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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林轩黎芳大结局

分水小胖子 著

其他类型连载

杀人,放火,劫掠……欢笑声,叫骂声,抱怨之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李府。七八个土匪,将李乡绅一家,困在了祠堂。李乡绅面色煞白,身子如同筛子一般不断颤抖,但依旧咬牙,死死护着家眷。在李乡绅的背后,有李夫人,也有李乡绅的女儿,李湘儿。都是妇道人家,看到这般场面,早就吓得魂不附体。李湘儿掩面大哭。李夫人则是将李湘儿护在怀中。“李府之中,值钱的东西,你们尽数可以搬走……”“但不可伤害李某家人,此事,李某早已与你们约法三章。”“眼下,尔等这是要背信弃义?”李乡绅尽管心中害怕,但依旧强行稳定心神,开口对着面前的土匪喝道。李乡绅颇有家资,但毕竟,大部分的武者,都聚集在临川县。纵然李乡绅有钱,可李府所聘用之人,至多也就是气血过人,习得一些架势的汉子...

主角:林轩黎芳   更新:2025-02-19 0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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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黎芳的其他类型小说《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林轩黎芳大结局》,由网络作家“分水小胖子”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杀人,放火,劫掠……欢笑声,叫骂声,抱怨之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李府。七八个土匪,将李乡绅一家,困在了祠堂。李乡绅面色煞白,身子如同筛子一般不断颤抖,但依旧咬牙,死死护着家眷。在李乡绅的背后,有李夫人,也有李乡绅的女儿,李湘儿。都是妇道人家,看到这般场面,早就吓得魂不附体。李湘儿掩面大哭。李夫人则是将李湘儿护在怀中。“李府之中,值钱的东西,你们尽数可以搬走……”“但不可伤害李某家人,此事,李某早已与你们约法三章。”“眼下,尔等这是要背信弃义?”李乡绅尽管心中害怕,但依旧强行稳定心神,开口对着面前的土匪喝道。李乡绅颇有家资,但毕竟,大部分的武者,都聚集在临川县。纵然李乡绅有钱,可李府所聘用之人,至多也就是气血过人,习得一些架势的汉子...

《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林轩黎芳大结局》精彩片段


杀人,放火,劫掠……

欢笑声,叫骂声,抱怨之声。

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李府。

七八个土匪,将李乡绅一家,困在了祠堂。

李乡绅面色煞白,身子如同筛子一般不断颤抖,但依旧咬牙,死死护着家眷。

在李乡绅的背后,有李夫人,也有李乡绅的女儿,李湘儿。

都是妇道人家,看到这般场面,早就吓得魂不附体。

李湘儿掩面大哭。

李夫人则是将李湘儿护在怀中。

“李府之中,值钱的东西,你们尽数可以搬走……”

“但不可伤害李某家人,此事,李某早已与你们约法三章。”

“眼下,尔等这是要背信弃义?”

李乡绅尽管心中害怕,但依旧强行稳定心神,开口对着面前的土匪喝道。

李乡绅颇有家资,但毕竟,大部分的武者,都聚集在临川县。

纵然李乡绅有钱,可李府所聘用之人,至多也就是气血过人,习得一些架势的汉子罢了。

野马帮在黑虎带领下,练过武的强者不少。

哪怕是普通土匪,那也是刀口沾过血,杀过人的猛人。

李府能坚持到现在,也算是祖宗庇佑了。

“李乡绅,李老爷……咱可是好好和你说了……”

“听说你们家,也不仅仅只有表面这些银子。你心思偷,脑子活,我们都是穷人,你老善心大发,接济我们一番,难道不好么?”

有土匪狞笑,提起砍刀,在手中不断摸索,摩擦。

“李某是个生意人,支撑府上开销,已是颇为勉强,哪里还有什么浮财存下?”

“盗亦有道,尔等都是英雄好汉,府上之物,任尔等挑选便是。”

李乡绅识人无数,哪里不知晓这些土匪的贪欲。

面对土匪责问,李乡绅一口回绝,头摇晃得拨浪鼓一般。

此事若是承认,轻则李乡绅再无东山再起可能,重则土匪贪心不足,怀疑李乡绅藏有更多钱财,以致于二者心中生疑,那李家能活下来之人,能有几人?

“放屁!诸位英雄,休得听他诓骗!”

“此人手段狠辣,城府极深,我跟随他多年,自然知晓他狡兔三窟。”

“府上财物虽是不少,但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待这老鬼松了口,诸位英雄,方可满载而归啊!”

听到李乡绅话语,有人拄着拐杖,走了出来。

指着李乡绅的鼻子大骂,将“狗仗人势”四个大字,表现得淋漓尽致。

“梁成!你吃住在李某府上这么多年?李某可曾亏待过你分毫?你那良心,莫不是被狗给吃了?”

李乡绅看到梁成出来倒戈相向,气的胸膛不断起伏。

“良心?哎呦!”

“好一个良心啊,姓李的,凭你……也配和老子讲良心二字?”

“难不成你忘了?先前,你为了巴结林家,狠狠抽了老子三十鞭啊……寒冬腊月,老子侥幸没死,但这心里,这股气,却是怎么也咽不下去!”

梁成咬牙切齿,双目赤红充血,怒视着李乡绅,一边言语,牙关还紧紧咬住,观其模样,似乎恨不得将李乡绅挫骨扬灰,生吞活剥。

“混蛋,叛徒,早知道,就应该打死你!”

饶是李乡绅识人无数,但也没有想到,梁成的心胸竟然如此狭小。

若是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一绝后患。

“诸位好汉,那李湘儿,年方二八,那叫一个润啊……”

“咱们一起上,让她尝一尝当女人的美妙……如何啊?”

梁成的一双眸子,透露出丝丝淫邪和猥琐。

舔了舔嘴唇。

看得李湘脸色煞白,满脸惊恐。

“好润的女娃啊……老子就喜欢这种大家闺秀……”

“外表文雅,实则淫贱至极。”


“好了,愚兄还有些俗事,便不多送你了。”

“记住,逐鹿堂分内外两门,外门为学徒,内门为拜三院正式武者。”

“当年愚兄在外门,苦练三年,这才通过内门考核,拜入猎弓院。”

“你先回家,将家中事务安排妥当,七日之后,来逐鹿堂报到!”

石忠将林轩送至逐鹿堂门口,沉声叮嘱,言辞真诚,情深义重。

“小弟定不会辜负兄长期望!”

林轩重重点头,双眸如星,透露出坚毅之色。

离开逐鹿堂。

林轩心中欢喜。

此番摸骨,石忠帮他省下了二十两银子。

还成功讨得了一身武服。

这武服,便好似那考中秀才的儒生长衫。

穿在身上,便是身份的象征。

放在临川县,或许不算什么。

但在黎村,那绝对是高人一等。

“可惜,养院主只说我根骨好,却未曾说我这根骨,属于什么等级。”

“这摸骨之术,便好似相马之术,粗浅相马术流传甚广,但高深相马术,却是可遇不可求。故此,千里马常有,可伯乐不常有啊!”

