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执棋天下》,由网络作家“一酒千殇”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人生如戏,公子青衣。黑白分明的,是棋局;捉摸不清的,是人心。举棋难定,步步为营,一步错,满盘皆输。他温文尔雅,醉玉颓山,与世无争;一袭青衫磊落,视浮名俗利为过眼云烟,低眉浅笑。他玩世不恭,风流倜傥,逐鹿中原;一柄纸扇轻摇,言明争暗斗乃家常便饭,昂首睥睨。本就是不一样的人生,奈何成为一条笔直的线,从这个起点,行向全然不同的终点。万劫不复,或是浴火重生?当棋盘不再黑白分明,当每一颗棋子都掺杂了人心,将那“弈”字体现的淋漓尽致之时,棋盘不再是棋盘,是枭雄的博弈。
《执棋天下》精彩片段
烛光摇曳,铜镜中映出男子苍白的侧脸,一张美好如女子,却失了生气的脸。
男子撇了一眼镜中的自己,唇角扬起一抹讥讽的笑容,将左手食指指间放入口中,咬下,鲜血从苍白的指尖渗出,红的耀眼。男子垂眸,将手指悬在平铺在桌子上的白绢之上,略一沉吟,以指代笔在白绢落下笔迹。
“皎皎明月闭朱阁,悠悠流萤锁重楼。
陈王醉卧凋幽兰,后主悔叹枯碧竹。
曳裾俯首笑苍生,轻狂睥睨戏优伶。
斑驳天下寒骨尽,陆离江山画图新。”
鲜血在绢上微微晕开,字迹仍旧清晰,飘逸洒脱,不羁中带着傲然,遒劲又不失清雅,浑不似出自这么一个恍如将死之人的手。
“君子爱口,孔雀爱羽,虎豹爱爪。不知我却又有什么值得爱惜?”男子看着犹在流血的手指,目光似是带着几分困惑,眼眸悠远空洞。
......
曾经,单纯只是为了好玩,单纯只是因为不甘于平静的度过一生,单纯只是想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为自己布置了全然不同的人生。
时也,命也,运也。捉摸不透,窥探不清。
他明白,但他不情愿以安稳的方式走完自己一眼可以看到死的人生,所以他赌上了自己的一切,开了这一场棋局。
可棋到终局,回顾这漫长的一场博弈,实在太累太累。他疲倦了,方才发现,在历史上默默无闻或许才是他应有的归宿。
所以,他用着一阙血歌,笑叙自己的一生,将自己活过的日子随性写在这一匹白绢之上,难得的没有遵循格律。没有良久的酝酿,没有华丽的裱装,没有缠绵刻骨的情愫,只有他眼底唇角的那一缕嘲讽化作的叹惋。
大概,没有人会看到这首诗吧?自己这一生,永远活在暗处。逝者已逝,生者不顾。或许还用不了百年,自己活过的一切痕迹都会彻底的在后人的记忆中被抹除。自己的死......没有白绫满堂,没有葬歌相送,没有年年祭奠。这,是自己曾经最怕的结局吧?也是如今最期望的结局。
将一个人的灵魂生生分为两半,在一条直线上走着不一样的命运,将生命中的每一个抉择都当做棋局,再为此去窥看人心,会有多累?
......
