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黎芳的其他类型小说《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林轩黎芳大结局》,由网络作家“分水小胖子”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杀人,放火,劫掠……欢笑声,叫骂声,抱怨之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李府。七八个土匪,将李乡绅一家,困在了祠堂。李乡绅面色煞白,身子如同筛子一般不断颤抖,但依旧咬牙,死死护着家眷。在李乡绅的背后,有李夫人,也有李乡绅的女儿,李湘儿。都是妇道人家,看到这般场面,早就吓得魂不附体。李湘儿掩面大哭。李夫人则是将李湘儿护在怀中。“李府之中,值钱的东西,你们尽数可以搬走……”“但不可伤害李某家人,此事,李某早已与你们约法三章。”“眼下,尔等这是要背信弃义?”李乡绅尽管心中害怕,但依旧强行稳定心神,开口对着面前的土匪喝道。李乡绅颇有家资,但毕竟,大部分的武者,都聚集在临川县。纵然李乡绅有钱,可李府所聘用之人,至多也就是气血过人,习得一些架势的汉子...
《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林轩黎芳大结局》精彩片段
杀人,放火,劫掠……
欢笑声,叫骂声,抱怨之声。
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李府。
七八个土匪,将李乡绅一家,困在了祠堂。
李乡绅面色煞白,身子如同筛子一般不断颤抖,但依旧咬牙,死死护着家眷。
在李乡绅的背后,有李夫人,也有李乡绅的女儿,李湘儿。
都是妇道人家,看到这般场面,早就吓得魂不附体。
李湘儿掩面大哭。
李夫人则是将李湘儿护在怀中。
“李府之中,值钱的东西,你们尽数可以搬走……”
“但不可伤害李某家人,此事,李某早已与你们约法三章。”
“眼下,尔等这是要背信弃义?”
李乡绅尽管心中害怕,但依旧强行稳定心神,开口对着面前的土匪喝道。
李乡绅颇有家资,但毕竟,大部分的武者,都聚集在临川县。
纵然李乡绅有钱,可李府所聘用之人,至多也就是气血过人,习得一些架势的汉子罢了。
野马帮在黑虎带领下,练过武的强者不少。
哪怕是普通土匪,那也是刀口沾过血,杀过人的猛人。
李府能坚持到现在,也算是祖宗庇佑了。
“李乡绅,李老爷……咱可是好好和你说了……”
“听说你们家,也不仅仅只有表面这些银子。你心思偷,脑子活,我们都是穷人,你老善心大发,接济我们一番,难道不好么?”
有土匪狞笑,提起砍刀,在手中不断摸索,摩擦。
“李某是个生意人,支撑府上开销,已是颇为勉强,哪里还有什么浮财存下?”
“盗亦有道,尔等都是英雄好汉,府上之物,任尔等挑选便是。”
李乡绅识人无数,哪里不知晓这些土匪的贪欲。
面对土匪责问,李乡绅一口回绝,头摇晃得拨浪鼓一般。
此事若是承认,轻则李乡绅再无东山再起可能,重则土匪贪心不足,怀疑李乡绅藏有更多钱财,以致于二者心中生疑,那李家能活下来之人,能有几人?
“放屁!诸位英雄,休得听他诓骗!”
“此人手段狠辣,城府极深,我跟随他多年,自然知晓他狡兔三窟。”
“府上财物虽是不少,但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待这老鬼松了口,诸位英雄,方可满载而归啊!”
听到李乡绅话语,有人拄着拐杖,走了出来。
指着李乡绅的鼻子大骂,将“狗仗人势”四个大字,表现得淋漓尽致。
“梁成!你吃住在李某府上这么多年?李某可曾亏待过你分毫?你那良心,莫不是被狗给吃了?”
李乡绅看到梁成出来倒戈相向,气的胸膛不断起伏。
“良心?哎呦!”
“好一个良心啊,姓李的,凭你……也配和老子讲良心二字?”
“难不成你忘了?先前,你为了巴结林家,狠狠抽了老子三十鞭啊……寒冬腊月,老子侥幸没死,但这心里,这股气,却是怎么也咽不下去!”
梁成咬牙切齿,双目赤红充血,怒视着李乡绅,一边言语,牙关还紧紧咬住,观其模样,似乎恨不得将李乡绅挫骨扬灰,生吞活剥。
“混蛋,叛徒,早知道,就应该打死你!”
饶是李乡绅识人无数,但也没有想到,梁成的心胸竟然如此狭小。
若是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一绝后患。
“诸位好汉,那李湘儿,年方二八,那叫一个润啊……”
“咱们一起上,让她尝一尝当女人的美妙……如何啊?”
梁成的一双眸子,透露出丝丝淫邪和猥琐。
舔了舔嘴唇。
看得李湘脸色煞白,满脸惊恐。
“好润的女娃啊……老子就喜欢这种大家闺秀……”
“外表文雅,实则淫贱至极。”
“好了,愚兄还有些俗事,便不多送你了。”
“记住,逐鹿堂分内外两门,外门为学徒,内门为拜三院正式武者。”
“当年愚兄在外门,苦练三年,这才通过内门考核,拜入猎弓院。”
“你先回家,将家中事务安排妥当,七日之后,来逐鹿堂报到!”
石忠将林轩送至逐鹿堂门口,沉声叮嘱,言辞真诚,情深义重。
“小弟定不会辜负兄长期望!”
林轩重重点头,双眸如星,透露出坚毅之色。
离开逐鹿堂。
林轩心中欢喜。
此番摸骨,石忠帮他省下了二十两银子。
还成功讨得了一身武服。
这武服,便好似那考中秀才的儒生长衫。
穿在身上,便是身份的象征。
放在临川县,或许不算什么。
但在黎村,那绝对是高人一等。
“可惜,养院主只说我根骨好,却未曾说我这根骨,属于什么等级。”
“这摸骨之术,便好似相马之术,粗浅相马术流传甚广,但高深相马术,却是可遇不可求。故此,千里马常有,可伯乐不常有啊!”
林轩心中暗暗感慨。
七日后报道,林轩便是逐鹿堂学徒武者,开始学艺。
而学徒武者,每年一考,若成绩优异,便可入内门拜三院。
林轩此番入逐鹿堂,一个月后,便是内门考核。
届时,诸多学徒武者,将会一起搏一个机会。
有些人在逐鹿堂当学徒数年,根基已深,但求此番一鸣惊人。
一个月时间,对林轩而言,似乎有些短……
饶是那石忠,也学艺三年,这才成功拜入三院。
“按照石忠所言,学徒武者,会学一套《鹰爪擒拿手》,外练筋骨,打熬气血。”
“算是比较粗浅的武学,但若是想修到登堂入室之境,也需几年光景水磨。”
“我有招妖幡相助,得山中山宝修行……一个月,或许,我可以搏一搏!”