林轩心中暗暗感慨。

七日后报道,林轩便是逐鹿堂学徒武者,开始学艺。

而学徒武者,每年一考,若成绩优异,便可入内门拜三院。

林轩此番入逐鹿堂,一个月后,便是内门考核。

届时,诸多学徒武者,将会一起搏一个机会。

有些人在逐鹿堂当学徒数年,根基已深,但求此番一鸣惊人。

一个月时间,对林轩而言,似乎有些短……

饶是那石忠,也学艺三年,这才成功拜入三院。

“按照石忠所言,学徒武者,会学一套《鹰爪擒拿手》,外练筋骨,打熬气血。”

“算是比较粗浅的武学,但若是想修到登堂入室之境,也需几年光景水磨。”

“我有招妖幡相助,得山中山宝修行……一个月,或许,我可以搏一搏!”

林轩在临川县之中闲逛,给自家妹妹,再买些甜食,给家中添置一些上好大米等生活用品,心中也暗暗思量。

一袋大米扛在身上,又提了几袋甜食和给爹抓的几副壮骨的中药。

人流而过,看到林轩,纷纷避开,眼露敬畏。

先敬衣裳后敬人。

这一身武者武服,便足以让林轩鹤立鸡群。

路过坊市。

林轩心中感触。

上一次来,自己不过是一个猎户小厮。

这一次,却有了一身武服。

林轩驻足,却正好看到了坊市示众榜。

人头攒动。

林轩心中好奇,也向内望去。

这所谓的“示众榜”,其实就是告示栏。

这个世界,生产力低下,信息传递,自然也不方便。

官府若有通知,会张贴在示众榜,以供百姓知晓。

可惜的是……

若是穷苦百姓,只怕连识字上私塾都困难,又有几人能看懂示众榜上铁笔银钩?

林轩有个好爹,昔年身强体壮,靠山吃山,日子富足,又重视教育,让林轩肚子里塞了一些墨水。

倒也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土匪作乱……这税,又要提一些……”

“临川县北部元村,遭土匪洗劫,活下来的人,十不存二三,粮食,钱财,都没了……这元村,距离黎村,前后也不过隔了一座紫雾山……若是土匪凌晨翻山,傍晚便能抵达黎村……”

虽然示众榜前,围满了人。

但林轩如今这身高,高过寻常人一个头,不用踮脚向里面挤,便看得真切。

土匪……元村……哎……

林轩心中叹息。

凶徒侯三通,身负十七人命。现于临川县出没,斩三衙役。为县尉所追,逃出县城。有提供线索者,赏银十两。生擒此凶徒者,赏银四十两。知而不报,胆敢窝藏者,以同伙论焉。


黎芳再度看向林轩。

那一双眸子之中,满满春意,脸颊微红,莲步轻动,柔声唤道:

“二哥,真好,真好……我真为你感到高兴……”

但与此同时。

黎芳心里暗自窃喜:

“日后,她便是武者夫人……论身份,比之李乡绅夫人,还要高出一截!”

昔日黎芳精修“茶艺”,对林轩这条舔狗,欲擒故纵。

实际上,背地里却还有数个相好的。

眼下,黎芳觉得自己的鱼塘之中,终于出了一条鲤鱼,可跃龙门,心里那叫一个美啊!

“其他歪瓜裂枣,这段时间,断了联系,未免被林二哥发现端倪!”

黎芳城府极深,当下在心中有了决断。

“哼!”

林轩冷哼一声。

目光微凝。

冰冷的眸子落在黎芳身上。

吓得黎芳不敢上前,以示亲昵。

“滴滴滴!”

“当当当!”

远处,传来敲锣打鼓之声。

一队人喜气洋洋,向着林家走来。

为首之人,正是李乡绅。

而在李乡绅身后,则是跟着鼓乐班子。

两个家仆,高高举着两块木牌旗,分别对应上下两联。

上联:武者精神传四海。

下联:英雄气概耀千秋。

临近林家,李乡绅一眼便看到了英气勃勃的林轩,拱手作揖,笑容满脸道:

“恭喜贤侄!贺喜贤侄!”

“李某今日昨夜观星宿,忽见白虎星,大方光明,隐有落凡之象。”

“又有喜鹊飞上枝头,祥瑞降临人间,欢叫不停。”

“李某还在纳闷,这是哪里有天大喜事?哪一户人家,光宗耀祖!”

李乡绅一边走入林家,一边口中道贺,那贺词一套接着一套,彰显出深厚的“拍马功底”:

“李某万万没有想到,却是自家侄儿,成了武者。”

“细细想来,林铮兄家老二,头角峥嵘,历来勤勉,生来不凡,这段时日,又是走山大师,拜入逐鹿堂,也在情理之中啊!”

“贤侄,还望勿怪,若非愚叔在城中有些人脉,都不知自家有这般喜事,是叔叔之错!”

李乡绅说到这里,便打算对林轩赔罪。

林轩蹙眉。

心中暗道这李乡绅厉害。

自己成为武者,前脚刚刚走入林家,后脚李乡绅就到了。

平日里,李乡绅眼高于顶,可曾如此谦卑?

但伸手不打笑脸人,林轩算是明白,为何李乡绅生意越做越大,家中更是兴旺。

林轩有些不知如何应对。

林铮却上前,一把扶住李乡绅,笑着说道:

“李兄这是什么话?李兄家业大,操持的也多,心里有二郎就行了。”

林铮托住了李乡绅的手,也托住了李乡绅的话。

“哪里,哪里……”

“终究是我这个做叔叔的,失了礼数,不过,都是一家人,日后好生相与,我也薄有家资,也可对二郎,做些补偿……”

李乡绅说话,滴水不漏,与林铮称兄道弟。

同时,眼睛不断向着林轩扫去。

观察林轩神色。

他这番话,先是赔了礼数,动不动就是“叔叔”,“贤侄”,拉近关系,而后又道出,自己有利用价值,对林轩有帮助。

可谓是老道至极。

纵然林轩也知晓——

李乡绅若真和自家父亲有“兄弟情谊”,那为何之前林铮害了腿,林家中落,不见李乡绅伸出援手?

但偏偏心里门清儿,李乡绅做的是表面文章,但却实在难以给李乡绅拉下脸。

“能屈能伸,此人……老谋深算,眼睫毛都是空的。”

“若家中真有武者,只怕在临川县,都能立棍站住脚。”

林轩心中暗道。

除了林铮和李乡绅称兄道弟,声音此起彼伏之外。

周围村民,一个个缄默,不敢说一句话。

就连黎村长,也面露惊恐。


“疯狗拳第三境,登堂入室。”

“借此境,疯狗呼吸法,可提升自身气血,从而令武者肉身实力大增。”

“而我在夜间,可入山中食瘴气,化为天地之力淬体。”

“效率,比之寻常一品武者,快了数倍,甚至数十倍不止。”

林轩看到识海之中招妖幡文字凝聚,心中感慨。

按照书中记载,武者,一品气血,二品易筋,三品淬骨,四品皮肉。

至于四品之上,这本疯狗拳层次太低,并未记录。

按照林轩估计,自己身负外挂,得食气和老黄相助,寻常人需要十年才能将疯狗拳练到炉火纯青。

自己不出一个月即可。

到时候,修为可迈入二品境。

只不过,疯狗拳毕竟太过粗浅,到了二品境界,便断了修行路,尚且需要一门更为高深的武学才能精进。

“高深武学,县城之中的门派,自然会有。”

