东西?”
王换又穿过三道街,回到西头鬼市。
夜晚的西头鬼市,就像一座城。鬼市最西边,是专门卖茶水吃食的地方,鬼市入夜上灯,破晓散去,整整一夜的时间,人饿了就要来买东西吃。食坊这里,万年不变,无论整个鬼市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无论龙头将奉例加了几成,食坊里做小买卖的人都无所谓,他们所在乎的,是今天准备的东西是否能够卖光。
说来不可思议,偌大的西头鬼市,其实就是从几个买宵夜的小摊儿上发展而来的。那时候的眉尖河,还有渡口与小码头,南来北往的客商,船工,时常上岸来买吃的。眉尖河里的船日夜不停,宵夜摊子便一夜不收。有些走江湖的人,也到这里祭五脏庙,顺带说一些事情,久而久之,很多人便把这儿当成了碰头见面的地点。
再后来,有些坑蒙拐骗弄到东西的人,趁夜到这儿销赃,渐渐的,买主多了,卖主也多了。一年,十年,五十年,西头鬼市的形成,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是王换不想知道这个过程里发生过多少骇人听闻的故事。
王换看到了前面卖凉茶的招牌幌子,他穿过了面前的牛肉面摊,还没到茶摊跟前时,几个穿着黑裤靸鞋的光头大汉,与王换走了个照脸。
这是苦田的人,出了名的彪悍好斗,个个都是敢玩命的狠角色。但西头鬼市的十三堂,还有其他一些人瞧不起苦田的人,觉得他们只是一帮没有头脑的泥腿子,成不了大事。若十三堂的人在鬼市遇见了苦田人,是会在背后啐口水的。
王换感觉,苦田人和十三堂,迟早会有一战。
几个苦田人跟王换轻轻点了点头,上个月,苦田的人可能需要打点,在王换这里拿了些货,价钱比内八堂和外五堂都便宜的多,双方算是结了个善缘。
王换走过面摊,来到凉茶摊子前,天虽开始转暖,入夜之后却还有些凉,眼下喝凉茶的人不多。
凉茶摊的老板,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鬼市的人白天都要睡觉,一年见不到太阳,煤黑子也能捂的面白如雪。凉茶姑娘就很白,两只眼睛特别大,额前的刘海修剪的如一条直线。王换始终觉得,凉茶姑娘的头发,就好像一个扣在脑袋上的茶碗,所以,他一直喊凉茶姑娘小茶碗。
“换哥,还是老样子?”小茶碗看到王换,立刻笑了,牙齿比脸还要白,她笑起来的时候,精神就非常好,似乎蹦蹦跳跳的拿起了一把茶壶:“缅栀子茶,不加甘草水的。”
“对,缅栀子茶,不加甘草水。”
王换一口气将茶水喝了,他并不爱凉茶,每次来小茶碗这里,要一碗缅栀子茶,只是因为这种茶勉强可以咽得下去。
小茶碗睁大眼睛,眼巴巴的望着王换,她很希望王换能喝的慢一些,若喝的慢些,便能跟自己多说几句话。
“小茶碗,茶钱。”王换取出一块大洋,丢到小茶碗的钱盒里。
“换哥,不要,我不要……”小茶碗慌忙从钱盒拿出那块大洋,眉头轻轻皱了起来,乌溜溜的大眼睛里,闪着急切的光:“换哥,我等你来喝茶,可不是要收你的钱……”
“你不收,我以后就不来了。”王换捏了捏小茶壶的脸蛋:“我说话算数的。”
王换离开茶摊,继续朝鬼市的东北方向走。食坊旁边就是烟栏,这是整个鬼市最脏最乱的地方,聚集的是烟鬼和售卖赃物的人。
烟栏到处都是很小的木板房,从这里经过,王换总能看到木板房里偶尔露出的骨瘦如柴的手脚。
黑魁和王换说过,他觉得烟栏的木板房是一口一口的棺材,人进去就出不来了。
王换一直走到鬼市的东北角,这里显得颇为安静,木板房也搭的大。鬼市里的房子全部都是木板房,拆搭都很方便,上灯时搭好,破晓时拆掉,因此,脸面再大的人,进了鬼市也得钻木板房。
王换吸了口气,径直朝其中最大的一间木板房走去,他过去时,身边恰好有两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从里头出来,中年男人是苏州口音,满面红光,可能是用不错的价钱买到了不错的货。
“粉苏。”王换问送客的那个快脚(跑腿打杂的伙计):“阿姐在的吧?”