林轩在临川县之中闲逛,给自家妹妹,再买些甜食,给家中添置一些上好大米等生活用品,心中也暗暗思量。
一袋大米扛在身上,又提了几袋甜食和给爹抓的几副壮骨的中药。
人流而过,看到林轩,纷纷避开,眼露敬畏。
先敬衣裳后敬人。
这一身武者武服,便足以让林轩鹤立鸡群。
路过坊市。
林轩心中感触。
上一次来,自己不过是一个猎户小厮。
这一次,却有了一身武服。
林轩驻足,却正好看到了坊市示众榜。
人头攒动。
林轩心中好奇,也向内望去。
这所谓的“示众榜”,其实就是告示栏。
这个世界,生产力低下,信息传递,自然也不方便。
官府若有通知,会张贴在示众榜,以供百姓知晓。
可惜的是……
若是穷苦百姓,只怕连识字上私塾都困难,又有几人能看懂示众榜上铁笔银钩?
林轩有个好爹,昔年身强体壮,靠山吃山,日子富足,又重视教育,让林轩肚子里塞了一些墨水。
倒也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土匪作乱……这税,又要提一些……”
“临川县北部元村,遭土匪洗劫,活下来的人,十不存二三,粮食,钱财,都没了……这元村,距离黎村,前后也不过隔了一座紫雾山……若是土匪凌晨翻山,傍晚便能抵达黎村……”
虽然示众榜前,围满了人。
但林轩如今这身高,高过寻常人一个头,不用踮脚向里面挤,便看得真切。
土匪……元村……哎……
林轩心中叹息。
凶徒侯三通,身负十七人命。现于临川县出没,斩三衙役。为县尉所追,逃出县城。有提供线索者,赏银十两。生擒此凶徒者,赏银四十两。知而不报,胆敢窝藏者,以同伙论焉。
黎芳再度看向林轩。
那一双眸子之中,满满春意,脸颊微红,莲步轻动,柔声唤道:
“二哥,真好,真好……我真为你感到高兴……”
但与此同时。
黎芳心里暗自窃喜:
“日后,她便是武者夫人……论身份,比之李乡绅夫人,还要高出一截!”
昔日黎芳精修“茶艺”,对林轩这条舔狗,欲擒故纵。
实际上,背地里却还有数个相好的。
眼下,黎芳觉得自己的鱼塘之中,终于出了一条鲤鱼,可跃龙门,心里那叫一个美啊!
“其他歪瓜裂枣,这段时间,断了联系,未免被林二哥发现端倪!”
黎芳城府极深,当下在心中有了决断。
“哼!”
林轩冷哼一声。
目光微凝。
冰冷的眸子落在黎芳身上。
吓得黎芳不敢上前,以示亲昵。
“滴滴滴!”
“当当当!”
远处,传来敲锣打鼓之声。
一队人喜气洋洋,向着林家走来。
为首之人,正是李乡绅。
而在李乡绅身后,则是跟着鼓乐班子。
两个家仆,高高举着两块木牌旗,分别对应上下两联。
上联:武者精神传四海。
下联:英雄气概耀千秋。
临近林家,李乡绅一眼便看到了英气勃勃的林轩,拱手作揖,笑容满脸道:
“恭喜贤侄!贺喜贤侄!”
“李某今日昨夜观星宿,忽见白虎星,大方光明,隐有落凡之象。”
“又有喜鹊飞上枝头,祥瑞降临人间,欢叫不停。”
“李某还在纳闷,这是哪里有天大喜事?哪一户人家,光宗耀祖!”
李乡绅一边走入林家,一边口中道贺,那贺词一套接着一套,彰显出深厚的“拍马功底”:
“李某万万没有想到,却是自家侄儿,成了武者。”
“细细想来,林铮兄家老二,头角峥嵘,历来勤勉,生来不凡,这段时日,又是走山大师,拜入逐鹿堂,也在情理之中啊!”
“贤侄,还望勿怪,若非愚叔在城中有些人脉,都不知自家有这般喜事,是叔叔之错!”
李乡绅说到这里,便打算对林轩赔罪。
林轩蹙眉。
心中暗道这李乡绅厉害。
自己成为武者,前脚刚刚走入林家,后脚李乡绅就到了。
平日里,李乡绅眼高于顶,可曾如此谦卑?
但伸手不打笑脸人,林轩算是明白,为何李乡绅生意越做越大,家中更是兴旺。
林轩有些不知如何应对。
林铮却上前,一把扶住李乡绅,笑着说道:
“李兄这是什么话?李兄家业大,操持的也多,心里有二郎就行了。”
林铮托住了李乡绅的手,也托住了李乡绅的话。
“哪里,哪里……”
“终究是我这个做叔叔的,失了礼数,不过,都是一家人,日后好生相与,我也薄有家资,也可对二郎,做些补偿……”
李乡绅说话,滴水不漏,与林铮称兄道弟。
同时,眼睛不断向着林轩扫去。
观察林轩神色。
他这番话,先是赔了礼数,动不动就是“叔叔”,“贤侄”,拉近关系,而后又道出,自己有利用价值,对林轩有帮助。
可谓是老道至极。
纵然林轩也知晓——
李乡绅若真和自家父亲有“兄弟情谊”,那为何之前林铮害了腿,林家中落,不见李乡绅伸出援手?
但偏偏心里门清儿,李乡绅做的是表面文章,但却实在难以给李乡绅拉下脸。
“能屈能伸,此人……老谋深算,眼睫毛都是空的。”
“若家中真有武者,只怕在临川县,都能立棍站住脚。”
林轩心中暗道。
除了林铮和李乡绅称兄道弟,声音此起彼伏之外。
周围村民,一个个缄默,不敢说一句话。
就连黎村长,也面露惊恐。
“疯狗拳第三境,登堂入室。”
“借此境,疯狗呼吸法,可提升自身气血,从而令武者肉身实力大增。”
“而我在夜间,可入山中食瘴气,化为天地之力淬体。”
“效率,比之寻常一品武者,快了数倍,甚至数十倍不止。”
林轩看到识海之中招妖幡文字凝聚,心中感慨。
按照书中记载,武者,一品气血,二品易筋,三品淬骨,四品皮肉。
至于四品之上,这本疯狗拳层次太低,并未记录。
按照林轩估计,自己身负外挂,得食气和老黄相助,寻常人需要十年才能将疯狗拳练到炉火纯青。
自己不出一个月即可。
到时候,修为可迈入二品境。
只不过,疯狗拳毕竟太过粗浅,到了二品境界,便断了修行路,尚且需要一门更为高深的武学才能精进。
“高深武学,县城之中的门派,自然会有。”
“以我这猎户之身,最好选择,还是逐鹿堂。”
“毕竟,我最大的优势,是在山川湖海之中,而非庙宇之内。”
“倘若拜入,诸如药帮,铁匠帮之流,整日关在门派内修行,岂不是避己之长?不妥。”
林轩摇了摇头,开始为自己规划后续的路,如何走得顺遂,走得坦荡。
这个时候,就突出信息的重要性了。
半两银子,结交石忠,实在是太划算了。
按照石忠所言。
逐鹿堂之中,共有三院,可传授武学。
一为,屠肆院,最重杀意和技巧。
二为,猎弓院,最重目力和力量。
三为,寻踪院,最重速度和感知。
“武者根骨,我自不必担心,至于摸骨费用,癞皮狗贡献了有三十两存款,更是不足挂齿。”
“而我若是入逐鹿堂,便需要修了基础功法之后,通过考核,拜入内院三门。”
“力量和感知,乃是我的强项,也就是说,最合适之法,便是拜入猎弓院和寻踪院……”
“亦或者,下一个封妖图腾,我得从三院注重标准这个方面入手。”
林轩心思收拢,目标逐渐清晰。
目前存款足有三十五两,暂时不必为钱财担心。
只不过,每日进城,太过招摇。
一夜练武。
白日将起。
林轩身上有了露水。
只不过,林轩气血充沛,体内好似炉火燃烧。
那露水被其蒸腾,化为白雾扶摇直上,颇有仙家韵味。
眼下有了武艺傍身,紫雾山之中,倒也不至于如之前那般谨慎小心。
“回到家中,让月妹为我备好干粮,接下来这些日子,我便以走山渡日了!”