“以我这猎户之身,最好选择,还是逐鹿堂。”

“毕竟,我最大的优势,是在山川湖海之中,而非庙宇之内。”

“倘若拜入,诸如药帮,铁匠帮之流,整日关在门派内修行,岂不是避己之长?不妥。”

林轩摇了摇头,开始为自己规划后续的路,如何走得顺遂,走得坦荡。

这个时候,就突出信息的重要性了。

半两银子,结交石忠,实在是太划算了。

按照石忠所言。

逐鹿堂之中,共有三院,可传授武学。

一为,屠肆院,最重杀意和技巧。

二为,猎弓院,最重目力和力量。

三为,寻踪院,最重速度和感知。

“武者根骨,我自不必担心,至于摸骨费用,癞皮狗贡献了有三十两存款,更是不足挂齿。”

“而我若是入逐鹿堂,便需要修了基础功法之后,通过考核,拜入内院三门。”

“力量和感知,乃是我的强项,也就是说,最合适之法,便是拜入猎弓院和寻踪院……”

“亦或者,下一个封妖图腾,我得从三院注重标准这个方面入手。”

林轩心思收拢,目标逐渐清晰。

目前存款足有三十五两,暂时不必为钱财担心。

只不过,每日进城,太过招摇。

一夜练武。

白日将起。

林轩身上有了露水。

只不过,林轩气血充沛,体内好似炉火燃烧。

那露水被其蒸腾,化为白雾扶摇直上,颇有仙家韵味。

眼下有了武艺傍身,紫雾山之中,倒也不至于如之前那般谨慎小心。

“回到家中,让月妹为我备好干粮,接下来这些日子,我便以走山渡日了!”

林轩打定心思,呼喊了老黄一声。

一人一狗,动若脱兔,疾步如飞。

回到了林家。

那二叶山参入城卖钱,此事林铮知晓。

林轩本欲将钱财上交,横竖几两银子,林轩眼下得了癞皮狗的馈赠,倒也不在乎。

但林铮拒绝。

让林轩自己得了钱财,自己攒着,偶尔帮衬一下家里便是。

意思是让林轩掌家。

林轩对父亲的放权,倒是颇感意外。

但终究是留了二两银子给林月。

让林月给家中吃穿用度,尽量都用得好一些。

父女二人对林轩的大手大脚,都觉得惊奇,想劝林轩省着一点花。

但林轩依旧坚持。

觉得林铮伤筋动骨,眼下即便是有了壮骨药,但也需要调养。

若是吃得太差,对恢复不利。

并提出让林月给他准备干粮。

接下来白日里便呆在山上,午膳便不回来吃了。

这一点儿,林铮和林月非但没有怀疑,反而顿感欣慰。

毕竟,之前林铮走山,也时常不归家。

之前的林轩,乃是村中有名的懒汉。

而现在的林轩,却是勤勉得让人感觉不真实。

生死大劫,性情改易,但走向两个极端,着实让林铮意料不到。

……

如此三日。

林轩泡在了紫雾山上。

每日打猎,寻宝。

拢共打了三只傻狍子,十三只野兔,十一只野鸡。

棒槌也挖到了六株,分别在四两到六两之间。

晚上则是偷偷溜入山中,借着瘴气,修行疯狗拳,每日精进速度极快。

要知道,眼下天气逐渐转凉,山中的山货,踪迹罕见。

饶是村里最老辣的猎户,这些时日,都是空手回来的多。

临近入冬,走山客生活更为困难。

而到了入春,山货逐渐活跃,那才是走山客的丰收时期。

而林轩每日都有收获,并且收获不菲。

更有棒槌这种极品山货。

林月和林铮,从最初的震惊,到现在,已经开始变得麻木。

而林轩每日归来,收获颇丰。

自然也是被村里不少人看在眼里。

林轩原本游手好闲的口碑,也是逐渐好转。

村里人都在说。

这林家二郎,是被山神爷点开窍了。

“这些东西,足有两三百斤……还有棒槌……”

“我去问你陈叔借一辆牛车,拉去李乡绅家中,换些钱财。”

林铮看家中山货堆得有些多了,便对林轩说道。

这日子天冷,放几日,只要处理好,倒也不打紧。

但终究是新鲜些,能卖上价钱。

“卖给李乡绅,虽不至于像城中一般,被克扣这么厉害……”

“但如此行径,若是被官府发现,只怕是重罪吧?”

林轩有些好奇,向林铮询问。

林铮轻笑一声,解释道:

“之前那二叶山参,颇为贵重,又牵扯到赵家父子,所以才让你入城卖。平日里,咱们辛辛苦苦打些山货,进四出六,哪里吃得消?”

“都是卖给李乡绅居多……李乡绅,在城中也有关系,给一些权贵老爷供应山货,有人庇护,自然不惧。”

“更何况,咱们周边几个村子,都是这么做,惶不论我们一家。”

林铮拍了拍林轩肩膀,又道:

“发现……也没这般容易。”

“我往李乡绅家,送些山货,远房亲戚,正常往来。李乡绅送我些粮食,作为回礼,也实属正常。”

“至于粮食中,他竟将银两掉在里面,此非我故意为之吧?”

林铮脸上的褶子,逐渐舒展开,满是意味深长的笑容。

林轩听得瞠目结舌。

还能……

这么玩?

这和“重金买领导字画”的套路,如出一辙。

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林轩愣了半晌,才对林铮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钱卖了给你,你欲成武者,可所谓武者吃金而生,日后花钱的地方不少。”

“咱老了,帮不了你,唯有帮你跑跑腿,若是累了就回家,有爹在。”

林铮感慨一声,复又幽幽叹息一声。

“嗯,爹做主便是。”

林轩受不得这种场面,拿了林月准备的干粮,趁着朦胧之色,前往紫雾山。

林铮拄着拐杖,和林月一起,将山货搬上牛车。

一扬鞭子,牛车慢悠悠向着李乡绅家而去。

……

李府。

黎村,民村等周边村子,若蛛网盘踞,而李乡绅的家,便建在正中。

李乡绅辐射掌控几个村子,兼并土地,对上奉承,对下剥削,一代代积累,倒是成了一方土皇帝。

那李府,岂是寻常贫苦人家的黄泥房所能比?

地主之宅,方圆百亩,广袤无垠。

其屋宇数十间,正房高大巍峨,雕梁画栋,朱漆门窗熠熠生辉。

左右对称,排列有序,犹如雁阵。

庭院深深,青石铺地,径旁花卉争艳,佳木葱茏。

堂中挂名人字画,桌椅皆为檀木所制,精雕细琢,巧夺天工。

仓库充盈,粮谷满仓。

马厩之中,骏马嘶鸣;

柴房之内,柴薪堆积。

但偏偏,此刻的李乡绅,端坐在高堂,愁眉不展,哪怕是有丫鬟前来服侍,也被其呵斥。

“老爷为何这几日,怒气这般大?”