鬼市十三堂,每一堂都有若干快脚,但花媚姐手下的快脚粉苏,却是最最清奇的一位。
粉苏是个男人,原姓苏,二十七八岁,天生黑面皮,总爱擦粉,将脸擦的一片死人白,无论春夏,贴身总穿一件粉色的小衣,跟人说话会翘兰花指的。
“阿弟,你运气蛮好,阿姐平日这个时候不来夜市,今天正好和人谈生意,破例来早,倒让你撞到了。”粉苏伸手拍了拍王换,兰花指捏的恰是到位:“我把这好消息告诉你了,你不要请我吃碗头汤面?”
“食坊的面摊,都请你吃遍。”
“你说真的啊?”粉苏很高兴,单手端着下巴问道:“什么时候嘛?”
“我和阿姐谈事,你去吃面,我请。”王换抬手丢给粉苏一块银元,转身朝木板屋走去。
从外面看,木板屋是极简陋的,但花媚姐的板屋里面,别有洞天。一座板屋隔成三段,外头见客,中间打牌,后面休息,板屋的家具,全部紫檀,不过不是老东西,正经老紫檀家具,花媚姐也舍不得拿出来给人用。
王换进屋的同时,便看到花媚姐坐在那里泡茶。花媚姐的耳朵比狗都灵,见过一次的人,听脚步声就能分辨的出来。
“阿弟,正宗的老树大红袍,我也只能弄到一两,来尝一尝。”花媚姐端起茶杯时,也是兰花指,却比粉苏的兰花指多了十分味道。
“阿姐,看一看货。”王换把自己带来的货放在桌上,尚未打开,花媚姐的一只手,就轻轻按在了他的手上。
“不急,聊两句别的。”花媚姐得有四十岁了,保养得当,听说每天真是用水牛奶来洗澡的,不说年龄,只看脸盘,之多也就三十岁上下的样子。她的肤色,比小茶碗都还白了些,旗袍紧裹腰身,叫人觉得走一步出去,旗袍的针脚就会崩开。
“阿姐,聊些什么?”
“阿弟,尝尝,这茶蛮对口。”花媚姐感觉王换想收回手,轻笑一下,先把自己的手拿了回去,等喝了茶,她才慢慢说道:“阿弟,西头鬼市里,大部分都是老人,外来户,多半站不稳脚,你是个例外,这两年,你的风头太旺,钱赚到手了,人也得罪不少。”
“我能得罪谁?”王换看看花媚姐,他在西头鬼市立足这些日子里,从不在钱货上做手脚,买多少钱,收多少钱,那是双方谈好的,一旦谈好,王换绝对不会背信食言。
“我的傻阿弟,你觉得你买卖公平,就不得罪人了?”花媚姐的大眼睛眯了起来,霎时便和薛十三一样,眼如柳叶:“西头鬼市里的古行,十三堂占了八成,其他两成,是十三堂不愿做的脏手生意,故意从指缝露掉,让人捡去的。你可倒好,进了鬼市就要立山头,听说,薛十三都要在你那里出货了?阿弟,十三堂可不止你阿姐一家,不止薛十三一家,还有十多双眼睛盯着你呢。”
“有人要拆我的盘?”