林轩打定心思,呼喊了老黄一声。
一人一狗,动若脱兔,疾步如飞。
回到了林家。
那二叶山参入城卖钱,此事林铮知晓。
林轩本欲将钱财上交,横竖几两银子,林轩眼下得了癞皮狗的馈赠,倒也不在乎。
但林铮拒绝。
让林轩自己得了钱财,自己攒着,偶尔帮衬一下家里便是。
意思是让林轩掌家。
林轩对父亲的放权,倒是颇感意外。
但终究是留了二两银子给林月。
让林月给家中吃穿用度,尽量都用得好一些。
父女二人对林轩的大手大脚,都觉得惊奇,想劝林轩省着一点花。
但林轩依旧坚持。
觉得林铮伤筋动骨,眼下即便是有了壮骨药,但也需要调养。
若是吃得太差,对恢复不利。
并提出让林月给他准备干粮。
接下来白日里便呆在山上,午膳便不回来吃了。
这一点儿,林铮和林月非但没有怀疑,反而顿感欣慰。
毕竟,之前林铮走山,也时常不归家。
之前的林轩,乃是村中有名的懒汉。
而现在的林轩,却是勤勉得让人感觉不真实。
生死大劫,性情改易,但走向两个极端,着实让林铮意料不到。
……
如此三日。
林轩泡在了紫雾山上。
每日打猎,寻宝。
拢共打了三只傻狍子,十三只野兔,十一只野鸡。
棒槌也挖到了六株,分别在四两到六两之间。
晚上则是偷偷溜入山中,借着瘴气,修行疯狗拳,每日精进速度极快。
要知道,眼下天气逐渐转凉,山中的山货,踪迹罕见。
饶是村里最老辣的猎户,这些时日,都是空手回来的多。
临近入冬,走山客生活更为困难。
而到了入春,山货逐渐活跃,那才是走山客的丰收时期。
而林轩每日都有收获,并且收获不菲。
更有棒槌这种极品山货。
林月和林铮,从最初的震惊,到现在,已经开始变得麻木。
而林轩每日归来,收获颇丰。
自然也是被村里不少人看在眼里。
林轩原本游手好闲的口碑,也是逐渐好转。
村里人都在说。
这林家二郎,是被山神爷点开窍了。
“这些东西,足有两三百斤……还有棒槌……”
“我去问你陈叔借一辆牛车,拉去李乡绅家中,换些钱财。”
林铮看家中山货堆得有些多了,便对林轩说道。
这日子天冷,放几日,只要处理好,倒也不打紧。
但终究是新鲜些,能卖上价钱。
“卖给李乡绅,虽不至于像城中一般,被克扣这么厉害……”
“但如此行径,若是被官府发现,只怕是重罪吧?”
林轩有些好奇,向林铮询问。
林铮轻笑一声,解释道:
“之前那二叶山参,颇为贵重,又牵扯到赵家父子,所以才让你入城卖。平日里,咱们辛辛苦苦打些山货,进四出六,哪里吃得消?”
“都是卖给李乡绅居多……李乡绅,在城中也有关系,给一些权贵老爷供应山货,有人庇护,自然不惧。”
“更何况,咱们周边几个村子,都是这么做,惶不论我们一家。”
林铮拍了拍林轩肩膀,又道:
“发现……也没这般容易。”
“我往李乡绅家,送些山货,远房亲戚,正常往来。李乡绅送我些粮食,作为回礼,也实属正常。”
“至于粮食中,他竟将银两掉在里面,此非我故意为之吧?”
林铮脸上的褶子,逐渐舒展开,满是意味深长的笑容。
林轩听得瞠目结舌。
还能……
这么玩?
这和“重金买领导字画”的套路,如出一辙。
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林轩愣了半晌,才对林铮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钱卖了给你,你欲成武者,可所谓武者吃金而生,日后花钱的地方不少。”
“咱老了,帮不了你,唯有帮你跑跑腿,若是累了就回家,有爹在。”
林铮感慨一声,复又幽幽叹息一声。
“嗯,爹做主便是。”
林轩受不得这种场面,拿了林月准备的干粮,趁着朦胧之色,前往紫雾山。
林铮拄着拐杖,和林月一起,将山货搬上牛车。
一扬鞭子,牛车慢悠悠向着李乡绅家而去。
……
李府。
黎村,民村等周边村子,若蛛网盘踞,而李乡绅的家,便建在正中。
李乡绅辐射掌控几个村子,兼并土地,对上奉承,对下剥削,一代代积累,倒是成了一方土皇帝。
那李府,岂是寻常贫苦人家的黄泥房所能比?
地主之宅,方圆百亩,广袤无垠。
其屋宇数十间,正房高大巍峨,雕梁画栋,朱漆门窗熠熠生辉。
左右对称,排列有序,犹如雁阵。
庭院深深,青石铺地,径旁花卉争艳,佳木葱茏。
堂中挂名人字画,桌椅皆为檀木所制,精雕细琢,巧夺天工。
仓库充盈,粮谷满仓。
马厩之中,骏马嘶鸣;
柴房之内,柴薪堆积。
但偏偏,此刻的李乡绅,端坐在高堂,愁眉不展,哪怕是有丫鬟前来服侍,也被其呵斥。
“老爷为何这几日,怒气这般大?”
李夫人穿金戴银,雍容华贵,开口对李乡绅问道。
“哎,夫人有所不知啊。”
“往日我来往临川和乡野,为临川客栈,茶楼,勾栏等地,供给山货,以足城内达官贵人口腹之欲。”
“然入冬以来,走山客收获太少,偏偏……如黎村的林铮,赵荀等人,都出了意外。林铮害断了腿,赵荀身死,山货紧俏得紧……”
李乡绅喟然长叹,身子向后仰去,整个人瘫在椅子上,用手揉着鼻梁,满脸愁苦:
“我那几个死对头,盯着我巴结上的几个贵人不放。”
“若长此以往,只怕我李家的靠山,要成别人家的咯……”
三十五两白银和野猪王猛兽之心,作为祭品,被图腾吞噬。
那细犬图案,不断变化,渐化为獒犬之形。
“吼!”