李夫人穿金戴银,雍容华贵,开口对李乡绅问道。

“哎,夫人有所不知啊。”

“往日我来往临川和乡野,为临川客栈,茶楼,勾栏等地,供给山货,以足城内达官贵人口腹之欲。”

“然入冬以来,走山客收获太少,偏偏……如黎村的林铮,赵荀等人,都出了意外。林铮害断了腿,赵荀身死,山货紧俏得紧……”

李乡绅喟然长叹,身子向后仰去,整个人瘫在椅子上,用手揉着鼻梁,满脸愁苦:

“我那几个死对头,盯着我巴结上的几个贵人不放。”

“若长此以往,只怕我李家的靠山,要成别人家的咯……”


三十五两白银和野猪王猛兽之心,作为祭品,被图腾吞噬。

那细犬图案,不断变化,渐化为獒犬之形。

“吼!”

图腾之上,四肢渐渐粗壮,毛发飘逸。

其势雄浑,霸气自生。

神辉熠熠,似有王者之威。

「二阶封妖图腾——獒犬图腾。」

「老黄觉醒獒犬血脉,踏足二阶,觉醒“神獒妖体”。」

「神獒妖体:综合提升肉身强度,五感敏锐。」

「妖皇第一变,晋升为獒犬图腾,获得天赋神通“闻香识途”和“神獒妖体”。」

封妖图腾变化完成。

大量信息,涌入林轩识海之中。

林轩抬起头,看向老黄。

老黄感受到林轩目光,细犬静立。

“吼!”

老黄仰天咆哮。

俄而,光芒乍现,细犬化獒。

原本极短的毛发,肉眼可见速度暴涨。

其色如金,威若狮王。

昔之四肢细长,今则粗壮有力,肌肉虬起。

双目炯炯,霸气四溢。

似有王者之威,震四方之敌,尽显刚猛雄浑。

哪怕是四肢落地,肩高,也有近两米。

若论体长,不算尾巴,更是超两米五。

“九犬一獒,九犬一獒……老黄这般威风,若是再遇到野猪王,只怕三个回合,老黄自己都能咬死野猪王!”

林轩大为振奋,看着老黄血盆大口,唾液滴落,犬齿如锋利之刃,足以洞穿一切。

他知道,哪怕野猪王皮糙肉厚,在化身成为神獒的老黄面前,都是白搭。

“呼呼!”

老黄吐出一口气。

黄色光芒内敛,飘逸悠长的毛发,收入体内,身体又恢复到了细犬模样。

然后继续伫立在巨石上,兢兢业业打量四周,做好警戒工作。

“这神獒妖体,乃是血脉之变,也是肉身改易,算是变化之法。”

林轩心中一动,催动神獒妖体天赋神通。

明月高悬,光芒乍现,林轩泥丸宫之处,陡然激荡出道道妖气,笼罩肉身,顷刻间,他身形骤变。

“嘶嘶嘶!”

林轩身上衣物,生生撕裂。

半人半狗之怪物现,人立而起。

脸为狗头,身躯如人。

浑身黄色毛发如钢针,肌肉强健,似可撼山。

身高八尺有余,威风凛凛。

月光之下,煞气四溢,仿若魔神降世。

“我这模样……化为半人半妖了?”

林轩看了看自己的手掌。

此刻手掌,五指修长,形状依旧是人,但指甲却化为了锋利的利爪,且满是黄色毛发覆盖。

好在周遭有一处溪水,林轩走近,借着月光一照,看清了自己容貌。

青面獠牙,五官狰狞,俨然是成为了怪物。

像极了八六版西游记里面那种妖怪。

“好啊!”

林轩眼露精光,心里大喜。

若是常人,化身成为这种狼人一般的怪物,只怕心中惶恐不安。

但林轩不同。

在这乱世之中,林轩早已做好心理准备,搏杀出一线生机。

能够身化怪物,这岂不是说……

他完全可以做出杀人越货之事,而不让别人怀疑自己?

岂不是大好事一件?

林轩收敛心神,神通消散。

神獒妖体再变。

归于平静。

林轩化为人身。

“倒是糟蹋了这一身衣裳,可惜,日后得留一套备用才是。”

林轩抬起袖子,原本猎户劲装,破破烂烂,到处是撕裂的口子。

这让林轩这个原本就穷苦的穷小子,雪上加霜。

摸索了一会儿。

林轩发现这神獒妖体的诸多妙用。

在人形状态下,林轩的肉身强度,力量,速度,甚至连五感,都获得了极大的提升。

当然,其中提升最大的,便是“闻香识途”。

其次,如力量,也提升了近乎,全力爆发,林轩估计可达九犬之力,估摸在近两千斤力量。

同时,速度大增,并夜视能力提升不少,这让林轩在夜间山中走山,能力大增。

这还是人形状态之下的变化。

若是彻底化为“神獒妖体”,肉身之力,再度暴涨。

气力可达十八犬之力,并且防御力,攻击力更是大增。

虽不曾搏杀过,但以林轩自己估计。

二品武者之下,化身神獒半妖,林轩可抬手镇杀。

“好造化!好造化!”

林轩心潮澎湃,双臂一展,肉身骨骼噼里啪啦作响。

单臂一甩,六百斤野猪王的尸体,落入招妖幡之中。

“借此机缘,炼化这猪宝,助林某武道再进一步!”

林轩纵身一跃,跃到一棵树上。

让老黄护法。

林轩运转疯狗拳呼吸法。

催动食气神通。

那上品猪宝,一缕缕气息逸散,落入林轩体内。

……

天色鱼肚白。

食气神通,吞万物之灵,纳周天先天一炁。

林轩手中的上品猪宝,经过一夜吸收,极速缩小。

仅剩下一些黑色粉末,此乃杂质。

林轩骤然睁开眼睛。

身子若一片枯叶,从树上缓缓飘落,轻盈落地。

忽身形一动,展地功拳之威。

其拳如獒犬扑击,刚猛无俦。

身形闪转腾挪,快若闪电。

刹那间,疯狗拳绝杀,一脚踹出。

这一腿,全然不同林轩之前练腿那般,风声猎猎,势如破竹。

反而是静谧无声,好似所有的力量,都纳入腿中,没有一丝一毫力量上的浪费。

腿出,若闪电过隙,直中一米高之巨石。

只闻轰然一声,巨石开裂,碎石飞溅。

威力之猛,可见一斑。

刚猛迅疾,如獒之悍勇。

“一夜之间,从一品境初段,迈入一品高段,搬运周身九成气血无碍。”

“疯狗拳也踏足炉火纯青之境,炉火纯青,腿法无声,防不胜防,堪称是暗杀偷袭的绝佳武功。”

林轩对自己这一脚的威能,颇为满意。

人形状态,便有这般杀伤力。

若是偷袭,二品武者也要喋血受伤。

可如果林轩化身神獒半妖。

一腿之下,二品武者硬扛,身上若无防御宝物,只怕也要肠穿肚烂。

“下山,是时候进城,讨要一个武者老爷的身份了!”

一人一狗,向着紫雾山山下进军。

到了山脚,林轩看四下无人,神念沟通招妖幡。

那六百斤野猪王的尸首,被林轩扛在肩膀上。

这个武道世界,可非那些玄幻,仙侠世界。

至少,目前林轩未曾听闻过什么宝物可以储物。

扛着回去,虽也会让人惊叹,但也不至于细思极恐,浮想联翩。

少年身躯健硕,身负小山一般的山货。

老黄狗神俊异常,跟在身侧,目光锐利。

这一进村。

黎村之人,彻底炸开了锅!