“阿姐同你讲什么,你左耳朵进去,右耳朵出来就是。”花媚姐抬眼看看站在门边的粉苏,轻轻一摆手,粉苏便带上门出去了,花媚姐接着说道:“你的货仓,自以为很隐秘,没人猜得到,是不是?不瞒你说,黄三响和血鬼盯你的货仓已不是三天两天,你若走货走的急,阿姐跟你保证,不出一个月,他们一定要拆你的盘。”
王换轻轻咬咬牙,他是不怕事的,来鬼市之前,便做好了跟人拼斗的准备。但黄三响和血鬼联起手,着实有些吓人。
“听阿姐的话,跟龙头递个帖,递了帖,再有什么事情,叫黄三响和血鬼去跟龙头讲,扯不到你身上。阿姐帮你引个线,你觉得呢?”
人们暗地里都说,花媚姐年轻时,和龙头有些不干不净,只不过这些事没有人真的在意,混在鬼市里,干干净净,不干不净,其实没什么区别。
“阿姐,递帖的事,我自己来。”王换笑了笑:“你有时间多做几庄,多赢些钱。”
“你啊,总是倔。”花媚姐也笑了笑:“好吧,总之,你记得阿姐的话,给龙头递个帖,你总不会吃亏的。”
“阿姐,货你看一看。”王换不想在花媚姐这里呆的太久,花媚姐的地头对面,便是鬼市的“鸡笼”,每晚十点之后,在西头城吃过酒的闲人,爱来鸡笼取乐,到时候乱糟糟的,一塌糊涂。
“信得过你。”花媚姐把王换带来的货看了一眼,站起身,扭着蛇一般的细腰,走到板屋最后一截,片刻间,带了一只木匣子转回,将匣子放在了王换面前。
小小的木匣子,让王换的瞳孔猛然一阵收缩,心也仿佛跳动的更剧烈。
匣子,木匣子,他想要的,就是匣子里的东西。
王换小心的把木匣子打开,顿时,一截人的指骨,便呈现于眼前。
这应该是中指的指骨,坚硬如石,指骨的长短,与常人指骨没有多少分别,但这截指骨,泛着一点一点的金芒,仿佛是用黄金铸造出来的一般。
黄金般的骨头。
卫八隐隐约约听到了一阵熟悉的声音,尽管那阵声音很短暂,但对于一个过去十多年间都在挖坟盗墓的人来说,这声音是瞒不过卫八的。
卫八吸了口气,将脚步放的很轻,朝前走了大约三步远,他的拳头捏的很紧,低头望着脚下的地面,陡然一拳砸了下去。
谁也不知道卫八的一拳到底有多大的力道,但他脚下的地面一下子被砸出一个窟窿。
卫八听的出来,地面下有三叶铲轻轻转动的声响,他很熟悉这样的声音。三叶铲一动,就说明地面下已经被挖空了。
这一拳头砸塌了中空的地面,从灰土弥漫的地下空洞里,传出一声沉闷的惨叫。惨叫只有一声,卫八的拳头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
卫八感觉自己的拳头上已经沾了血,在他想要收回拳头时,身边的小水洼,还有那棵枝繁叶茂的老树上,同时闪出了一点寒光。
寒光是红缨枪的枪尖,在昏沉的天色中,枪尖的寒光咄咄逼人,而且,这两支铁枪来的很是时候,卫八几乎没有躲避的余地。
他干脆就不躲了,身子一滚,落到了面前塌陷的空洞里。两支红缨枪一左一右,几乎是贴着卫八的头皮刺过去的。
空洞里有一个人,原本是想出其不意伏击卫八的,只不过被卫八提前识破。空洞里的人挨了卫八一拳,而且恰恰是脑袋中拳,已经活不成了。
卫八躲在塌陷的坑里,等两支铁枪擦着头皮划过时,卫八闪电般的伸手,抓住一支铁枪的枪柄,借力跳出来。
没有人想到卫八会以这样的方式反击,持枪的人稍稍一愣,卫八顺着枪柄滑来,一拳正中对方的胸口。
这人似乎听见了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卫八反手夺过他的铁枪,头也不回的架住了自身后刺来的另一支铁枪。