图腾之上,四肢渐渐粗壮,毛发飘逸。
其势雄浑,霸气自生。
神辉熠熠,似有王者之威。
「二阶封妖图腾——獒犬图腾。」
「老黄觉醒獒犬血脉,踏足二阶,觉醒“神獒妖体”。」
「神獒妖体:综合提升肉身强度,五感敏锐。」
「妖皇第一变,晋升为獒犬图腾,获得天赋神通“闻香识途”和“神獒妖体”。」
封妖图腾变化完成。
大量信息,涌入林轩识海之中。
林轩抬起头,看向老黄。
老黄感受到林轩目光,细犬静立。
“吼!”
老黄仰天咆哮。
俄而,光芒乍现,细犬化獒。
原本极短的毛发,肉眼可见速度暴涨。
其色如金,威若狮王。
昔之四肢细长,今则粗壮有力,肌肉虬起。
双目炯炯,霸气四溢。
似有王者之威,震四方之敌,尽显刚猛雄浑。
哪怕是四肢落地,肩高,也有近两米。
若论体长,不算尾巴,更是超两米五。
“九犬一獒,九犬一獒……老黄这般威风,若是再遇到野猪王,只怕三个回合,老黄自己都能咬死野猪王!”
林轩大为振奋,看着老黄血盆大口,唾液滴落,犬齿如锋利之刃,足以洞穿一切。
他知道,哪怕野猪王皮糙肉厚,在化身成为神獒的老黄面前,都是白搭。
“呼呼!”
老黄吐出一口气。
黄色光芒内敛,飘逸悠长的毛发,收入体内,身体又恢复到了细犬模样。
然后继续伫立在巨石上,兢兢业业打量四周,做好警戒工作。
“这神獒妖体,乃是血脉之变,也是肉身改易,算是变化之法。”
林轩心中一动,催动神獒妖体天赋神通。
明月高悬,光芒乍现,林轩泥丸宫之处,陡然激荡出道道妖气,笼罩肉身,顷刻间,他身形骤变。
“嘶嘶嘶!”
林轩身上衣物,生生撕裂。
半人半狗之怪物现,人立而起。
脸为狗头,身躯如人。
浑身黄色毛发如钢针,肌肉强健,似可撼山。
身高八尺有余,威风凛凛。
月光之下,煞气四溢,仿若魔神降世。
“我这模样……化为半人半妖了?”
林轩看了看自己的手掌。
此刻手掌,五指修长,形状依旧是人,但指甲却化为了锋利的利爪,且满是黄色毛发覆盖。
好在周遭有一处溪水,林轩走近,借着月光一照,看清了自己容貌。
青面獠牙,五官狰狞,俨然是成为了怪物。
像极了八六版西游记里面那种妖怪。
“好啊!”
林轩眼露精光,心里大喜。
若是常人,化身成为这种狼人一般的怪物,只怕心中惶恐不安。
但林轩不同。
在这乱世之中,林轩早已做好心理准备,搏杀出一线生机。
能够身化怪物,这岂不是说……
他完全可以做出杀人越货之事,而不让别人怀疑自己?
岂不是大好事一件?
林轩收敛心神,神通消散。
神獒妖体再变。
归于平静。
林轩化为人身。
“倒是糟蹋了这一身衣裳,可惜,日后得留一套备用才是。”
林轩抬起袖子,原本猎户劲装,破破烂烂,到处是撕裂的口子。
这让林轩这个原本就穷苦的穷小子,雪上加霜。
摸索了一会儿。
林轩发现这神獒妖体的诸多妙用。
在人形状态下,林轩的肉身强度,力量,速度,甚至连五感,都获得了极大的提升。
当然,其中提升最大的,便是“闻香识途”。
其次,如力量,也提升了近乎,全力爆发,林轩估计可达九犬之力,估摸在近两千斤力量。
同时,速度大增,并夜视能力提升不少,这让林轩在夜间山中走山,能力大增。
这还是人形状态之下的变化。
若是彻底化为“神獒妖体”,肉身之力,再度暴涨。
气力可达十八犬之力,并且防御力,攻击力更是大增。
虽不曾搏杀过,但以林轩自己估计。
二品武者之下,化身神獒半妖,林轩可抬手镇杀。
“好造化!好造化!”
林轩心潮澎湃,双臂一展,肉身骨骼噼里啪啦作响。
单臂一甩,六百斤野猪王的尸体,落入招妖幡之中。
“借此机缘,炼化这猪宝,助林某武道再进一步!”
林轩纵身一跃,跃到一棵树上。
让老黄护法。
林轩运转疯狗拳呼吸法。
催动食气神通。
那上品猪宝,一缕缕气息逸散,落入林轩体内。
……
天色鱼肚白。
食气神通,吞万物之灵,纳周天先天一炁。
林轩手中的上品猪宝,经过一夜吸收,极速缩小。
仅剩下一些黑色粉末,此乃杂质。
林轩骤然睁开眼睛。
身子若一片枯叶,从树上缓缓飘落,轻盈落地。
忽身形一动,展地功拳之威。
其拳如獒犬扑击,刚猛无俦。
身形闪转腾挪,快若闪电。
刹那间,疯狗拳绝杀,一脚踹出。
这一腿,全然不同林轩之前练腿那般,风声猎猎,势如破竹。
反而是静谧无声,好似所有的力量,都纳入腿中,没有一丝一毫力量上的浪费。
腿出,若闪电过隙,直中一米高之巨石。
只闻轰然一声,巨石开裂,碎石飞溅。
威力之猛,可见一斑。
刚猛迅疾,如獒之悍勇。
“一夜之间,从一品境初段,迈入一品高段,搬运周身九成气血无碍。”
“疯狗拳也踏足炉火纯青之境,炉火纯青,腿法无声,防不胜防,堪称是暗杀偷袭的绝佳武功。”
林轩对自己这一脚的威能,颇为满意。
人形状态,便有这般杀伤力。
若是偷袭,二品武者也要喋血受伤。
可如果林轩化身神獒半妖。
一腿之下,二品武者硬扛,身上若无防御宝物,只怕也要肠穿肚烂。
“下山,是时候进城,讨要一个武者老爷的身份了!”
一人一狗,向着紫雾山山下进军。
到了山脚,林轩看四下无人,神念沟通招妖幡。
那六百斤野猪王的尸首,被林轩扛在肩膀上。
这个武道世界,可非那些玄幻,仙侠世界。
至少,目前林轩未曾听闻过什么宝物可以储物。
扛着回去,虽也会让人惊叹,但也不至于细思极恐,浮想联翩。
少年身躯健硕,身负小山一般的山货。
老黄狗神俊异常,跟在身侧,目光锐利。
这一进村。
黎村之人,彻底炸开了锅!