大盛武朝,以武立国。

隆盛三十年,天微凉。

靖安府,临川县,紫雾山外域。

大夜弥天,月明星稀。

山川寂静。

真人庙。

淡淡紫色瘴气,于紫雾山深处,随风而起,掠过庙宇,越过乱石嶙峋,席卷山林,叶落翻飞,狂风呼啸。

黄昏短暂,若白驹过隙,紫色瘴气起,顷刻间,整座紫雾山,便好似化为了无尽鬼蜮。

《大盛民俗记》——

大盛武朝,山川湖泊具存,物产饶富。然每至夜,山生瘴气,水现蜃景。兽遇无妨,若人夜留山间水畔,则身渐弱,终毒毙。

夜黑不上山,上山恐难还,皆因恶山入夜,毒瘴害人。

眼下,紫雾山这夺人性命的紫色山瘴,终究还是来了。

少年和狗,身负重伤,躺在地上。

林轩从昏迷之中醒来,脖子上紫青色勒痕犹在,狰狞恐怖。

旁边一条黄色细犬,毛色黯淡,身形佝偻,尽显苍老。

七窍渗出鲜血,奄奄一息,腹部微微起伏,已在弥留之际。

“咳咳!赵荀老儿,焉敢如此欺我?”

林轩扯下悬挂在脖子上的麻绳,一把扔在地上,眼中怒火,如有实质。

动了肝火,呼吸不畅,不由咳嗽连连。

两世记忆,若狂潮一般涌来,融合为一。

前世宿慧觉醒,蓝星护林员林轩,异世猎户之子林轩,不分彼此。

前世林轩,不喜和人交涉,厌倦城市,看透人心,毕业后,当了一个护林员,每日奔走于大川之中,倒也快活。

一日,林轩在深山幽洞之中,寻到了一面幡旗。

那幡旗,杆长数丈,幡面非锦非帛,材质奇异,似雾似幻,隐有流光溢彩,神异非凡。

林轩忍不住触摸。

而后,天崩地裂,地龙翻身。

灵识蒙尘,再度觉醒,已是二世之身。

“我是临川县黎村人,父亲乃是猎户,因入山,伤了腿,便希望昔日师弟赵荀带我入山,熟悉走山,日后好撑起这个家。”

“却不曾想……我们竟寻到了一株年份有二十年的棒槌,已长出两片参叶。”

“但临近黄昏,大夜将至,这个世界,山川湖泊,一旦到了晚上,山有山瘴,水有蜃气,对人有大害。若是将时间耽搁在挖棒槌上,只怕难以在夜晚之前,走出紫雾山。”

“挖掘棒槌,需细致入微,断了参须,便破了品相,水磨功夫,耗时耗力。只能绑上红绳,做好标记,明日白日再入山取之。”

“可没想到,世界上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个是太阳,另外一个……”

林轩幽幽叹息,喃喃说道:

“另外一个,是人心。”

所谓的“棒槌”,是民间对野山参的俗语。

这个世界的野山参,功效比前世还要厉害,十年年份,会长出一片参叶,二十年年份,则有两片。

如林轩遇到的那一株,若是去县里早市叫卖,少不得七八两银子。

巨款!

足够一户人家,吃上数年而不空。

当时的林轩,心中自然喜不自胜。

林轩走在前面,赵荀和他儿子走在后面。

谁曾想——

赵荀父子,突然暴起,偷袭林轩,在真人庙外,用麻绳将林轩勒死。

林轩入山,带了一条十年老猎犬。

见小主人有难,暴起反抗。

结果被二人打狗腿,一棍子砸在脑门上,哀嚎一声,惨叫倒地。

为何下黑手?

七八两银子的巨款,若是让林轩活着,还需分润,剩几两银子?

雪花银白,却能黑了人心。

“对了……老黄……”

林轩回过神来,四下看去。

看到了身边吊着半口气的老黄。

“老黄!”

林轩将老黄狗头抱起。

老黄的头颅,耷拉在林轩怀中,似乎听到了召唤,吃力睁开眼睛。

林轩牙关咬紧,眼睛一红。

老黄,尚未睁眼,就在林家,如今有十载春秋。

算是一条老狗。

犬行猎野,奋擒狡兔,勇斗恶狼,巧捕锦鸡。

老狗,老狗,功勋卓著,一身伤病一身荣耀。

憋宝,采药,猎户等,靠山过活者,皆为走山客。

对于走山客来说,猎犬可不是畜牲,而是家人。

“呜呜……”

老黄似乎被这股悲伤的气息所感染,吐出带着血丝的舌头,轻轻舔了舔林轩的手心。

似在安慰。

老黄,太老了。

加上被赵荀父子下了死手。

挺到现在,算是争气了。

林轩强忍着难过,抬起头。

破败的真人庙,肉眼可见,紫色瘴气渐渐浓郁,一步步向着庙中探来。

如同阎王爷的生死簿,唤人前来报道。

“入夜了,咱走不了咯。”

“黄泉路上,也算有个伴,下辈子,还给我当狗吧。”

林轩死而复生,身子骨还未恢复,勉强起身都艰难。

更何况,一旦入夜,这山瘴铺天盖地,笼罩整个紫雾山。

他,怎么逃?

“听闻这个世界,有武道强者,境界高深,开山断河,缘灭生死,神游太虚,近乎仙人。但对于山瘴蜃气,也畏惧三分。”

“哪怕是县里的武者老爷,夜里也不敢在山上多逗留一刻钟……”

“前路是死,后路也是死,可恨,没有手刃赵荀父子那两个畜牲!”

林轩吐出一口浊气,心有不甘。

第二世,刚刚觉醒,便结束了?

此事,着实,荒唐!

瘴气升腾,顷刻间遍布真人庙。

如食腐的秃鹰一般,贪食人之血肉。

“噗!”

林轩喉头一甜,吐出暗紫色的毒血。

浑身更是火辣辣的疼痛,皮肤泛起了紫色,宛若千万柄利刃正在切割。

疼!

钻心的疼!

皮肤渐渐溃烂,露出了骨头。

瘴气,步步蚕食,杀人于无形,让人一点点靠近死亡。

这个过程,自然是极为痛苦。

靠山吃山者,终归于大山。

“娘嘞……去你妈的……瘴气!”

林轩意识渐渐模糊,嘴角流淌鲜血,骂骂咧咧,道出一句国粹。

就在此刻。

异变陡生!

轰!

林轩识海之中,轰然作响。

他“看见”。

一柄长幡,劈开混沌,日月星辰之光,骤然黯淡!

而后无数异象,于林轩识海之中,不断演化。

一尊风华绝代的女妖,人首蛇身,周身大道气运环绕,背后金轮浮现,一日七十变,异象频生,道韵响彻天地间。

蛇身女妖,眼神孤傲绝冷,睥睨三界众生,统御山海。

“女娲!女娲娘娘!”

林轩心头一震。

人首蛇身,一日七十变,岂不是传说之中,人族圣母的女娲娘娘!