男子目光转向身畔的棋盘,突的展颜一笑,起身飘然出门,口中喃语,似是自言自语,又似迷惑不解:“围棋没有残局,但人心有,是我将棋局想的太过简单了吧?”轻飘飘的声音在微风中便被吹散,一如他心中长久的执念,放下后,轻的一吹即散。
世上最乱的地方叫江湖。江湖上有高傲的剑客,勇敢的侠士,孤独的浪子,绝美的女子。江湖上有最快的马、最烈的酒、最快的刀,也有最毒的蛊、最强的门派、最邪的地方、最出名的死人。江湖上有一份份榜单,记录着江湖上的一个个“最强”;江湖上有一个个传说,流传着那些爱恨情仇、把酒言欢又或刀剑相向的故事。一个人,一辈子,一场纠葛,就成了一个江湖。
世上最深的地方叫朝堂。比起江湖......的确没什么可讲述的。硬要说的话,朝堂就是一滩看似波澜不惊,实则暗潮涌动的浑水,里面鱼龙混杂,将所有的阴谋算计都隐藏在彼此看不见的迷雾污浊,没有人是干净的,没有人可以不被玷染。
当江湖和朝堂重叠,那就是一个数言难尽的故事。
而这个故事,免不了先谈几处势力,几个人。
————————————————
下面,咱们就先说一个地方——木马侯府。
很显然,这是一个侯爷的家,而且还是一个古怪的侯府。
木马,自然指的不是木头做的马,而是取“木牛流马”首尾作为称呼。说起机关阵法,木马侯府可是一个不得不提的地方。
这个江湖闻名的机关世家,不仅有着侯爷的名衔,有着万人垂涎的剑谱宝物,还有着江湖上最美的女子。而这样的地方,却在数十年间没有被偷窃过一次,无疑是那些机关的功劳。
可是今日,一向清静的木马侯府门前却热闹得很。原因很简单,它被盗了。
“又让他跑了。”说话之人年过及冠,剑眉星目,一身大红广袖纹云袍,腰间佩着一把细长的剑。十指纤长有力,指甲修剪整齐,掌心有骑御练剑所致的硬茧。衣摆和靴筒溅上了些许泥渍,而靴子底边的泥渍反而较少一些,显然是一路疾驰而来的。他剑眉微皱,但脸上却没有多余的情绪,冷静沉稳。
木马侯不动声色的将他略加打量后淡笑道:“夏侍卫不必心急,这青衣盗能从我这机关重重的府中将物盗去,也是颇有能耐的人了。是本侯疏忽了,夏侍卫不必忧心。”
那年轻人名叫夏芃,乃是大内一等侍卫,自半年前奉命追捕“青衣盗”至今无果。他低头看着手中已被攥皱的纸笺,目光闪烁不定。
“听闻贵府珍藏暖玉盘龙一条,血玉步摇一对,皆为珍品。心之所向,敢请一见。戌时四刻,小贼必至。另,恭贺侯爷大寿。
——青衣盗拜上”
听了木马侯的话,他抬起头,看着面前打开的铁锁,沉思极久。
铁锁并不大,长度不足两寸,但是拿在手中却沉甸甸的。也许在外行人眼中,这只是一把小巧了些的锁。但夏芃知道,这种锁是木马侯府特制的一种锁,要用两把钥匙同时插入才可以开启。而且这两把钥匙插入的深度、旋转的角度也非常刁钻。一旦插入过深,或是旋转的角度过大,铁锁便会直接锁死。
再结实的锁,也是用铁锻造的。锁死的锁,也不会比一坨铁要更加坚固。
江湖之上不缺削铁如泥的刀,也不缺仅靠两根手指便可夹断金铁的高手。刀,虽然少,不是不可寻。高手,虽然少,不是不可有。
但是,能撬开木马侯亲手特制的锁的人,前所未有。
可现在,原本好端端挂在门上的锁却被放在了屋子内的桌案上充当镇纸的作用,压着一封出自盗贼之手的信。
无论夏芃如何打量,都无法在这把锁上找到半分强行打开的痕迹——莫说是损坏,便是一道划痕也找不到。
若非夏芃和青衣盗打了太久的交道,深知他的手段;若非木马侯将其中一把钥匙随身携带,而另一把钥匙又远在千里之外……夏芃甚至要以为这把锁是用钥匙打开的。
可很显然,不是。
夏芃甚至能从这两行飞扬的字中,看到青衣盗得意的笑容。这是半年来青衣盗第十九次行窃,也是夏芃看到的第十九封青衣盗行窃前用来提醒主人的信——实际上,夏芃看过的由青衣盗写下的信早已是十九的三倍不止。
毕竟,青衣盗是一个礼数周全的贼。
这个礼数周全的贼,不仅会在行窃前送给主人一封“拜帖”,还会在得手后留下一首赠诗。如果他心情好,或许还会提前半月将一封信通过各种办法送到夏芃面前,与他相约一处,邀他共同前往。
实际上,夏芃会站在这里也多亏了那位的“真挚相邀”。而夏芃千里迢迢赶过来的结果,就是再一次扑了空。
似乎想到了青衣盗在暗处偷笑的情景,夏芃狠狠咬牙,回头问道:“他的赠诗还未寻到?”