大盛武朝,以武立国。
隆盛三十年,天微凉。
靖安府,临川县,紫雾山外域。
大夜弥天,月明星稀。
山川寂静。
真人庙。
淡淡紫色瘴气,于紫雾山深处,随风而起,掠过庙宇,越过乱石嶙峋,席卷山林,叶落翻飞,狂风呼啸。
黄昏短暂,若白驹过隙,紫色瘴气起,顷刻间,整座紫雾山,便好似化为了无尽鬼蜮。
《大盛民俗记》——
大盛武朝,山川湖泊具存,物产饶富。然每至夜,山生瘴气,水现蜃景。兽遇无妨,若人夜留山间水畔,则身渐弱,终毒毙。
夜黑不上山,上山恐难还,皆因恶山入夜,毒瘴害人。
眼下,紫雾山这夺人性命的紫色山瘴,终究还是来了。
少年和狗,身负重伤,躺在地上。
林轩从昏迷之中醒来,脖子上紫青色勒痕犹在,狰狞恐怖。
旁边一条黄色细犬,毛色黯淡,身形佝偻,尽显苍老。
七窍渗出鲜血,奄奄一息,腹部微微起伏,已在弥留之际。
“咳咳!赵荀老儿,焉敢如此欺我?”
林轩扯下悬挂在脖子上的麻绳,一把扔在地上,眼中怒火,如有实质。
动了肝火,呼吸不畅,不由咳嗽连连。
两世记忆,若狂潮一般涌来,融合为一。
前世宿慧觉醒,蓝星护林员林轩,异世猎户之子林轩,不分彼此。
前世林轩,不喜和人交涉,厌倦城市,看透人心,毕业后,当了一个护林员,每日奔走于大川之中,倒也快活。
一日,林轩在深山幽洞之中,寻到了一面幡旗。
那幡旗,杆长数丈,幡面非锦非帛,材质奇异,似雾似幻,隐有流光溢彩,神异非凡。
林轩忍不住触摸。
而后,天崩地裂,地龙翻身。
灵识蒙尘,再度觉醒,已是二世之身。
“我是临川县黎村人,父亲乃是猎户,因入山,伤了腿,便希望昔日师弟赵荀带我入山,熟悉走山,日后好撑起这个家。”
“却不曾想……我们竟寻到了一株年份有二十年的棒槌,已长出两片参叶。”
“但临近黄昏,大夜将至,这个世界,山川湖泊,一旦到了晚上,山有山瘴,水有蜃气,对人有大害。若是将时间耽搁在挖棒槌上,只怕难以在夜晚之前,走出紫雾山。”
“挖掘棒槌,需细致入微,断了参须,便破了品相,水磨功夫,耗时耗力。只能绑上红绳,做好标记,明日白日再入山取之。”
“可没想到,世界上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个是太阳,另外一个……”
林轩幽幽叹息,喃喃说道:
“另外一个,是人心。”
所谓的“棒槌”,是民间对野山参的俗语。
这个世界的野山参,功效比前世还要厉害,十年年份,会长出一片参叶,二十年年份,则有两片。
如林轩遇到的那一株,若是去县里早市叫卖,少不得七八两银子。
巨款!
足够一户人家,吃上数年而不空。
当时的林轩,心中自然喜不自胜。
林轩走在前面,赵荀和他儿子走在后面。
谁曾想——
赵荀父子,突然暴起,偷袭林轩,在真人庙外,用麻绳将林轩勒死。
林轩入山,带了一条十年老猎犬。
见小主人有难,暴起反抗。
结果被二人打狗腿,一棍子砸在脑门上,哀嚎一声,惨叫倒地。
为何下黑手?
七八两银子的巨款,若是让林轩活着,还需分润,剩几两银子?
雪花银白,却能黑了人心。
“对了……老黄……”
林轩回过神来,四下看去。
看到了身边吊着半口气的老黄。
“老黄!”
林轩将老黄狗头抱起。
老黄的头颅,耷拉在林轩怀中,似乎听到了召唤,吃力睁开眼睛。
林轩牙关咬紧,眼睛一红。
老黄,尚未睁眼,就在林家,如今有十载春秋。
算是一条老狗。
犬行猎野,奋擒狡兔,勇斗恶狼,巧捕锦鸡。
老狗,老狗,功勋卓著,一身伤病一身荣耀。
憋宝,采药,猎户等,靠山过活者,皆为走山客。
对于走山客来说,猎犬可不是畜牲,而是家人。
“呜呜……”
老黄似乎被这股悲伤的气息所感染,吐出带着血丝的舌头,轻轻舔了舔林轩的手心。
似在安慰。
老黄,太老了。
加上被赵荀父子下了死手。
挺到现在,算是争气了。
林轩强忍着难过,抬起头。
破败的真人庙,肉眼可见,紫色瘴气渐渐浓郁,一步步向着庙中探来。
如同阎王爷的生死簿,唤人前来报道。
“入夜了,咱走不了咯。”
“黄泉路上,也算有个伴,下辈子,还给我当狗吧。”
林轩死而复生,身子骨还未恢复,勉强起身都艰难。
更何况,一旦入夜,这山瘴铺天盖地,笼罩整个紫雾山。
他,怎么逃?
“听闻这个世界,有武道强者,境界高深,开山断河,缘灭生死,神游太虚,近乎仙人。但对于山瘴蜃气,也畏惧三分。”
“哪怕是县里的武者老爷,夜里也不敢在山上多逗留一刻钟……”
“前路是死,后路也是死,可恨,没有手刃赵荀父子那两个畜牲!”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心有不甘。
第二世,刚刚觉醒,便结束了?
此事,着实,荒唐!
瘴气升腾,顷刻间遍布真人庙。
如食腐的秃鹰一般,贪食人之血肉。
“噗!”
林轩喉头一甜,吐出暗紫色的毒血。
浑身更是火辣辣的疼痛,皮肤泛起了紫色,宛若千万柄利刃正在切割。
疼!
钻心的疼!
皮肤渐渐溃烂,露出了骨头。
瘴气,步步蚕食,杀人于无形,让人一点点靠近死亡。
这个过程,自然是极为痛苦。
靠山吃山者,终归于大山。
“娘嘞……去你妈的……瘴气!”
林轩意识渐渐模糊,嘴角流淌鲜血,骂骂咧咧,道出一句国粹。
就在此刻。
异变陡生!
轰!
林轩识海之中,轰然作响。
他“看见”。
一柄长幡,劈开混沌,日月星辰之光,骤然黯淡!
而后无数异象,于林轩识海之中,不断演化。
一尊风华绝代的女妖,人首蛇身,周身大道气运环绕,背后金轮浮现,一日七十变,异象频生,道韵响彻天地间。
蛇身女妖,眼神孤傲绝冷,睥睨三界众生,统御山海。
“女娲!女娲娘娘!”
林轩心头一震。
人首蛇身,一日七十变,岂不是传说之中,人族圣母的女娲娘娘!
但见,女娲娘娘手持招妖幡,立于云端。
刹那间,天地失色,日月无光,风云为之涌动。
端坐九龙辇,周身瑞彩千条,神圣威严不可直视。
招妖幡猎猎作响,似有混沌之气缠绕,透着无尽的神秘与恐怖。
无数大妖从四面八方赶来。
鲲鹏展巨翅,遮天蔽日;
真龙吟九霄,声震苍穹;
凤凰舞烈火,璀璨夺目。
诸般大妖皆神色恭敬,齐齐跪地,高呼:
“叩见妖祖!”