但见,女娲娘娘手持招妖幡,立于云端。

刹那间,天地失色,日月无光,风云为之涌动。

端坐九龙辇,周身瑞彩千条,神圣威严不可直视。

招妖幡猎猎作响,似有混沌之气缠绕,透着无尽的神秘与恐怖。

无数大妖从四面八方赶来。

鲲鹏展巨翅,遮天蔽日;

真龙吟九霄,声震苍穹;

凤凰舞烈火,璀璨夺目。

诸般大妖皆神色恭敬,齐齐跪地,高呼:

“叩见妖祖!”

其声如洪钟,响彻天地,山川战栗,江河倒流。

群妖气息磅礴,令这片天地都陷入了一种极度压抑的氛围之中。

女娲娘娘微微颔首,目光深邃如海,

仿佛能洞悉世间一切奥秘。

眼神穿越时空长河,探寻因果,推演万道,好似……

好似在与林轩对视。

林轩意识凝固,惊得一片空白,震惊于女娲大神那蕴含宇宙万物的美眸。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

“有道子如你,便有一线生机,吾等道友,吾道不孤,以期相见!”

女娲抬手一指,天地风云,顷刻消散。

这一刻,时空仿佛凝固,唯女娲之威,震古烁今。

万妖朝拜之景,恢宏至极,夺人心魄。

轰!

天地景色轰然碎裂。

逐渐凝聚一段鎏金大字——

“幡动妖集,天地惊惶!”

“执招妖幡者,为当世妖皇!”

林轩识海,再无异象。

唯有一杆奇异幡旗,猎猎作响,宝珠璀璨,光芒四射,道韵鸣颤。

此幡,名为——

招妖幡!


县官不如现管。

纵然明眼人都看出,这是黎家不占理。

但黎家势大,管着一亩三分地。

谁敢帮林家说话?

“哎呀!你这话说的,这彩礼,我们不过是想要看看,你们林家的诚意。”

“我黎家嫁女给你们林家,乃是下嫁,若是这点诚意都没,那日后……指不定怎么欺辱我女儿!”

李玉兰终究不是省油的灯,恶狠狠瞪了林月一眼,扯开嗓门喊道。

“娘……别说了,若是二郎真的不愿意,那便算了……”

一旁的黎芳,故意梳妆打扮一番,听到林月这般说,眼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浮出水雾,梨花带雨,抽泣着,还故意装出一副站在林轩角度说话。

“哭哭哭,哭什么哭!死丫头,都是你,招惹什么冤家,闹出笑话了!”

“眼下都不在乎你,日后还怎么珍惜糟糠之妻?再哭,丢人现眼的东西,老娘打死你!”

李玉兰掐了一下黎芳,又抄起手,假装打黎芳。

实际上,那些刻薄的话,含沙射影,看似在骂黎芳,但落在林铮林月耳中,却好似打耳光扫自己的脸面。

这都是说给林家听的!

母女俩一个黑脸,一个红脸,双管齐下,双招尽出。

林月哪里见识过这种场面,气得浑身颤抖,却说不出一句话。

“好了!别闹了!”

一旁抽着旱烟的黎村长,一把推开自家夫人,恶狠狠瞪了一眼,然后看向林铮,面容渐缓:

“林老哥,老朽我说句公道话!”

林铮点了点头,漠然道:

“村长请说!”

……

林轩看到这里,心中冷笑。

一般来说,有人突然说,我说句公道话。

那就意味着,这个人要拉偏架了。

更何况,还是黎芳的父亲。

自家人,哪里会不护着自家人。

关于他和黎芳的婚事。

看似是黎芳之母李玉兰从中作梗,但实际上,林轩知晓,这背后,少不了黎村长出谋划策。

“二郎是个好孩子,现在变得有能耐,李乡绅大为赞赏,老朽脸上也有光。”

“但……我家闺女,已经和二郎有了婚约,若说退便退了,那我家闺女的清白怎么办?”

“这周围几个村,还有谁愿意娶我家闺女?”

黎村长搓了搓旱烟枪口,慢条斯理道:

“你且放心,再给十两彩礼,一共二十两,陪嫁也不会少。”

“老汉虽无用,但也不至于,拿自家闺女的清白和名声,来故意寻你们林家不痛快!”

黎村长说完。

林铮皱起眉头。

同村之人,林铮和黎村长打过不止一次交道。

这黎村长,说话看似讲理,实际上,心黑着呢。

帮着官府收税粮。

以次充好,以特质税斗等多种手段,暗中坑黎村人。

黎村人,也是敢怒不敢言。

林铮年轻时,仗着一副好身体,可没少和黎村长对着干。

眼下这桩事,林铮也算是看出来了,黎村长这是打算打掉林家的牙齿,让林家生生咽下。

黎村长看林铮不说话,轻笑一声,然后回过头,看向围观村民,高喊一嗓子:

“诸位,你们看,老朽说的,在不在理?”

那前排不少村民,纷纷点头,声援黎村长。

“村长所言在理啊!女儿家,最重清白了!”

“日后都是一家人嘛,林铮,你昔日走山那股子豪情呢?不要在意这些细枝末节了!”

“就是……好事多磨嘛,二郎这么能赚钱,多给十两,讨个好媳妇,这可是福泽三代的事情啊!”

看人下菜碟,歪嘴和尚念歪经。

这些声援黎村长之人,林轩倒也认得。

都是黎村以及周围村子的走山客。

这是眼红林轩走山所获,故意来坑林家。


将猪宝的气味记下。

林轩又好似化身为饕餮,广纳四方气味。

猪宝这等宝物,鲜有出没。

出现一次,已然轰动。

其余山货,虽不如猪宝,但也不俗。

林轩来者不拒,索性将气味挨个记下。

“老黄,你给老子打起精神!”

林轩心中暗骂。

一人一狗有精神链接。

由林轩主导。

林轩可切入老黄视角,亦可查看老黄记忆。

同时,林轩也可将自己的记忆,选择性共享给老黄。

这野栏之中的诸多山货气息,一股脑儿冲入老黄的鼻子。

“噗嗤!噗嗤!”

老黄猛打几个喷嚏。

硕大的鼻孔,流下了鼻涕。

吓得林月,还以为老黄入山,害了寒气,得了病症。

急忙忍着肉疼,下了生姜泡汤,让老黄喝下。

眼下老黄,和林轩一般,是家中顶梁柱,若是倒下,那林月哭死的心都有。

……

不出半个时辰。

便有一名武者劲装装束的汉子,作价二十两银子,买走了少年马三的猪砂宝。

那少年马三收拾行囊,走到坊市出口,略显犹豫。

而后思量片刻,毅然决然,向着县内深处走去。

“哎!少年心性啊,总觉得自己与人不同,这马三,是打算给武者门派送钱咯!”