四处搜寻的侍卫闻声抬头,相互对视之后无奈摇头。
“人已走了,寻到诗又能如何?”夏芃正要吩咐他们继续搜查,便听到了沉稳的声音从门外传入,连忙转身看去。
声音响起的同时,一个中年男子大步走入堂中,向木马侯点点头权当行礼:“别处我已看过,一切如常。”
木马侯并不意外这个结局,实际上他始终也没有显得很在意,闻言只是微微一笑:“劳烦了。”
见到此人,夏芃慌忙转身跪倒:“卑职无能,还请王爷恕罪!”
眼前的男子,便是当今最为权重的王爷——齐王。也是木马侯寿宴之上身份最为尊贵的一位宾客。
在齐王面前办事不利,不仅是夏芃,满屋子的侍卫都立刻跪下身去,屏息凝神,不敢出声。
木马侯看到靠后的几个少年侍卫吓得都变了脸色,似乎觉得好笑,忍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露出了一丝无奈的笑容。在自己这个主人兼侯爷面前翻箱倒柜的一众侍卫,见到了王爷倒是一下子吓成了这样,也真是……令人哭笑不得啊。
没有注意余人的神情,齐王只是淡淡扫了夏芃一眼:“你办事不利丢的是大内的脸,请罪不必向我来请,你只需对十三弟做好交代便可。堂堂大内侍卫,半年时间连一个江湖盗贼都捉拿不住,也真是办得好差事。”
夏芃额上渗出些许冷汗,一时不知要如何作答。
反倒是木马侯笑着打了圆场:“我这府中机关重重,无人领路说一句‘寸步难行’也不为过。青衣盗能在这府中来去自如,又岂会是寻常之辈?王爷过于严苛了。”
有主人求情,齐王自然不会过于为难,将手中的纸张递出:“这是我从门外捡来的赠诗,你起身拿去看吧。”
“谢王爷。”夏芃起身恭敬接过,只看了两眼便皱起了眉。
“顺风随水礼难答,手摘星辰未曾拿。
牵牛织女与天廊,羊至虎口君之堂。
不曾面拜情难堪,谢君一语如扬帆。
———————,青天白日做贼兮。
衣食父母即如君,盗物如此胜乾坤。”
纸和墨都是最普遍低劣不过的,字迹却是俊雅飘逸,与之前书写的那份预告出自一人之手。
齐王嗤笑道:“字倒是好字,诗却只够得勉强押韵,平仄不分,文理不通,一派胡言。除了一贯的掐头把戏,也没什么可看的了。”
木马侯走到夏芃身边一看,没有因为青衣盗的挑衅而动怒,反而笑着称赞:“不错,的确是一手好字。‘顺手牵羊,不谢。——青衣盗’?这诗有趣得很啊。”
夏芃却顾不上品评,断然道:“不可能,他一定会在信中留下什么寓意的。”大步冲到窗前,喃念道:“顺风随水、礼难答、星辰、牵牛织女、扬帆、青天白日、乾坤......”目光在夜空中迅速移动,眉头紧锁,足足沉默了两炷香的功夫,目光忽然一凛:“顺风随水礼难答,便是指偷的东西是往下游而去。牵牛织女星位于西北方。如果所谓‘做贼’是指的行窃时间,戌时四刻‘青天白日’还略留光亮,即是在正西方向。西北方和北方,是指舍西而取北。吩咐下去,去正北方向,顺流而下找带帆的船。”
木马侯拿着夏芃随手放下的预告信正在欣赏,闻言抬头看向他,莞尔笑道:“此时已经夜了,水上行的都是饮酒赏月的画舫,若有帆船,岂非一目了然?青衣盗固然行事怪异,却不像是自大无脑之人,岂会张狂至此,将自己行踪弄得如此明显,又尽数写在诗中?许是一首平常小诗,你是不是过于紧张了?”
夏芃略加沉吟,拱手作答:“侯爷有所不知,一月前青衣盗在汴梁行窃后便留书于我,说明要在杭州再次犯案。他既然如此行事,就必定会留下提示激我追捕。”
齐王道:“这小贼倒是当真猖狂。”
夏芃略加沉默,问道:“不知王爷是否记得青衣盗初次行窃时的情况?”
齐王微愣:“不盗青天盗明珠,不窃布衣不窃贼?”