其声如洪钟,响彻天地,山川战栗,江河倒流。
群妖气息磅礴,令这片天地都陷入了一种极度压抑的氛围之中。
女娲娘娘微微颔首,目光深邃如海,
仿佛能洞悉世间一切奥秘。
眼神穿越时空长河,探寻因果,推演万道,好似……
好似在与林轩对视。
林轩意识凝固,惊得一片空白,震惊于女娲大神那蕴含宇宙万物的美眸。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
“有道子如你,便有一线生机,吾等道友,吾道不孤,以期相见!”
女娲抬手一指,天地风云,顷刻消散。
这一刻,时空仿佛凝固,唯女娲之威,震古烁今。
万妖朝拜之景,恢宏至极,夺人心魄。
轰!
天地景色轰然碎裂。
逐渐凝聚一段鎏金大字——
“幡动妖集,天地惊惶!”
“执招妖幡者,为当世妖皇!”
林轩识海,再无异象。
唯有一杆奇异幡旗,猎猎作响,宝珠璀璨,光芒四射,道韵鸣颤。
此幡,名为——
招妖幡!
县官不如现管。
纵然明眼人都看出,这是黎家不占理。
但黎家势大,管着一亩三分地。
谁敢帮林家说话?
“哎呀!你这话说的,这彩礼,我们不过是想要看看,你们林家的诚意。”
“我黎家嫁女给你们林家,乃是下嫁,若是这点诚意都没,那日后……指不定怎么欺辱我女儿!”
李玉兰终究不是省油的灯,恶狠狠瞪了林月一眼,扯开嗓门喊道。
“娘……别说了,若是二郎真的不愿意,那便算了……”
一旁的黎芳,故意梳妆打扮一番,听到林月这般说,眼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浮出水雾,梨花带雨,抽泣着,还故意装出一副站在林轩角度说话。
“哭哭哭,哭什么哭!死丫头,都是你,招惹什么冤家,闹出笑话了!”
“眼下都不在乎你,日后还怎么珍惜糟糠之妻?再哭,丢人现眼的东西,老娘打死你!”
李玉兰掐了一下黎芳,又抄起手,假装打黎芳。
实际上,那些刻薄的话,含沙射影,看似在骂黎芳,但落在林铮林月耳中,却好似打耳光扫自己的脸面。
这都是说给林家听的!
母女俩一个黑脸,一个红脸,双管齐下,双招尽出。
林月哪里见识过这种场面,气得浑身颤抖,却说不出一句话。
“好了!别闹了!”
一旁抽着旱烟的黎村长,一把推开自家夫人,恶狠狠瞪了一眼,然后看向林铮,面容渐缓:
“林老哥,老朽我说句公道话!”
林铮点了点头,漠然道:
“村长请说!”
……
林轩看到这里,心中冷笑。
一般来说,有人突然说,我说句公道话。
那就意味着,这个人要拉偏架了。
更何况,还是黎芳的父亲。
自家人,哪里会不护着自家人。
关于他和黎芳的婚事。
看似是黎芳之母李玉兰从中作梗,但实际上,林轩知晓,这背后,少不了黎村长出谋划策。
“二郎是个好孩子,现在变得有能耐,李乡绅大为赞赏,老朽脸上也有光。”
“但……我家闺女,已经和二郎有了婚约,若说退便退了,那我家闺女的清白怎么办?”
“这周围几个村,还有谁愿意娶我家闺女?”
黎村长搓了搓旱烟枪口,慢条斯理道:
“你且放心,再给十两彩礼,一共二十两,陪嫁也不会少。”
“老汉虽无用,但也不至于,拿自家闺女的清白和名声,来故意寻你们林家不痛快!”
黎村长说完。
林铮皱起眉头。
同村之人,林铮和黎村长打过不止一次交道。
这黎村长,说话看似讲理,实际上,心黑着呢。
帮着官府收税粮。
以次充好,以特质税斗等多种手段,暗中坑黎村人。
黎村人,也是敢怒不敢言。
林铮年轻时,仗着一副好身体,可没少和黎村长对着干。
眼下这桩事,林铮也算是看出来了,黎村长这是打算打掉林家的牙齿,让林家生生咽下。
黎村长看林铮不说话,轻笑一声,然后回过头,看向围观村民,高喊一嗓子:
“诸位,你们看,老朽说的,在不在理?”
那前排不少村民,纷纷点头,声援黎村长。
“村长所言在理啊!女儿家,最重清白了!”
“日后都是一家人嘛,林铮,你昔日走山那股子豪情呢?不要在意这些细枝末节了!”
“就是……好事多磨嘛,二郎这么能赚钱,多给十两,讨个好媳妇,这可是福泽三代的事情啊!”
看人下菜碟,歪嘴和尚念歪经。
这些声援黎村长之人,林轩倒也认得。
都是黎村以及周围村子的走山客。
这是眼红林轩走山所获,故意来坑林家。
将猪宝的气味记下。
林轩又好似化身为饕餮,广纳四方气味。
猪宝这等宝物,鲜有出没。
出现一次,已然轰动。
其余山货,虽不如猪宝,但也不俗。
林轩来者不拒,索性将气味挨个记下。
“老黄,你给老子打起精神!”
林轩心中暗骂。
一人一狗有精神链接。
由林轩主导。
林轩可切入老黄视角,亦可查看老黄记忆。
同时,林轩也可将自己的记忆,选择性共享给老黄。
这野栏之中的诸多山货气息,一股脑儿冲入老黄的鼻子。
“噗嗤!噗嗤!”
老黄猛打几个喷嚏。
硕大的鼻孔,流下了鼻涕。
吓得林月,还以为老黄入山,害了寒气,得了病症。
急忙忍着肉疼,下了生姜泡汤,让老黄喝下。
眼下老黄,和林轩一般,是家中顶梁柱,若是倒下,那林月哭死的心都有。
……
不出半个时辰。
便有一名武者劲装装束的汉子,作价二十两银子,买走了少年马三的猪砂宝。
那少年马三收拾行囊,走到坊市出口,略显犹豫。
而后思量片刻,毅然决然,向着县内深处走去。
“哎!少年心性啊,总觉得自己与人不同,这马三,是打算给武者门派送钱咯!”
“年轻嘛,南墙多撞几次就知道疼了……可惜,人的好运,不会一直有……”
有人猜出了马三的意图,唏嘘不已。
“少年心有凌云志,欲上九重云霄,殊不知,那九天之上,除却五色云彩,还有雷霆天威……”
一个算命先生摇着破扇,神神叨叨,口中感慨。
林轩眉眼一挑。
没想到,这穷酸地方,还出了一个哲学家。
林轩想对算命先生竖个大拇指。
但看到对方那白色眸子,并无黑色瞳孔,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马三之事,不过是小插曲。
林轩对野栏诸多山货的气味,记得差不多了。
便摆出了这两日所得的诸多“棒槌”。
方才林轩,不过摆放了四只野兔,三只野鸡(昨日吃了一只野鸡,林轩强烈要求,留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改善伙食)。
因县城内有入城税,走山客一般会攒个几日,处理所得,待货物充足,再来野栏售卖。
林轩一日捕获,虽算丰厚,但也不算出奇。
故此,林轩摊位前,门可罗雀。
但野兔之流的野味,不过是口腹之欲,山参,那可是极为稀少的山宝。
林轩将四株棒槌,从大到小,一字排开,顿时吸引了不少人围观。
“棒槌!野棒槌!足有四株,最小的也有三两!”