“年轻嘛,南墙多撞几次就知道疼了……可惜,人的好运,不会一直有……”

有人猜出了马三的意图,唏嘘不已。

“少年心有凌云志,欲上九重云霄,殊不知,那九天之上,除却五色云彩,还有雷霆天威……”

一个算命先生摇着破扇,神神叨叨,口中感慨。

林轩眉眼一挑。

没想到,这穷酸地方,还出了一个哲学家。

林轩想对算命先生竖个大拇指。

但看到对方那白色眸子,并无黑色瞳孔,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马三之事,不过是小插曲。

林轩对野栏诸多山货的气味,记得差不多了。

便摆出了这两日所得的诸多“棒槌”。

方才林轩,不过摆放了四只野兔,三只野鸡(昨日吃了一只野鸡,林轩强烈要求,留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改善伙食)。

因县城内有入城税,走山客一般会攒个几日,处理所得,待货物充足,再来野栏售卖。

林轩一日捕获,虽算丰厚,但也不算出奇。

故此,林轩摊位前,门可罗雀。

但野兔之流的野味,不过是口腹之欲,山参,那可是极为稀少的山宝。

林轩将四株棒槌,从大到小,一字排开,顿时吸引了不少人围观。

“棒槌!野棒槌!足有四株,最小的也有三两!”

“你看那最大的,好家伙,足有一尺,观其模样,七两有了!近参宝的存在!”

“天啊,这是什么日子,刚走了一个卖猪宝的,又来了一个二叶山参的!这好日子,怎没落在我头上?”

……

在野栏之中,大部分人,都是走山吃山的走山客。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一眼便瞧出了林轩的棒槌不同寻常。

有人惊叹,有人羡慕,有人叹息,有人嫉妒……

好在野栏有野栏的规矩。

林轩倒也不怕有人被财富迷了心智。

不多时,一个背负长弓的络腮胡的武者,走上前,蹲下身子,细细查看这几株棒槌的品相。

武者,之所以一眼能够区分。

不仅仅是武者的气质,穿着。

不少武者,会为了省下麻烦,腰间悬挂门派令牌,彰显身份。

与之相对的,便如同有功名在身的秀才,会身披长衫一般。

“这些我都要了,七两二叶,算七两半银子。六两棒槌,作价四两,四两棒槌,作价二两!”

“一共,十五两半银,很公道了,我急用,小兄弟,怎么样?”

络腮胡武者抬起头,看着林轩,瓮声瓮气说道。

十五两半!

周围顿时响起了冷气倒吸之声。

声音嘈杂。

那络腮胡武者嫌太过嘈杂,转过头扫了一眼,顿时鸦雀无声。

他再度看向林轩。

“十五两半……”

林轩摇了摇头。

络腮胡皱起眉头。

观林轩年轻,心里叹息。

估计是一个愣头青,漫天要价!

这十几两银子,对一个武者而言,倒也不算多。

只不过,络腮胡遇到一些事儿,眼下囊中羞涩。

他正为难的时候。

林轩声音传来:

“我在家排行老二,家中老大,早年间死在了山里。”

“这位大哥的模样,让我想起了我那大哥……我与大哥,受父亲教诲,敬重武者,庇护百姓,纵情江湖。”

“十五两足矣,我与武者大哥相见如故,那半两银子若是我收了,只怕我爹要打断我的腿!”

嗯?

所有人都一愣。

这小子的意思……

竟然不是嫌弃络腮胡给得不够,而是给得太多?

乖乖!

砍价见过,反向砍价的,倒是和尚娶媳妇——头一遭。

那络腮胡也怔了怔,看向林轩。

但见林轩面容真挚,目光清澈如水,令人动容。

这个世界,一两白银,可换一千文铜钱。

例如林家三口,两个壮汉,吃穿用度,每日花销在三十文上下。

林轩从旁人议论之声中,也知晓络腮胡武者出价算不上天价,但也算公道。

半两白银,便是五百文,那可是林家半个月的开销啊!

络腮胡回过神来。

看林轩衣着粗鄙,但言辞落落大方,年纪虽小,却有洒脱之相。

心中顿生好感。

“来这野栏碰碰运气,这些乡野之人,见我若见青天,恨不得卑微到地里去,着实不喜。”

“这个少年,倒是合我胃口。”

络腮胡心念一转,咧开大嘴,拍了拍林轩的肩膀:

“小兄弟怎么称呼?我叫石忠,逐鹿堂人,也就是你们口中的猎帮,咱们……交个朋友也好。”

林轩看石忠扔下藤蔓,自己岂有不爬之理,当下抱拳行礼道:

“小弟林轩,黎村人,见过石大哥!”

石忠展颜一笑。

心里对林轩越发觉得有趣。

二人攀谈几句,林轩对县城之中门派,也有了粗略了解。

石忠付了十五两。

“今日大哥有事,本应你我兄弟痛饮,是大哥失了礼数,没好好招待你。”

“待你下次入城,来逐鹿堂寻我,当大哥的,自不会苦了自家兄弟。”

北方人豪迈,石忠又对林轩对胃口,留下一句话,拍了拍林轩肩膀,又偷偷塞给林轩一块令牌,压低声音道:

“此令,为逐鹿堂武者亲属所有,持此令者,可入逐鹿堂寻人,老弟,老哥等你。”

塞令牌的动作极为隐秘。

借着勾肩搭背。

林轩都不知,石忠是如何塞到自己手里的。

还未搭话。

石忠已经大步流星离去。

“逐鹿堂么?猎户出身的武者创立的门派……”

林轩眯起眼睛,记下这些关键信息。

周围人看石忠走远,议论声音也大了起来。

“这娃子真傻,武者老爷,那便是天上武曲星下凡,糊弄我们下等人几句罢了!过后就忘了,这娃亏了五百文!”

“年轻人,和马三一样,好高骛远啊!”

……

不少走山客扼腕叹息。

好似这半两白银,是从他们心头挖去一般。

当然。

也有身具慧眼的。

比如那算命瞎子,打开折扇,悠然道了一句:

“世间唯有志向,不容他人取笑……”

林轩真想赞算命瞎子一句“真特娘有眼光”。

但又怕折辱了对方的自尊,只能作罢!

少年少取半两银,此事传开。

听闻之后,不少人取笑林轩痴傻。

但同时也带来了热度。

野兔野鸡,顷刻间售卖一空。

林轩得了三百文。

……

“二十两摸骨,若有资质,可成武者,可真贵啊!”

“饶是我有机缘,也差五两……乡野之人,哪怕狠下心来,求一次鲤鱼跃龙门的机会,都要掏空三代家底啊!”

林轩感慨万分。

武道维艰,可看作这个世界上位者掌控底层的工具。

法不可亲传。

大抵如是。

林轩走出坊市。

被两个衙役拦住。

一番交涉。

林轩脸色铁青,牙关压住,心中怒骂:

“苛政猛于虎,吃人的封建阶级!”

“老子一手锤子,一手镰刀,迟早让你们看看人民的力量!”


但她自然没有忘记十两彩礼钱。

要知道,那可是自家爹爹,不惜借了羊羔利才凑齐的!

“自是如数奉还……如数奉还……”

黎村长挤出笑脸。

“如数奉还?哼!羊羔利的规矩,莫不是黎村长不懂?九出十三归!”

林轩此刻开口。

九出十三归!

这……

黎村长夫妇脸色一变,煞白无比。

林轩这是打算,将这十两彩礼钱,看成羊羔利的本金。

到手十两,除去砍头息一成,十两便是九成。

十成便是十一两,“十三归”,也就意味着,他们黎家要偿还十四两三钱白银。

“林老爷……这……这太多了!”