三个伏击者,一转眼就被卫八放倒两个,当麻皮手中的铁枪被卫八给挡住的时候,麻皮心里就在暗骂曾虎和龙头。
这些日子,西头鬼市的秩序似乎有那么一点混乱,而且黄三响的货被劫了,温先生又被削掉了几根手指,龙头觉得,如果再这样下去,十三堂在鬼市的地位就会受到挑战和威胁,因此,龙头决定反击。
当然,龙头反击不可能先选王换下手,因为王换这样的角色,不是单枪匹马在鬼市混的,要收拾他,就要整合力量。恰恰在这个时候,卫八和曾虎的冲突,让龙头捏住了一个软柿子。
事情是曾虎出的,但曾虎的指骨断了两根,需要休养一段时间,料理卫八的任务,便交给了麻皮。龙头说,卫八是个外来户,而且没有靠山,很容易对付。麻皮接了龙头的差事之后,还专门去找曾虎询问,曾虎也说,卫八只是力气大些,自己完全是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吃了个亏。
所以,麻皮带着两个身手很好的徒弟来了,根据龙头和曾虎的讲述,他感觉可以不费多少力气,就把卫八给解决掉。
但一照面,麻皮就觉得自己错的厉害,眼前的卫八,分明就是一头要吃人的虎。
“你是麻皮?”卫八看看麻皮手中的红缨枪,便想起自己初到西头鬼市时,所打听到的一些情况。
来西头鬼市的人,不可能没听说过十三堂。卫八知道,寻找铜牌,是个需要随缘的事情,他已经做好了长期在这里厮混的打算,所以打听的很清楚。十三堂的麻皮,一杆红缨枪使的出神入化,卫八早已问明白了。
麻皮不答卫八的话,红缨枪如毒蛇般袭来。卫八拿着手中的铁枪招架了两下,觉得不顺手,随手就把铁枪丢掉了,握着拳头跟麻皮厮杀。
麻皮原本是不想说话的,但看到卫八此刻的举动,他突然想笑,又突然很生气。麻皮出道这么久,跟人械斗不止几十次,不过,他从来没有见谁会如此托大,放着武器不用,偏偏要拿自己的拳头对敌。
对麻皮来说,这是一种轻视。
“还是头一次看见有人敢这么瞧不起我。”麻皮咬着牙,手中的红缨枪化作了一团光影。
“我不会瞧不起谁,我只是这双拳头练的久了,比刀枪都要顺手。”卫八在枪影中穿梭,竟然还咧嘴笑了笑:“不过,我也很少会瞧得起谁。”
麻皮没有再说话,因为他陡然间觉得,卫八可能是自己这辈子遇到的最可怕的敌人,只凭着一双拳头,就把手中的铁枪给死死的压住了。
这一瞬间,麻皮除了在心里咒骂龙头和曾虎之外,还产生了逃走的念头。他只是来杀人的,却不想被杀,感觉卫八不好对付,麻皮就认为,没必要也不值得在这儿拼命。
他拖着铁枪想要跑,但卫八却不肯放过他。麻皮边跑边回头阻挡卫八,可仅仅跑出去十多步远,卫八的身形越来越快,赶到麻皮身后,一把抓住了铁枪的枪头。
卫八的力气大的吓人,麻皮用尽了全力,也没把铁枪给夺回来。这一刻,他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他终于知道这次伏杀绝对不是儿戏,也不是不成功还能抽身退走那么容易的。
麻皮不想死,铁枪夺不回,麻皮干脆甩手丢下铁枪,这样可能还跑的快一些。然而,在他丢下铁枪的同一时间,卫八的身影已经闪到了眼前。
昏沉下来的天际,划过了一道流星,可麻皮却没能看到流星坠向远方,他的眼睛不由自主的眨了一下,或许连半秒钟都不到,但卫八的拳头,已经落在了他的额头。
麻皮的死相不好看,额头凹陷下去一块,五官都挪位了,嘴巴鼻子一起朝外渗血,翻着眼皮,死死的盯着头顶的天空。