“你看那最大的,好家伙,足有一尺,观其模样,七两有了!近参宝的存在!”
“天啊,这是什么日子,刚走了一个卖猪宝的,又来了一个二叶山参的!这好日子,怎没落在我头上?”
……
在野栏之中,大部分人,都是走山吃山的走山客。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一眼便瞧出了林轩的棒槌不同寻常。
有人惊叹,有人羡慕,有人叹息,有人嫉妒……
好在野栏有野栏的规矩。
林轩倒也不怕有人被财富迷了心智。
不多时,一个背负长弓的络腮胡的武者,走上前,蹲下身子,细细查看这几株棒槌的品相。
武者,之所以一眼能够区分。
不仅仅是武者的气质,穿着。
不少武者,会为了省下麻烦,腰间悬挂门派令牌,彰显身份。
与之相对的,便如同有功名在身的秀才,会身披长衫一般。
“这些我都要了,七两二叶,算七两半银子。六两棒槌,作价四两,四两棒槌,作价二两!”
“一共,十五两半银,很公道了,我急用,小兄弟,怎么样?”
络腮胡武者抬起头,看着林轩,瓮声瓮气说道。
十五两半!
周围顿时响起了冷气倒吸之声。
声音嘈杂。
那络腮胡武者嫌太过嘈杂,转过头扫了一眼,顿时鸦雀无声。
他再度看向林轩。
“十五两半……”
林轩摇了摇头。
络腮胡皱起眉头。
观林轩年轻,心里叹息。
估计是一个愣头青,漫天要价!
这十几两银子,对一个武者而言,倒也不算多。
只不过,络腮胡遇到一些事儿,眼下囊中羞涩。
他正为难的时候。
林轩声音传来:
“我在家排行老二,家中老大,早年间死在了山里。”
“这位大哥的模样,让我想起了我那大哥……我与大哥,受父亲教诲,敬重武者,庇护百姓,纵情江湖。”
“十五两足矣,我与武者大哥相见如故,那半两银子若是我收了,只怕我爹要打断我的腿!”
嗯?
所有人都一愣。
这小子的意思……
竟然不是嫌弃络腮胡给得不够,而是给得太多?
乖乖!
砍价见过,反向砍价的,倒是和尚娶媳妇——头一遭。
那络腮胡也怔了怔,看向林轩。
但见林轩面容真挚,目光清澈如水,令人动容。
这个世界,一两白银,可换一千文铜钱。
例如林家三口,两个壮汉,吃穿用度,每日花销在三十文上下。
林轩从旁人议论之声中,也知晓络腮胡武者出价算不上天价,但也算公道。
半两白银,便是五百文,那可是林家半个月的开销啊!
络腮胡回过神来。
看林轩衣着粗鄙,但言辞落落大方,年纪虽小,却有洒脱之相。
心中顿生好感。
“来这野栏碰碰运气,这些乡野之人,见我若见青天,恨不得卑微到地里去,着实不喜。”
“这个少年,倒是合我胃口。”
络腮胡心念一转,咧开大嘴,拍了拍林轩的肩膀:
“小兄弟怎么称呼?我叫石忠,逐鹿堂人,也就是你们口中的猎帮,咱们……交个朋友也好。”
林轩看石忠扔下藤蔓,自己岂有不爬之理,当下抱拳行礼道:
“小弟林轩,黎村人,见过石大哥!”
石忠展颜一笑。
心里对林轩越发觉得有趣。
二人攀谈几句,林轩对县城之中门派,也有了粗略了解。
石忠付了十五两。
“今日大哥有事,本应你我兄弟痛饮,是大哥失了礼数,没好好招待你。”
“待你下次入城,来逐鹿堂寻我,当大哥的,自不会苦了自家兄弟。”
北方人豪迈,石忠又对林轩对胃口,留下一句话,拍了拍林轩肩膀,又偷偷塞给林轩一块令牌,压低声音道:
“此令,为逐鹿堂武者亲属所有,持此令者,可入逐鹿堂寻人,老弟,老哥等你。”
塞令牌的动作极为隐秘。
借着勾肩搭背。
林轩都不知,石忠是如何塞到自己手里的。
还未搭话。
石忠已经大步流星离去。
“逐鹿堂么?猎户出身的武者创立的门派……”
林轩眯起眼睛,记下这些关键信息。
周围人看石忠走远,议论声音也大了起来。
“这娃子真傻,武者老爷,那便是天上武曲星下凡,糊弄我们下等人几句罢了!过后就忘了,这娃亏了五百文!”
“年轻人,和马三一样,好高骛远啊!”
……
不少走山客扼腕叹息。
好似这半两白银,是从他们心头挖去一般。
当然。
也有身具慧眼的。
比如那算命瞎子,打开折扇,悠然道了一句:
“世间唯有志向,不容他人取笑……”
林轩真想赞算命瞎子一句“真特娘有眼光”。
但又怕折辱了对方的自尊,只能作罢!
少年少取半两银,此事传开。
听闻之后,不少人取笑林轩痴傻。
但同时也带来了热度。
野兔野鸡,顷刻间售卖一空。
林轩得了三百文。
……
“二十两摸骨,若有资质,可成武者,可真贵啊!”
“饶是我有机缘,也差五两……乡野之人,哪怕狠下心来,求一次鲤鱼跃龙门的机会,都要掏空三代家底啊!”
林轩感慨万分。
武道维艰,可看作这个世界上位者掌控底层的工具。
法不可亲传。
大抵如是。
林轩走出坊市。
被两个衙役拦住。
一番交涉。
林轩脸色铁青,牙关压住,心中怒骂:
“苛政猛于虎,吃人的封建阶级!”
“老子一手锤子,一手镰刀,迟早让你们看看人民的力量!”
但她自然没有忘记十两彩礼钱。
要知道,那可是自家爹爹,不惜借了羊羔利才凑齐的!
“自是如数奉还……如数奉还……”
黎村长挤出笑脸。
“如数奉还?哼!羊羔利的规矩,莫不是黎村长不懂?九出十三归!”
林轩此刻开口。
九出十三归!
这……
黎村长夫妇脸色一变,煞白无比。
林轩这是打算,将这十两彩礼钱,看成羊羔利的本金。
到手十两,除去砍头息一成,十两便是九成。
十成便是十一两,“十三归”,也就意味着,他们黎家要偿还十四两三钱白银。
“林老爷……这……这太多了!”
李玉兰一声惨叫,披头散发,哀嚎一声。
黎村长毕竟是个男人,一声不吭,拦住李玉兰,示意她不要多言。
而后铁青着脸,恭恭敬敬对林轩行礼:
“十四两三钱,自不会少。”
“恭喜林老爷,武道昌隆!”