夏芃点头应是:“他初次行窃,便盯上了飞仙堡嵌在堡顶正中的一颗夜明珠。那夜明珠之光,与数十根火烛相当。听闻行窃之日,正值飞仙堡主独女婚宴,青衣盗却选中了这样的日子,轻松将明珠窃走。场中宾客近百,竟无一人发现青衣盗的踪影。”
此时轰动一时,木马侯与齐王自然是知晓的。但听他说起,也没有打搅。
夏芃见二人并无不耐,便说了下去:“最值得称奇的,莫过于青衣盗将飞仙堡大门前挂着的‘飞仙堡’三字的烫金大匾换成了写着‘不盗青天盗明珠,不窃布衣不窃贼’字样、落款‘天下第一雅贼’的牌匾。风卓一向将堡中的那颗明珠与日月之光相较,这句嘲讽应是由此而来。因为这句话中留有‘青、衣、盗’三字,是以‘青衣盗’这个名字在江湖上一时风头无两。之后的行窃,青衣盗在留信也以此自称,且行窃手段愈发大胆而高明,却从未有人见过他的真实面目。”
木马侯微微一笑:“凡是行窃者,皆是以黑夜为遮掩,趁人不备才便于得手。那颗明珠约有头颅大小,光芒耀目,百米可见,他却实实在在的偷走了。飞仙堡本就森严,又值其女大婚之日,能窃明珠、换牌匾,不可谓不厉害。”
齐王颔首:“此人行窃素来毫无章法,且无规律可寻。关于他的传闻,本王亦是有所耳闻。若他真如传闻中一般一人独来独往,那武功智谋可是极高的了。”
夏芃道:“侯爷王爷所言甚是。半年前将军府失窃,大内正式介入此事,卑职才对其有了几分了解。此人大到将军府、木马侯府,小到寻常商铺镖局皆有光顾;短到两日内犯案三起,长到数月不露面。寻常金银珠宝他便随手扔到路上,而珍宝字画则不见踪影。以我的观察,他不仅艺高人胆大,他自己所说的‘雅’也有,而且不缺钱。一个视金银钱财为无物、文武兼备、胆子大而绝对沉得住气的人……”言尽此处,含笑不语。
齐王淡笑道:“青衣盗的能耐本王也算亲眼所见,今日就算无功而返,想来也不会有人责怪于你。不需多虑,放手而搏吧。”
夏芃跪倒:“谢王爷侯爷大量,属下一定竭尽全力,定将那青衣小贼捉拿!”
“子时已到,快快现身吧!”中年男子手中紧紧握着一把长刀,语气强硬,但额头上的汗珠却暴露了他的紧张,“你们鸩酒堂不是一向号称准时取命,例无失手吗?来啊?出来啊,来与李某一战!”
一阵风凭空出现,男子身前落叶旋转着飞舞到半空。男子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用力挥动着刀砍向那一阵风,怒吼道:“去死吧!”颈后一凉,下意识回头看去,只看见一个模糊的晃动着的黑影,便在一声闷响后陷入了一片黑暗。
“啧,这就死了?明明还有好多话想要说呢。”看着倒地的男子,血枫扫兴的撇撇嘴,蹲下身在男子怀中摸出了一张三寸长的黄色符纸,上面写着日期时辰。他看了看,确认上面的时辰没错,收入自己怀中,另取了一张同样大小材质的灰色纸片随手一扔,然后又不甘于寂寞的加了一句:“杀手杀手,吃的是黑暗的饭,谁会傻到正面和你打啊——虽然你这样正面也打得过。”
灌注了内力的脆弱纸片如同利刃般插入了男子颈侧的伤口,有着字迹的一截则露在外面。血红色的字,字迹清秀。
“鸩酒夺命•血染落枫”
“我倒是更愿意让他早些闭嘴,免得听他狂吠。”
血枫闻声看去,不远处的枫树枝丫上站着一个与他同样装束,同样年轻的青年。血枫弯眼笑道:“非我所愿也,只是连猎物都知道咱们准时动手,那又怎么好意思提前呢?”
血落唇角露出一丝讥诮的笑容,道:“一个这样的人,亏得需要咱们两个跑一趟。好在不会有人知道是两个人动手,不然还不要人笑掉大牙。”
血枫摆手道:“雇主给的钱多就行了,跑这么一趟也费不了你多少工夫。”
血落冷哼道:“就知道钱。”
血枫奇怪的看着他,问道:“杀手不为了钱为了什么?”
“聒噪。”血落懒得和他多说,“活儿完了就走吧。”脚尖一点,从树梢往别的树上越去,动作轻盈。
血枫连忙追上他,道:“诶,血落血落,你慢着点。今天是咱俩第几次的任务?”