卫八摇了摇头,宛若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转身继续朝西头鬼市走去。他和王换一样,是个有原则的人,无论出现什么样的意外,都不能耽误自己做生意,即便生意很小,又很冷清。
卫八来到鬼市之后,鬼市已经开始上灯,一座一座的板屋魔术般的拔地而起,人声鼎沸。
但仅仅一个多小时之后,鬼市的气氛像是有了些异样的变化,十三堂的一些快脚分散开了,在鬼市里到处乱转,食坊是他们转悠的重点目标。
龙头的大屋里,琵琶声很罕见的消失了,七叔也放下了自己的旱烟袋。十三堂的领堂,除了外出未归的邵大,还有麻皮与温先生之外,剩下的全都到了。
麻皮的尸体摆在大屋的门口,龙头坐在门槛上,拿手帕蘸着水,小心的把麻皮脸上残留的血迹给擦掉。
“那个卫八,不是个好对付的人。”花媚姐用手指夹着一根细长的烟,对龙头说道:“这些日子,我们还是低调一些的好。”
“阿姐,人都死了,还怎么去低调,难道让人家骑在我们的脖子上拉屎吗?”血鬼有些不服气,尽管这些日子,他本人就低调了许多,因为偷袭王换货仓的时候,手指被人给削掉了三根。
“你有本事,那你去。”花媚姐斜眼看看血鬼:“那人就在食坊,你现在就可以去把他剁了,给麻皮报仇,给十三堂立威。”
血鬼额头的青筋突突的跳动起来,但花媚姐激他也没用,血鬼少了三根手指,却好像多了几个心眼,如今再也不像先前那样拿脚趾头想事情。
血鬼不言语了,但曾虎又不服气,几个人开始争论,像花媚姐,桃娘这样的,只考虑自己的生意稳不稳,会不会因为十三堂跟别人的冲突而受到影响。她们是不怎么考虑面子的,只求着平安,挣钱。
几个人争来争去,谁都没有说服谁。不过,他们心里倒是有数,比起卫八,王换才更加难以对付,因为现在有各种各样的证据表明,王换身后的靠山,是“十不全”。
很显然,对付王换和他背后的十不全,显然要比对付卫八更困难。十三堂现在没必要为了一个卫八,而把计划打乱。龙头做好了打算,一定要把王换除掉,至少卫八只在食坊里卖荷叶鸡,没有触碰到十三堂的利益。
也就是说,龙头的精力,放在王换身上。
“就是嘛。”花媚姐优雅的抽了口烟,说道:“不要多生闲事了。”
龙头把麻皮身上的血污都擦去,然后用手帕盖住麻皮的脸,回头对七叔说道:“你亲自去,把麻皮送到祖地,多带两个人,听说这些日子雨水多,上山的路不好走了。”
七叔应了一声,亲自把麻皮扛了起来,院子里的马车已经备好,七叔将麻皮放上马车,带着几个人走了。
这也是十三堂的规矩,十三堂的领堂无论是什么原因死去的,尸体都会被运到一座山里,然后安葬在一片峭壁上的岩洞中。
等七叔带着麻皮的尸体走了之后,龙头终于对这件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一个在食坊卖荷叶鸡的人,都敢跟十三堂作对,那以后卖牛肉的,卖阳春面的,是不是都要对十三堂嗤之以鼻?”龙头说道:“你们外五堂也好,內八堂也好,都靠古行吃饭,我却是靠奉例吃饭的,若没人肯交奉例,十三堂,就没必要存在于西头鬼市了。”
“你要叫谁去杀那个卖荷叶鸡的?”花媚姐轻轻皱眉,说道:“麻皮在领堂里,算是功夫很好的了,他都死了,你还能派谁?”
“杀人,非要自己杀吗?”龙头将花媚姐嘴里的烟拿下来,丢在地上用脚踩灭,说道:“不一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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