说罢,拉起李玉兰,背起黎芳,如同丧家之犬,仓皇逃离林家。
“当家的,十四两三钱,这是要掏空我们家底儿啊!”
李玉兰压低声音,责备黎村长。
“蠢妇!休得多言!”
“眼下林二郎成了武者,若狠下心来,舍得一身剐,沦为草莽刀客,屠了我们全家都成!区区钱财,权当买命!”
黎村长瞪了李玉兰一眼,低声喝骂。
可一想到十四两三钱白银,黎村长也觉得心如刀绞,低声啐道:
“啷个晓得,这林二郎竟能成为武者老爷,老天爷当真瞎了眼。”
……
“嘘!”
嘘声四起,叫骂声此起彼伏。
在周遭人一片喝倒彩声之中,黎家逃走。
来时气势汹汹,不可一世。
逃时落荒匆匆,狼狈不堪。
“你通知账房,收回黎家的田,不再租于他们了。”
李乡绅转过头,对着身边的伙计叮嘱道……
李乡绅这话虽是压着嗓,别人或许听不到。
但林轩眼下武道已成,却是听得真切。
黎家掏出十四两三钱,只怕搜刮干净,李乡绅这是打算直接绝了黎家的户啊!
够狠的。
“此人可交,但不可深交。”
林轩心中暗道。
李乡绅看重了林轩价值,替林轩干这等“擦屁股”的脏事儿。
但如此果断,将黎家逼入绝境。
由此可见,李乡绅的心狠手辣。
“恭喜贤侄啊!林兄,你们林家,出了麒麟。”
“小小薄礼,不成敬意,也是做叔叔的表一表心意嘛!”
李乡绅一挥手。
下人捧着贡盘,上面盖着一块红布。
林铮掀开红布一看。
只见贡盘上,林林总总,摆了五锭锃亮雪花银。
大盛制式铸银,一锭为十两。
除此之外,还有一叠田契,记载良田二十亩。
“呜!”
林月樱桃小嘴张得极大,捂住自己嘴巴,水汪汪的大眼睛,却是直溜溜打转。
这么多钱!
林铮也被吓了一跳,蹙眉,思量,一时间,竟然不知接还是不接。
林铮回过神,方才想起。
他老了,眼下这个林家,乃是林轩做主。
当下,林铮目光落在了林轩身上。
林轩倒也不客气,接过贡盘,道了声:
“多谢李老爷赐!”
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李乡绅如此不遗余力结交林轩,自然是看重了林轩这“武者老爷”的身份。
若是用得好,甚至可能成为李乡绅城内生意的开山刀。
林轩自然懂得这个道理。
但林轩想得更为长远——
在这个世界,拳即权。
诸如李乡绅这般苦心经营,悉心谋划,那又如何?
林轩既成武者,便掌握了决定李府上下生死之力。
若是二人合作好,林轩也不会亏待李乡绅。
但若是李乡绅得寸进尺,那也要掂量一下自己脑袋,够不够硬!
此去黎村,林轩所谋甚大。
一为土匪。
那野马帮土匪大当家,诨号“黑虎”。
得了紫雾真人传承。
且当了这么多年土匪,只怕略有薄资。
林轩自然不能放过。
二为蛇心岛。
“三阶猛兽,还有蛇群相助,终觉不太保险。”
“可以先将老金提到二阶图腾,再做打算。”
林轩心中暗自思量。
安排父亲和妹妹入住客栈。
又去了一趟药房。
前前后后,耽搁了一些时间。
待林轩赶回黎村。
却发现一件事——
土匪,来了!
……
火把摇曳!
杀声震天!
哭喊之声,不绝于耳!
林轩心念一动。
一只金雕,鹰鸣长空。
居高临下,俯瞰整个黎村。
通过精神链接,林轩也“看到”了黎村的惨状。
月黑风高,马蹄声碎。
一个个悍匪,眼中凶光毕露,手中长刀在月光下闪着寒芒。
林轩粗粗估算,足有五六百人。
且不少人,还是入了品的武者。
如此实力,除非官府亦或者逐鹿堂,济和堂等势力出动,如何能挡?
众匪冲入村子,喊杀声震天。
村民从睡梦中惊醒,惊慌失措。
土匪们如饿狼扑食,肆意劫掠。
见财物便抢,遇反抗之人便砍杀。
火光冲天而起,房屋被焚,浓烟滚滚。
老弱妇孺哭声一片,惨不忍睹。
有猎户,身负些架势,提起一口血勇之气,奋起反抗。
却被铺天盖地的悍匪,围而杀之,砍倒在地。
土匪们张狂大笑,在村子中横冲直撞。
鸡飞狗跳,一片狼藉。
所过之处,寸草不留。
血腥之气弥漫,整个黎村,仿佛陷入十八层无间地狱。
“哈哈哈!弟兄们,这是村长家!”
“呸!什么村长,穷得没有油水……倒是这傻姑娘,长得还行,这眼神勾人啊!”
“大哥,你好好爽一下,咱们兄弟轮着来!”
众土匪杀入黎村长家,一个小头目,一把抓住了痴痴傻傻的黎芳。
那黎芳,经过林家受辱,自己破鞋脏事败露,心神剧动之下,神智也不清楚。
被小头目抓在手中,却满脸呆滞。
“大王,大王,放开她……求求你了……”
黎村长和李玉兰抱住小头目双腿,痛哭流涕,不断磕头求饶。
“噗嗤!”
“噗嗤!”
两道寒芒闪过。
老夫妇齐齐倒下。
“呸!耽误大爷我爽,送你去投胎!”
小头目一把扛起黎芳,扔在炕上。
黎村长和李玉兰身子抽搐,感觉身体逐渐变凉。
二人心中,突然有了一丝悔意——
听闻今日,林家人齐齐消失。
莫不是……
莫不是那林家二郎,成了武者老爷,提前知晓了土匪屠村,早早避开。
若是……
若是他们和林家交好,那林二郎,还可能成为他们姑爷。
今日劫难,他们黎家,岂不是也能避过?
时也命也。
“老婆子,早说了……让你别逼林家……咳咳……”
黎村长看着咽气的李玉兰,抽搐吐出一句话,话还没有说完,脖子一歪,已然断气,死不瞑目!
诸如村长黎家此类惨状者,不胜枚举。
也尽入了林轩的眼中。
在这帮土匪的突袭之下,包括黎村在内,能活下来者,十不存一。
“生如蝼蚁,命比纸薄,乱世之下,只能自救。”
林轩藏身于暗处,不为所动。
以他的能力,若是出手,兴许能救下几人。
但对大局无恙。
只能以心中冷意,灭绝怜悯。
若非林轩得山中造化,这些破碎的家庭,还会没有林家?
当然,林轩也并非谁都不救。
半路上,顺手救下了和林家关系还算不错的陈叔一家,斩了土匪,还将陈叔一家人送进地窖避难。
只不过,林轩是变化成为神獒妖躯之体去救……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