血落速度稍微放慢了一点,让他与自己并肩而行:“二十三。”
“这么多了啊?”血枫开心的道,“我居然还没死,真神奇。”
血落回答道:“因为你执行的都是以你水平足以胜任的任务,还没有其余杀手和你争。”
血枫满不在乎的道:“没关系啊,真要遇上抢生意的,不是还有你吗?要是连你都抢不过,咱们就可以跑路了。”
血落嫌弃的看着他,道:“你别给鸩酒堂丢人了。”
血枫道:“我没有,这可是堂主的吩咐。能杀就一起杀了,杀不了就跑,丢了生意也不做赔本的生意。”
血落道:“我倒是更觉得你可以直接就跑,也省了想跑跑不了的危险。”
血枫摊手道:“我好歹也算得进鸩酒堂前五十,全江湖前一百五的杀手啊。”想了想,垮了脸,沮丧道:“听起来好像也不是很厉害的样子。”
血落看着他一边说话一边挥舞着手,在树梢摇摇晃晃快要掉下去的样子,终于忍不住叹了口气,道:“你要是话少点,一定是全江湖前一百的杀手。”
血枫眼睛一亮,问道:“真的?”
血落道:“假的!”再不等他,猛然加快速度,将他远远甩在身后。
血枫似乎已经习惯于搭档这样的态度,也不着急追他,优哉游哉的保持着现在的速度。血落虽然加快了速度,但是很快就停了下来,始终与后面的血枫保持着一个彼此可以随时援手的距离。
鸩酒堂六大分堂,魔、血、隐三堂为主要力量,失、浊二堂为尚在培养中的杀手,“流”字堂则负责幕后的辅助工作。
动手前发黄色符纸提醒死期,杀人后留灰色符纸表明动手之人。
鸩酒夺命,无声无形。
而与其并列于江湖之上的还有两处势力,烛曳和吴钩。
烛曳堂行事高调更甚于鸩酒堂。但凡烛曳杀手动手,必定点起蜡烛,持烛而至。烛焰并非红色而是绿色,犹如坟头鬼火。
鬼火勾魂,生人绕道。
吴钩杀人不做提醒,更不会暴露行踪。吴钩做的是杀手的买卖,却自诩为侠客。每次杀人之后会在墙上留下“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字样。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
三方势力出道时间各不相同,却是在三年前相继江湖闻名,不到一年便成三足鼎立之势。
没有人会觉得这是偶然。所以江湖人也揣度了三年,这三处组织背后各自站着的人会是谁?
杀手是神秘的,杀手背后的人同样是神秘的。
锋芒尽显的烛曳堂,避其锋芒的鸩酒堂,被二者同时针对的吴钩。随着他们的明争暗斗,三方的意图也在江湖之中渐渐显现出来。
———————————————————————————
江湖之中无奇不有。
有做活人生意的,就有做死人生意的。
很可惜,做死人生意也不一定要是做寿材的。
有这么一个地方,叫冥谷。
据说那里面全是森森白骨,满天的秃鹫雄鹰以此为食。
据说那里面徘徊着死人未逝的灵魂,会夺走进入冥谷的活人的躯壳。
据说那里面是一个乱葬岗,深夜还能听见婴孩的啼哭。
其实不然,这里就是一个做死人生意的地方。
什么算死人?就是死了的活人。
冥谷是被群山环绕的一座低谷。里面有澡泽有瘴气,地上有毒虫,天上还有可以杀人的鹰鹫。而在这看似毫无生机的表面之下,有着居于连绵群山腹中和地底的那么一群人。他们就是“死了的活人”。在外面,他们已经成为了完全的死人,还是有名有姓的死人。
没错,那些或被追杀到没有去处,或不被众人所容的人,有很多都来到了这里。能将这么一群亡命之徒招于麾下,令其马首是瞻看似天方夜谭。实际上,只要提供庇佑,给予震慑,再把那么个别几个收服不了的杀掉就毫无问题了。
这些拥有一技之长又见不得天光的人,或依靠着冥谷做着半吊子杀手,或制作暗器毒药由冥谷中一部分负责出外买卖的人出售再给他们相应的报酬,再或者提供一些图纸剑谱来换取几年待在这里的资格。
总之,冥谷从不限制他们的自由,也没有特别严格的要求,鱼龙混杂,但极为和睦。为了活下去,他们达成了共识。真正的恶人,彼此交流反而并不如想象中那般困难。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