李玉兰一声惨叫,披头散发,哀嚎一声。

黎村长毕竟是个男人,一声不吭,拦住李玉兰,示意她不要多言。

而后铁青着脸,恭恭敬敬对林轩行礼:

“十四两三钱,自不会少。”

“恭喜林老爷,武道昌隆!”

说罢,拉起李玉兰,背起黎芳,如同丧家之犬,仓皇逃离林家。

“当家的,十四两三钱,这是要掏空我们家底儿啊!”

李玉兰压低声音,责备黎村长。

“蠢妇!休得多言!”

“眼下林二郎成了武者,若狠下心来,舍得一身剐,沦为草莽刀客,屠了我们全家都成!区区钱财,权当买命!”

黎村长瞪了李玉兰一眼,低声喝骂。

可一想到十四两三钱白银,黎村长也觉得心如刀绞,低声啐道:

“啷个晓得,这林二郎竟能成为武者老爷,老天爷当真瞎了眼。”

……

“嘘!”

嘘声四起,叫骂声此起彼伏。

在周遭人一片喝倒彩声之中,黎家逃走。

来时气势汹汹,不可一世。

逃时落荒匆匆,狼狈不堪。

“你通知账房,收回黎家的田,不再租于他们了。”

李乡绅转过头,对着身边的伙计叮嘱道……

李乡绅这话虽是压着嗓,别人或许听不到。

但林轩眼下武道已成,却是听得真切。

黎家掏出十四两三钱,只怕搜刮干净,李乡绅这是打算直接绝了黎家的户啊!

够狠的。

“此人可交,但不可深交。”

林轩心中暗道。

李乡绅看重了林轩价值,替林轩干这等“擦屁股”的脏事儿。

但如此果断,将黎家逼入绝境。

由此可见,李乡绅的心狠手辣。

“恭喜贤侄啊!林兄,你们林家,出了麒麟。”

“小小薄礼,不成敬意,也是做叔叔的表一表心意嘛!”

李乡绅一挥手。

下人捧着贡盘,上面盖着一块红布。

林铮掀开红布一看。

只见贡盘上,林林总总,摆了五锭锃亮雪花银。

大盛制式铸银,一锭为十两。

除此之外,还有一叠田契,记载良田二十亩。

“呜!”

林月樱桃小嘴张得极大,捂住自己嘴巴,水汪汪的大眼睛,却是直溜溜打转。

这么多钱!

林铮也被吓了一跳,蹙眉,思量,一时间,竟然不知接还是不接。

林铮回过神,方才想起。

他老了,眼下这个林家,乃是林轩做主。

当下,林铮目光落在了林轩身上。

林轩倒也不客气,接过贡盘,道了声:

“多谢李老爷赐!”

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李乡绅如此不遗余力结交林轩,自然是看重了林轩这“武者老爷”的身份。

若是用得好,甚至可能成为李乡绅城内生意的开山刀。

林轩自然懂得这个道理。

但林轩想得更为长远——

在这个世界,拳即权。

诸如李乡绅这般苦心经营,悉心谋划,那又如何?

林轩既成武者,便掌握了决定李府上下生死之力。

若是二人合作好,林轩也不会亏待李乡绅。

但若是李乡绅得寸进尺,那也要掂量一下自己脑袋,够不够硬!


此去黎村,林轩所谋甚大。

一为土匪。

那野马帮土匪大当家,诨号“黑虎”。

得了紫雾真人传承。

且当了这么多年土匪,只怕略有薄资。

林轩自然不能放过。

二为蛇心岛。

“三阶猛兽,还有蛇群相助,终觉不太保险。”

“可以先将老金提到二阶图腾,再做打算。”

林轩心中暗自思量。

安排父亲和妹妹入住客栈。

又去了一趟药房。

前前后后,耽搁了一些时间。

待林轩赶回黎村。

却发现一件事——

土匪,来了!

……

火把摇曳!

杀声震天!

哭喊之声,不绝于耳!

林轩心念一动。

一只金雕,鹰鸣长空。

居高临下,俯瞰整个黎村。

通过精神链接,林轩也“看到”了黎村的惨状。

月黑风高,马蹄声碎。

一个个悍匪,眼中凶光毕露,手中长刀在月光下闪着寒芒。

林轩粗粗估算,足有五六百人。

且不少人,还是入了品的武者。

如此实力,除非官府亦或者逐鹿堂,济和堂等势力出动,如何能挡?

众匪冲入村子,喊杀声震天。

村民从睡梦中惊醒,惊慌失措。

土匪们如饿狼扑食,肆意劫掠。

见财物便抢,遇反抗之人便砍杀。

火光冲天而起,房屋被焚,浓烟滚滚。

老弱妇孺哭声一片,惨不忍睹。

有猎户,身负些架势,提起一口血勇之气,奋起反抗。

却被铺天盖地的悍匪,围而杀之,砍倒在地。

土匪们张狂大笑,在村子中横冲直撞。

鸡飞狗跳,一片狼藉。

所过之处,寸草不留。

血腥之气弥漫,整个黎村,仿佛陷入十八层无间地狱。

“哈哈哈!弟兄们,这是村长家!”

“呸!什么村长,穷得没有油水……倒是这傻姑娘,长得还行,这眼神勾人啊!”

“大哥,你好好爽一下,咱们兄弟轮着来!”

众土匪杀入黎村长家,一个小头目,一把抓住了痴痴傻傻的黎芳。

那黎芳,经过林家受辱,自己破鞋脏事败露,心神剧动之下,神智也不清楚。

被小头目抓在手中,却满脸呆滞。

“大王,大王,放开她……求求你了……”

黎村长和李玉兰抱住小头目双腿,痛哭流涕,不断磕头求饶。

“噗嗤!”

“噗嗤!”

两道寒芒闪过。

老夫妇齐齐倒下。

“呸!耽误大爷我爽,送你去投胎!”

小头目一把扛起黎芳,扔在炕上。

黎村长和李玉兰身子抽搐,感觉身体逐渐变凉。

二人心中,突然有了一丝悔意——

听闻今日,林家人齐齐消失。

莫不是……

莫不是那林家二郎,成了武者老爷,提前知晓了土匪屠村,早早避开。

若是……

若是他们和林家交好,那林二郎,还可能成为他们姑爷。

今日劫难,他们黎家,岂不是也能避过?

时也命也。

“老婆子,早说了……让你别逼林家……咳咳……”

黎村长看着咽气的李玉兰,抽搐吐出一句话,话还没有说完,脖子一歪,已然断气,死不瞑目!

诸如村长黎家此类惨状者,不胜枚举。

也尽入了林轩的眼中。

在这帮土匪的突袭之下,包括黎村在内,能活下来者,十不存一。

“生如蝼蚁,命比纸薄,乱世之下,只能自救。”

林轩藏身于暗处,不为所动。

以他的能力,若是出手,兴许能救下几人。

但对大局无恙。

只能以心中冷意,灭绝怜悯。

若非林轩得山中造化,这些破碎的家庭,还会没有林家?

当然,林轩也并非谁都不救。

半路上,顺手救下了和林家关系还算不错的陈叔一家,斩了土匪,还将陈叔一家人送进地窖避难。

只不过,林轩是变化成为神獒妖躯之体去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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